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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锦集

发布时间:2023-08-30 11:57:1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故乡读后感

我们要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我们读书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并且进化自己的想法。写读后感是更透彻学习书中知识的一种方式,“故乡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故乡读后感【篇1】

本文目录

1. 故乡读后感

2.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3.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故乡》读后感

4. 《故乡》读后感

5. 15年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6. 初中读后感:读《月是故乡明》有感

7. 故乡读后感

8. 初中三年级学生故乡读后感

9. 初中生读后感:《故乡》读后感

10.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童年记忆的觉醒,将永远渗透我的内心,与我一起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

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寻常-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使他的梦想破灭。

他无意中捡到的广告点燃了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能背诵广告,好像我看到了浣熊猎犬,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抚摸它。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的男孩追逐着使他陶醉的梦想。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在那之后,他决定存钱买猎犬,以便得到猎犬,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了梦想,他努力工作赚钱:10美分来自帮爷爷跑腿;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

“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

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必然呈现出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

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赤脚步行去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

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们,只要他们有勇敢的心,他们就会变得高大。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所以比利花了很多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必须遵守与猎犬的协议。

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

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毕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了大树。比利的斗志是从砍树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的。

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厚的感情。从他们把小猎犬带回来的那天起,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又一次的危险经历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比利和小猎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山狮。

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牺牲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他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中又遇到了山狮。

但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主人的生命和报答主人,但他们是为工作而死的。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的深沉和美丽。那美利的爱,无私的付出将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

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在我的生活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

为了自己的梦想,应该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我们应该用爱来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书。第一次阅读时我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

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情,引人入胜。如果你错过了它,你就错过了历史上最伟大的灵感。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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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故乡读后感【篇2】

我:“妈妈,我睡不着,来陪我一会好吗?”

妈妈:“自己睡,这么大了,还要陪,数下羊就睡着了。”

我:“哼,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妈妈扑哧一下笑了出来,问:“你哪里学来的,这话我好像看到过?”

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神气地说:“你的《三毛全集》啊,里面不是有本《撒哈拉的故事》吗?就有这句话,这本书真好看,和我以前的世界都不一样……

“你伤害了我的骄傲”出自《撒哈拉的沙漠》其中的一篇:《芳邻》。

三毛的邻居们外表上看去都是极肮脏而邋遢的沙哈拉威人,但并不穷。因为三毛和荷西都不是小气的人,住久了,周围的邻居都喜欢找三毛借东西,而且习惯不还。每天早晨九点左右开始,这个家就不断的有小孩子要东西。

“我哥哥说,要借一只灯泡。”

“我妈妈说,要一只洋葱——。”

“我爸爸要一瓶汽油。”

…………

哈哈,三毛一旦拒绝,对方就会说:你拒绝了我,伤害了我的骄傲,真令人哭笑不得。不过,三毛也说:感谢这些邻居,我沙漠的日子被他们弄得五光十色,再也不知寂寞的滋味了。

我边读边笑,沙哈拉威人可爱又难缠,不过他们是直率单纯的,我如果有这样的邻居,大概也要哭笑不得了。

《撒哈拉的故事》,远方的故乡,位于非洲的沙漠是怎么样的呢?我没有见过,三毛在书里描绘:我举目望去,无际的沙漠有寂寞的大风呜咽地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可撒哈拉沙漠并不是一直美丽而浪漫的,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下让你欢喜,一下让你不知所措。白天温度很高,可以穿短袖,到了晚上却又寒彻入骨,需套上棉袄。沙漠还是寂寞的,没有电视,没有报纸。三毛说:撒哈拉沙漠是这么的美丽,而这儿的生活却是要付出无比的毅力来使自己适应下去啊!

