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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作文十三篇

发布时间:2024-01-04 16:26:47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很喜欢作文

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写作文的要素呢?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写好作文后,最好多读几遍,会发现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你想更全面地了解这个话题,可以考虑阅读一下“我很喜欢作文”。为了不错过信息,建议将本页地址添加到收藏夹!

我很喜欢作文 篇1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琴房里回响着她带着冰的声音。

学琴多年,该因为繁忙的学习而停下了吗?连每周一次的小提琴专业课都常缺席,拉出的曲子了无生机,还喜欢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猛一回头,琴房空无一人……

我曾经是那么爱小提琴。邂逅小提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依稀记得当初妈妈带我去琴房,是为给我报名学钢琴的。谁知墙上挂着的一把琴深深吸引住了我。它是由木头制成的,琴的表面刷着一层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漆。暗红色的光芒衬托出它优美的身段,显出它古朴典雅的美感。我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她的回声绕梁不绝,如同天籁。

“你喜欢小提琴……”,“没错,我很喜欢”。

顺理成章,妈妈推掉了钢琴班,把我推进了琴房。

是苦的。为了练习夹琴,常常一站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我的脖子又酸又痛,即便是寒冬,也常常汗湿衣襟。是累的,小提琴四根琴弦粗细不一,琴弓要拉准,手指要按准,这真是太难了。我常常是顾到了拉弓,顾不到按弦。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有时像乌鸦叫,一堂课下来,手指已经麻木没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由于贪玩,我有过想放弃小提琴考级的念头。有一次由于长时间不摸琴,手指越发不灵活,老把低音拉成高音,连最简单的颤音也拉错了,严厉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劝我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而我,而我,干脆在上课时哭着跑了出来,然后继续慢慢走回琴房,夹起提琴……

于是得以坚持,正因一句儿童的承诺——我爱着小提琴。

光阴荏苒,乐曲在经年不息地发酵。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墙上,挂着一张奖状和一张照片,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都会看看它;每当我有什么好事时,我都会和它分享;每当我伤心时,我都会抱着它,向它倾诉。它就是我小提琴的考级证书,我最珍藏的东西。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一些高难度曲子,可曾几何时,笑容却渐渐消失——

考试越来越多,月考变成了周周练。琴房只是偶尔光顾的地方,我的生活照常进行下去,只是唯独少了那让我心烦意乱的却又熟悉的声音,我一开始的好心情,渐渐变得空落落的,我开始不适应了。做完了一天的作业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眼前便浮现出练琴时的样子,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痛苦的。我一下子睁开了眼,发现我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流从我的脸颊流过……

重回琴房,耳边传来阵阵琴声,是我最熟悉的《G大调进行曲》。手里的小提琴琴背上优美的曲线与虎皮纹相得益彰,琴头上精美的镂空花纹优雅而不失庄重,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和妈妈已经悄悄站在我的身后。

“没错,我很喜欢”旋即眼泪落下,泛若不系之舟。

如果人不怀揣着过大的梦想,便也就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只能用毕生来倾注的爱。

因而,我在这份爱中重新拨动琴弦。我感觉到成功离我近了,近了……

我很喜欢作文 篇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我很喜欢作文 篇3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我很喜欢作文 篇4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我很喜欢作文 篇5

我很喜欢我的妹妹俏俏。

一天我看见俏俏自己下楼玩儿,我就说:“俏,过来,是不是没人给你玩儿?”俏俏点了点头。“姐姐给你说相声啊!”

“小马虎考语文。平时马马虎虎,考试笑话百出,我们的马小虎啊!同学们都叫他小马虎,怎么叫他小马虎?马虎呗!这次考试老师把卷子发下来,他就冲我打手势。干什么呀?向我借铅笔呀。他的铅笔呢?忘家。”

我刚说到这儿,俏俏就说:“真好听!姐姐你教我!”我说:“长大了我教你。”俏俏说:“好!”我又问俏俏长大后的梦想是什么,俏俏说:“说相声给爸爸妈妈听,给哥哥姐姐听。”

我高兴地笑了!我知道她一定很喜欢让我说相声给她听!

我很喜欢作文 篇6

当秋风萧瑟,拂过我的脸颊,眼前便荡漾起你捏我脸颊时嘴角露出的皎洁笑容。

从上小学起,每当我蹦跳着回到家中,耳畔总是传来一阵阵父母对于你的哀叹、愤怒。我有心无心地听着,也算是对于你的叛逆史有了了解。这样日复一日,自然我的心中早已对你这个几年未见的亲哥哥,好印象全无,甚至有些陌生。

可是突然有一天,父母将你接到了这个家,我站在一旁默默地望着你,笨重油腻的发型,瘦高的身体,更显得你萎靡不振。看着看着,你忽然露牙齿对我温柔的笑。我有些发愣,但很快地,我换上一副轻蔑的神情和你对视,接着我又迅速地别开脸走了,心里却有几分不知名的酸楚蔓延开来。