在有时气馁地沙漠生活中,三毛会想尽办法让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比如在《沙漠中的饭店》,三毛把她妈妈从台湾寄来的食材做出各色的美食,取好听的名字,使得她的丈夫荷西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中国菜。

在《素人渔夫》中,三毛和荷西一起去海里打鱼卖,鱼有了又不好意思叫卖;等终于卖完了鱼,吃上了最贵的大餐后,却应收的欠条给泡烂了,最后只好吃了一个星期的马铃薯饼。我看了真是又同情又觉得好笑,艰苦中的欢乐却感染了我。

三毛文字里的万水千山,奇异的异国文化,深深地吸引了我。她善良、坚定、勇敢,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她为了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努力付出,去实现它,所以看到了我们所不曾看到的,经历了我们所不曾有过的旅程。

《撒哈拉的沙漠》,给我的寒假带来了心灵的冲击,让我从小狗小猫、《马小跳》、《笑猫日记》的世界跳了出来,一下见识了外面的天地,给我了一个梦想和向往,也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叫“三毛”的“流浪者”。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 流浪 ……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那么下面是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

寒假中,我之后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可怕。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500]

鲁迅回到家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母亲和侄子;鲁迅离开家乡是因为家乡的人和事。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时的尖利,顺手牵羊的贪婪,骨子里头的势利;中年闰土的寡言少语,辛苦麻木……还有那些没有写进去的人和事,是不是也类同呢?

教高中语文的刘老师说,鲁迅的这篇**反映了当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广大农民在夹缝里的生存的真实状态,面对残酷的剥削,生活的艰难拮据;传统封建思想的等级观念,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

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想,试着磨砺一双锐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看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世界的冷暖。

《故乡》读后感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跃然纸上的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伤感;

朋友被时间所隐藏,被仆人所取代,在那里很难找到纯粹的友谊。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无路可走,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

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到过去的家乡变得如此荒凉,过去的亲人、朋友变得如此冷漠,过去的风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现在,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更恰当:世上有路,人走的多,但没有路。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靠自己,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我们应该在这个世界上走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他走出了自己的光辉。

故乡读后感【篇4】

在那个时代,对于一个20多年没有回到家乡的人来说,改变抹去的是他对家乡的记忆,这是残酷的。

题记故乡,变得荒凉了,这次,他是与这里作告别的。曾经的故乡不再,曾经的飞跃土壤不再。他看到的leap土失去了他曾经在脸上的紫色,变成灰色和黄色,并有深深的皱纹。

闰土过的并不如意,他已成为一个苦命人了,他与鲁迅的地位已经相差太大了,一声恭敬的“老爷”,彻底隔断了鲁迅的希望,让鲁迅打寒噤的确是令友情破裂的金钱名利的厉害。金钱!名利!

这是怎样的一把浸毒的匕首呀!鲁迅的内心充满敬畏,所以自然要用文章来分析人们的罪恶之心!所以有杨二嫂,豆腐西施的小脚,在名利面前跑得很快。

心中惨然,面对恭恭敬敬的闰土,他说不出话来,心中却忘不了当年的好友,他终于明白闰土那欢喜和凄凉的神情了!值得安慰的是,他们的孩子玩的很好,但他们更像30年前的鲁迅和飞跃地球!

最后,鲁迅先生不得不拯救下一代,使之不至于像他自己一样把友谊撕成两半,跃然纸上。

他无奈的离去。

尝了这篇文章,我发现里面有一些句子,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就像一种朦胧的感觉。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事实上,地面上没有路,当有很多人走的时候,它就便成了一条路。” 这句话对主要是想告诉人们:

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然而这一经典意义“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则是文章的中心。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这是明智的,我认为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当你认为大理石比宝石好的时候,你有一种纯真的童心。

友谊有时就像一个净化的瓶子,可以除去沙子和泥土。这留下了最美妙的乐章。

——后记

故乡读后感【篇5】

《故乡的芦苇》是201x年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樊发稼。以下是我家乡芦苇读后,欢迎阅读和参考!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

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

用芦苇盖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我们都要给孩子们做五彩缤纷的灯笼和八角灯,一定要用芦苇做支撑;芦米还可以用来做风筝,编制各种手工艺品,撒上芬芳的芦苇叶,可以用来做粽子;白雪皑皑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也可以**

芦苇有很多用途,对人类生活非常有用。我希望你能保护好芦苇,不要损坏它。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不能损坏。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故乡读后感【篇6】

读完鲁迅的《故乡》,感触良多,那么,下面请看给大家的鲁迅《故乡》的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

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然而,二十年后的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岁月在他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变化使他从一个勇敢、聪明、博学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粗俗、卑鄙的仆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

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正是当时的种种压力,使一个天真、自由、快乐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目光呆滞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当他们长大后,会不会也和现在一样,被一层悲伤的身份分隔开的厚实隔膜?

我认为鲁迅在这“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当时,虽然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识情。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

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

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我写得很匆忙,草率而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学会了读书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还记得: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我相信你不会陌生,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看,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当作座右铭!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回故乡,留在家乡和离开家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

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有一块耕地,连第六个孩子都能工作,但税负仍在他肩上。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国民党**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因此,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秩序,建立一种超越庸俗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鲁迅的书中,让我们认识到旧社会的腐败,让我们更加认识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篇8】

在我看来,家乡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感。在鲁迅的作品中,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着三种人生。也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很涩的。

但我相信,那时候鲁迅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讲了一个世俗的故事,告诉世人人是如何变成鬼的。

首先,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是中国农民的代表。飞跃地球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界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上帝希望他耕种和受苦。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派、天地社都打着为天地办事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要从活人变成一块活肉,要受多少罪?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块闰土的麻木或许不多,但千万闰土的麻木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呢?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体验,都像人们喜欢看的农村电视剧中的负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读后感【篇9】

恣燃252

读了《故乡》,在“我”——迅哥儿的故乡,有如“我”一般辛苦辗转的人,有如闰土辛苦麻木而生活的,有如杨二嫂一样辛苦自睢而生活的。但“我”认为,宏儿和水生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冒了严寒,回到阔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但严寒里的故乡很是令“我”渺茫。它萧索且了无生机。我见了迎出来的母亲与带着孩子的天真热情的侄儿宏儿。

母亲与“我”谈及闰土,那个给“我”带来无限好玩有趣的事情,令“我”知道了许多外面的世界的闰土。在“我”还是少爷,大家都是十几岁时,我们俩相识的。那时,他戴着毡帽,紫色的圆脸和银色的项圈。

他话不多,和“我”却相处得很好。不过半日,我们就熟识了。

他给“我”讲捕鸟,捉猹的事情。这些都是为“我”一样只能望见院子四角的少爷们所不知道的。在忙碌的一个月将他带到我家并与他一起离开之后,我们互相发送了几件东西,但最后我们再也没有见面。

想起他,“我”脑海中的故乡也清晰了。

然而母亲告诉“我”,他的景况并不好。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个木偶人了。

准备行李期间,“我”还看到了杨二嫂,“我”小时终日坐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人叫她“豆腐西施”。但她如今出现在“我”面前时,确乎不是终日坐着的神态动作,却像个圆规似的,脸庞神情更加尖酸。时而露出鄙夷的神色,嗤笑着说“我”阔了。

再见闰土时,他竟主动恭敬地叫了“我”声老爷,脸上带了欢喜和凄凉。他的脸,手更加苍老,项上也没了银圈。“我”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我”有些气闷。

他的第五个孩子,水水,和宏儿相处得很好,甚至有两个人在水儿的家里玩。“我”见了宏儿的痴想,在最后,有些悲凉地期望着我们的下一代,他们能相处生活得更好。

而我看了这《故乡》,心中却是颇有些悲哀的。

为什么荀兄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难道自己身上已是了无希望?直至死去,晚年依旧无法与幼时的伙伴无间相处?

仍是要由一堵堵封建礼数,封建等级观念所砌的墙立在自己的四周,气闷却没有办法,只得望天,期望着下一代吗?

那么迅哥儿的父母呢?他们是否有下人家的孩子的玩伴?他们曾经如何相处,又最终如何隔阂起来,他们是否也曾无力,只得望着十多岁的我和闰土?

那么水生和宏儿呢?水生会不会终有一日,像他父亲一般,因了封建等级的毒害与摧残,众人的冷漠与欺压,变得麻木起来,如木偶人一般呢?