那天吃过晚饭后,我在家中寻找你的身影。父亲不耐烦地说:那家伙在外面呢,你干嘛还想和他一样不务正业?我胆怯地摇了摇头,急忙跑到外面,看到你正坐在长椅上,借着路边淡黄的灯光,抱着高三的英语书苦读。我悄悄地坐在你身边,你轻声地问:妹妹,是不是也讨厌现在的哥哥?我低下头玩弄着衣角说道:你还记得在老家那会儿吗?那时候你学习可好了,而且每周末都会在书包的第二层袋子里,装满满的零食带给我,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电脑、手机,也没有钱,可我们依然活的很快乐。你沉默了,继而抓起我的手:那哥哥答应你,不会让妹妹失望!我盯着你明亮又深沉的眼睛,终于露出了笑容。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你很快离开了车水马龙的城市,为了那一晚的承诺,你不会让我失望,你会在那个小县城里继续奋斗,我好像又看到了曾经的你,我喜欢的那个你。

即使那句我不讨厌你,我其实很喜欢你没有向你说出口,但你已经明白了,我也明白了,哥哥又回来了。

我很喜欢作文 篇7

新年见闻作文200字篇7过年了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朵朵迎新年。迎来了中国最盛大的节日春节。家家喜气洋洋,挂上红红的灯笼,贴上红红的春联,热闹极了。

我们家楼下姨妈家有一只画眉鸟,每天早晨一起床,就听见它在那里唱歌了。画眉鸟可聪明了,它会自己睡觉,自己吃虫,自己喝水,还会自己走出它的小房子,出来散步,跟着姨妈飞来飞去,像个小卫士,累了又再走回小房子去休息。你们知道它为什么叫画眉鸟吗?因为它的眉毛像用笔画过一样,所以叫它画眉鸟。它可美丽了,我很喜欢它!指导教师:汤静

我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会喜欢他,可能是喜欢他的清新与安静吧,我在每一个地方寻找关于他的足迹,他清新得像初生的嫩芽,他笑起来像薄荷那时的我喜欢一个人,捻着粉笔在院子里画着他的名字,只是那时的我总是写成一来。世间美好的事物,都像他,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清风

我很喜欢作文 篇8

一年一度的艺术节终于开始了。

我们盼星星盼月亮得期待这一天,因为下午有一个画展活动。我们不仅可以把票投给自己喜欢的画,最重要是,可以不上整整半天的课!

可就在刚刚,老师下达了一个十分残忍的命令:所有人必须投自己班的画。话音刚落,我们就忍不住开始讨论:这不是自由投票吗?对呀,不然这不是就比哪个班的人多吗?老师似乎听到了这些话,于是,语重心长地开始教导我们要为自己班争光。就这样,老师苦口婆心地讲了一节课,可我们觉得就是和尚念经,不听不听。因为这画我真的看不懂,不过倒是有点像毕加索的抽象派。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信誓旦旦地点了头。

一下课,我就召集了几个要好的哥们商量要投谁的画。

一转眼,就到了投票时间。老师带领我们排队,一个一个有序地投给了自己班的画。等投票结束,我们几个还装作非常喜欢这幅画的样子,左看右看、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幅画,好像她比蒙娜丽莎还好一样。但其实我们的内心还是一些反感的。老师看我们几个如此喜爱这幅画,就勉为其难地让我们自由活动了。

等老师一离开我们的视线范围,我们几个就飞快地撕下贴纸,重新贴到了自己喜欢的画上。

第二天,成绩出来了。老师告诉我们,我们班级的画出乎意料少了几票。说罢便用严厉的眼睛看了看我们几个,我们几个男生对视一笑。看来又要挨老师一顿骂了。

【点评】

不畏老师的强行说教,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了自己认为真正的好画,真是一场精彩的艺术节呢。小作者将这场投票风波讲述得扣人心弦。看来又要挨老师一顿骂了。真是既佩服你,又替你担心呢!

我很喜欢作文 篇9

曾经对我说,你很喜欢我。现在呢?我越来越迷惑。因为迷惑,所以难以割舍。

那一晚,你约我去看焰火。傻傻地仰望着夜空,五彩缤纷的焰火,稍纵即逝。很久很久,你还是没有牵我的手。我们都说,只有那绽放的紫色焰花最是好看。这让我想起了你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送我的那束花——被白色满天星包围着的紫色勿忘我。是的,勿忘我!我是否被禁锢在了一座臆想的虚幻城堡里,因为那紫色烟雾?

这一年,你回来了,说要见我。在返程火车要驶离前的八小时里,我们终于赶上了。你怪我吗?你想要说什么,我避移了,因为害怕会听不到我想要的答案。你怪我吗?出去走走也好,可是天空为什么会下起了细雨?你送我回家了,我们应该都没有回头吧。也许,我应该回头望一眼的,只是那雨……我是那么期待你能抱住我冰凉的身体呀!