我不敢想。我无法想想这种悲剧被扭转了多少次,有多少人悄悄地成为了这种封建意识的捍卫者,甚至消灭了那些不麻木的人。我不敢想想宏儿心中美丽的家乡还能存在多久;我不敢想,兵、匪、官、绅,饥荒与苛税,如何蹂躏闰土、杨二嫂以及其他故乡的人;我无法想象在这个中国还有多少人在互相残杀。

如果我经历过这一切,但我看到宏儿和水,我有希望,它被浇灭。那么无变化无休止的悲剧的上演是无意义的。

“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爱得深沉。”

于是,我“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着与不爱者,”希望着“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可悲。”

故乡读后感【篇10】

互助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古为羌族故地,公元前111年归属汉帝国版图,唐宋曾为吐谷浑、吐蕃属地,几经变迁,灿烂的古代文明在互助这块丰饶的土地上留下了雄浑神奇的历史足音。境内发现古文化遗址36处,其中哈拉直沟乡尚家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总寨村的青铜时代遗址、下马圈村卡约文化遗址、高寨东庄村的汉墓群等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宋代建造的白马寺、明万历年间建造的佑宁寺、天启四年建造的钟鼓楼等人文景观闻名遐迩。

2004年底,全县工业企业达1471家。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1家,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4家。

全县工业企业总产值11.22亿元,首次突破10亿大关,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60.7%;工业企业增加值3

62亿元,在全县gdp中的比重达22%。

矿产资源丰富,到目前为止,已发现40个矿种,139处矿床点,其中:金属矿种有铁、锰、铜等7种;建材及非金属居多,主要有:煤碳、芒硝、硫铁、岩金、石膏、磷、白云岩、粘土、石灰岩、红柱石、玄武岩等29种;燃料矿种有煤、油页岩及其它矿种.目前,正在开采的有煤、硫铁、石灰岩、石膏等,其中石膏的探明储量达1.

3亿吨,硫酸钙含量为98%;石灰石的探明储量为1.7亿吨,氧化钙含量54.85%左右;芒硝的探明储量为6亿多吨,硫酸钠含量32.

约9%;石英储量1068万吨,二氧化硅含量约98%;白云石储量1218万吨,氧化镁含量约26%。

这是中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土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世代生活在这里,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景观。这些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旅游人数逐年增加。

2001年,互助土家园公园被国家旅游局评为aaaa级旅游区。

这里有风景如画的北山国家森林公园。奇松怪石、林海云涛、流泉飞瀑、珍禽异兽构成了独特的自然景观。总面积达11.

园区占地3万公顷,动植物资源丰富,其中观赏价值高的植物有400多种。整个公园风景秀丽、奇景迭出,有药水泉瀑布、达坂红叶、胡勒天池、擎天一柱、十二盘坡、孔雀崖、妖魔洞、小三峡(卡索峡、 青岗峡、下河峡)等王牌景点。公园的旅游设施也非常完善,包括森林旅馆、宾馆和石龙山村。

游客还可以骑马、爬山、射箭、打猎、野餐等,体验山野情趣,回归自然。

威远古镇中心有一鼓楼,始建于公元1624年( 明天启四年),高18.9米,三层,木结构建筑,雕梁画栋、 飞檐斗拱、雍容大方。

威远镇以北15公里为南门峡风景区。峡谷的东西两座山面对面。峭壁千丈丛,山上树木茂盛,山下溪流潺潺。南门峡水库建于1973年,库容1800万立方米。高峡出平湖,碧波荡漾,水鸟翔集,游艇穿梭。

湖面倒映如黛的远山,飘香的菜花,吐穗的青稞,令人留恋忘返。

“五峰烟雨”在清代就被列为湟中八景之一,龙泉飞瀑、青山翠峰是这里的主要特色,每年六月六,五峰山便成了“花儿之海”,因为这里有一年一度的五峰山花儿会。

互助县境内还有始建于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的佑宁寺。规模宏大,气势非凡,大大小小的经堂金碧辉煌,具有独特的建筑色彩。鼎盛时期僧侣曾达到7000多人,有“湟北诸寺之母”之称。

白马寺地处湟水北岸,依崖而建,险峻异常。

互助县世一个勤劳朴素、能歌善舞的民族。土族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土族妇女的袖子用红、黄、黑、绿、白等不同颜色拼成,恰似天上彩虹,因此,这里被誉为“彩虹的故乡”。

“轮子秋”是土族人创造的一项体育娱乐项目,曾代表土族参加了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好评。土族舞蹈“安召舞”节奏明快、场面热烈,是土族人欢乐的表达方式。

2001年2月,投资80万元的互助土族自治县土族风情园正式开园运营。园区内有安召舞、轮秋、土家族婚礼、篝火晚会等演出,还有民俗用品展示、土家族特色小吃等土家族特色旅游项目。威远镇吉家湾村、东沟塘拉村、大庄村民俗接待点旅游项目齐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土族人用青稞酿酒,其味清醇甘冽、回味绵长,有 “开坛十里游人醉”之美誉。如今,全国最大的青稞酿造基地“青海青稞酒集团”就建在威远镇,生产的三个系列、七十多个品种的青稞酒行销全国各地。

中国土族--人生礼仪

土族有一夫一妻制、戴天头、换门亲服役婚等形式。一夫一妻的习俗是父母包办的。女满十五岁不嫁者极少,聘礼以布匹计算。

女子出嫁前夕,两位亲人带新郎去女方家,女方则歌舞相迎,泼水取乐,通宵不眠。次日凌晨,新娘改换发型 ,梳妆打扮,坐上白毡,众人抬新娘转嘛呢杆三圈,然后上马赴婆家入门拜灶,祷拜天地,接着设宴款客,婚礼自始至终在歌舞中进行。 土族无闹洞房的习俗,谢绝外人入洞房。

“戴天头“习俗是女子到十五岁 ,由父母做主,在除夕与天结拜为夫妇,将少女的发式改梳成妇人的发式。

中国土族--建筑

土族建筑文化特点突出,别具一格。农村一般以村落聚居,村庄大多在山脚下,依山傍水搭造房屋。每户有一个庭院,里面有牲畜棚,外面有厕所、菜园和打谷场。

房子是平顶的,上面可储放粮草。房子多以三间为一组,中为堂屋,一侧为卧室,中一侧为佛堂。卧室的炕是暖炕,连着锅灶,烧饭的火可以暖炕。

住宅的栋梁和门窗上大多雕刻着或描绘象征牛羊健壮、五谷丰登的彩色花纹图案,鲜艳美观。土族地区的一些古建筑,如盐宁寺、互助县钟楼鼓楼、五峰寺等,无不凝聚着大地、西藏、汉族建筑艺术的精髓。尤其是云宁寺,是一座由多座寺庙、经堂、僧舍组成的完整建筑群。

它依山就势,高低错落,鳞次栉比,绵延数里,雄伟壮观,吸收了藏、汉建筑艺术的特点和“河州砖雕”艺术的成就。在装饰上,做工精美,木刻浮雕,层层叠叠,丰富多彩。泥塑佛像造型各异,栩栩如生,充分体现了土族的建筑和雕刻艺术水平。

中国土族节日

土族的传统节日是春节、端阳节,与汉族相同。本民族的节日和庙会有农历正月十五到威远镇看“社火“;二月初二,在互助车沟大庄举行跳神会;三月初三,在姚马庄举行神舞会;六月十一日的丹麻会。每逢节日,土族群众都身着节日盛装,在节日和庙会上开展物质交流、赛马、摔跤、花会、武术等文体活动。

安昭舞是一种古老的土族舞蹈,流行于互助。在庆祝节日、丰收庆典和婚礼时,人们聚集在院子里或麦田里跳舞。舞蹈时,男女相见排成一圆圈,由一位能歌善舞的高手领唱领舞,后面跟随的人伴歌伴舞,一唱众和,气氛和谐而热烈。

安昭舞反映了土族的风土人情。歌词的祝要内容是歌唱家丁平安的祝福,六兽兴旺,五谷丰登,祈求好运。安召舞是对原有祭祀舞蹈的一种改变。有些歌词还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纳顿”,在土语中是玩笑,欢乐的意思,是青海省民和县土族人民喜庆丰收的节日。

因为纳顿的狂欢起自农历七月,故也称为“七月会”。 一年一度的纳顿是以各个村社为主体的群体活动 。从夏末麦场结束时,一直持续到秋天,历时近2个月,所以有人称之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

但它的起源,自古以来就被神秘气氛笼罩着。当地流传着许多关于纳顿起源的神奇传说。据说很久以前,有一位技艺高超的土族木匠,他也被皇帝召去建造皇宫。

三年后,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建成了,其壮观华丽前所未有。但恶毒的皇帝为了独享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竟然下令要杀害木匠。木匠连夜逃到家乡,组织早已不堪皇家虐待的乡民们造反起义。

皇帝闻讯后派出大批军队前来镇压。机智的木匠灵机一动,立即让乡亲们敲锣打鼓,扛着制好的战旗,挥舞着已涂上染料的兵器,高呼“大好!”向村庄的庙宇走去。

皇帝的军队大惑不解,村民们则告诉他们:“我们正在庆祝今年的收成,跳纳顿答谢上天的恩赐,于是军队便撤回去了。此后为了纪念这位机智的木匠。

一年一度的纳顿就流传了下来,后来逐渐形成了现在庆祝丰收的活动。 纳顿自农历七月十二日开始,可由一村单独举行,亦有两村联合举行,直至农历九月十五止,由东向西,最后回到中心地区而结束,最为常见的是两村联合,一村充当“主人”,而另一村为客,两村男性排成长列,扛着各色彩旗,敲锣打鼓,高呼“大好!”在主方村外麦场上会合,是最热烈最令人激动的时刻:

几十面大鼓被擂得震天响,伴随着沉稳有力的鼓声,会手们闪腾跳跃,在粗犷的高呼声衬托下,表现出健与美的雄姿。队伍一到麦场,拉开了纳顿的序幕。会手舞首先开始了,这是由四五十人参加的大型舞蹈。

老幼按顺序排列,舞在最前面的是身着长衫,手执扇子的老人,他们往往是纳顿的组织者和纳顿舞蹈的传人。别看他们年过花甲,银须垂胸,可跳起舞来,却还是那么从容自如,步履强健。手持各色彩旗的年轻人和拿着柳条的孩子们依次跟在后面,他们摆动身子,左腾右挪,绕场而舞。

舞蹈的动作虽然不太复杂,但整齐的舞步,谐调的跃动,伴随着有节奏的鼓锣声,显得十分优美。在舞蹈的同时,主方不停地用大海碗给会手们敬酒,以此助兴,人们在舞蹈中陶醉了,喜庆和欢乐的高潮一浪高过一浪。热闹的纳顿自然也成为访亲拜友的好时机。

一大早即可见男女老少,打扮一新,车载驴骑,浩浩荡荡行进在乡间的路上,对于青年男女而言,纳顿则提供了一个浪漫聚会的时刻。

中国土族--饮食

一般习惯于日食三餐,早餐比较简单,多以酥油茶、煮洋芋或糌粑为蘸盐而食;午餐比较丰富,有饭有菜,以蒸馍、馒头、花卷、包子等为主食,有煎、炒洋芋和青菜、萝卜汤或粥佐食。菜肴比较清淡,与北方汉族饮食习惯基本一致;晚餐多以各种面食为主,如面条、面片、面疙瘩、面糊。面条、面片、面疙瘩都喜用拉制。

晚餐菜肴比较丰盛,有各种肉类,与各种蔬菜块块、块丝同煮面的汤,汤菜主食共烩而食。 日常菜肴以肉乳制品为多,当地的手抓羊肉是最好的待客和节日食品。民间有不少以当地土特产为原配料制作的食品,其中较有代表性的风味食品如;哈力海、沓乎日、尕仁么、烧麦等。

日常饮料与当地藏族一样 ,喜饮茯茶、酥油茶,还特别喜饮用青稞酿成的酩流酒,酩流酒度数较低(约 30度左右),清醇绵软,馨香可口,家家皆能自酿,在酿制时都习惯加一种名为羌活的中药,饮时味稍带涩,有散表寒,祛风湿的功效。除酩流酒之外,还有互助白酒,如互助头曲、互助特曲、互助大曲、青稞液等多种。

土乡,正张开双臂,热忱欢迎前来观光旅游。

故乡读后感【篇11】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多少人在搬家,有多少往事被遗忘,只有舌尖上的味道,才会长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家乡,生火的起点,人们的生火在回到家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家乡,安慰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篇12】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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