最后,吻我一次吧。这只是一个记念之吻,记念过去,记念你我。因为美好的“那些花儿”,我不后悔,只有遗憾。

你突然说,我们一块去旅行吧。这让我惊喜得不敢相信,然后我相信了,满心期待着,但那么快地,你又从我眼中拿走了。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能执着一点?为什么你不能勇敢一点?今天,我们互不相欠了。

在各自的城市孤独寂寞着,彼此依恋着。说不在乎,可能吗?可是,原来的既不能再继续,我们也都回不去从前了。这次有机会走,也许是一个暗示。未尝不是一个清晰的方向,解脱你我的束缚。一直是我送离你,这次却是你送离我,你会为我而流泪吗?

最后,吻我一次吧。这只是一个告别之吻,告别过去,告别彼此。从此各自珍重,要好好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我很喜欢作文 篇10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书,有《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昆虫记》、《父与子》、《柳林风声》等。

我最喜欢的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课外书。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写了三个凶悍贪婪的饲养场主博吉斯、绑斯和比恩是最卑鄙,最小气的人,它们曾狠狐狸先生,决定把狐狸全家除掉。它们用枪、铁锹、挖掘机来追杀狐狸一家。聪明的狐狸爸爸带领全家挖了三条地道,一条通往博吉斯的1号鸡舍,一条通往绑斯的大仓库,另一条通往比恩的酒窖。狐狸爸爸带领全家不仅逃脱三个饲场主的追杀,而且还为地下生活的小动物找到了许多粮食。它们在地道里过着幸福平安的日子。

狐狸爸爸聪明、冷静、临危不惧、乐于助人。小狐狸勇敢,团结友爱、不怕困难,最终和狐狸爸爸战胜了敌人,真让人拍手称快。

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想了很多,平时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肯动脑筋,以后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要向狐狸学习开动脑筋,战胜困难。

我很喜欢作文 篇11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6这个数字,L这个字母,还有《LoveInDecember》这首歌。那时我还只是汐河中学的一个高中生。汐河也算得上是一个很美的城市,马路小径两旁都生满了枝繁叶茂的榕树,错综复杂的气根从很高的树枝上面坠下来,散落一地。汐河中学也是如此,每天都有许多学生抱着一大堆练习从树下匆匆而过,将孤独疲倦的背影留在这边树荫下,然后带着僵硬麻木的表情面对接踵而来的小测大考。而我就是这样的人之一。

第一次见到刘梵的时候是在高一,学校的操场上。我刚从车棚锁完车,路过操场准备进教学楼。结果很不幸地被迎面飞来的篮球砸中额头,刘梵跑过来道了歉,然后把篮球抱走。就是这么简单俗套的相遇,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再无交集。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被球砸坏脑子了,我却一直记着他的样子。

在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种环境下,年段排名是风云变幻、血肉横飞。而我凭借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游荡在五十名的边缘,摸爬滚打地混过了高一那一年。文理分科后,我再次倚仗着懒人精神,毅然投向了理科的怀抱。不是因为我的理科有多好,而是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了,我真的很讨厌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年份。反正不管是文是理,三年后谁还记得那些政治钢条和物理公式,不如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好混点。但是我的英语特别好,这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科目,因为我每次都是英语单科的年段第一。后来终于凭借着分科后的对手减少和英语的绝对优势在理科生中跻身前十。

没想到的是,刘梵成了我高二的前桌。一米七五的身高,比我还白的皮肤,带着一副像斯文败类的眼镜。但是事实上他确实挺养眼的,同时也很自恋。他是一个开朗和开放的男生,有一个老好人的光辉形象。他经常帮女生们买买东西提提水,有的时候还会载女生回家,甚至陪她们去逛街。因此还三天两头闹出不少绯闻来。

由于前后桌这个优越的地理条件,我们很快熟悉了起来。每天总是有几节无聊的政治课,于是我俩便凑在一起诉说着天南地北,从地球聊到火星。晚自习没有老师监督,我们便更加积极活跃地开设哲学讨论会,然后看着胡乱散落一桌的考卷,放肆地大笑起来直到说累了,笑累了,才继续一面贴着寒冷静谧的夜,一面在白纸上写下密密麻麻的文字或数字。

南方的城市其实比北方还要寒冷,因为北方的每个角落都装有暖气,而南方只能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所有人蜷缩在教室里。要过许久,玻璃上才会出现紊乱而下的小水珠。

刘梵扛着书包从外面进来,还没坐稳就歪过脸来,说到:林音,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又变帅了?

我在盯着他彤红的脸和凌乱的新发型看了三秒后,给他投去一个复杂的眼神,没有。

真是口是心非的女人。等着看吧,明天早上肯定又会收到一抽屉的情书了。刘梵挑了挑眉毛。

你还可以再无耻点吗我已经习惯他这些无趣的调侃了,所以对他的话,我不予置评。

刘梵把脸凑过来,眯起眼睛。说∶你每天不损我几句不满足是吧,怎么染上这癖好,你说说,哪天没了我怎么办呢。

是是,大帅哥!麻烦你把脸让让,我还要补作业呢。我用力抽起刘梵手臂下压着的练习,然后把他脸一把推开。

我很喜欢作文 篇12

初识峰,是因为他爱唱周杰伦的歌,而我,爱听周杰伦的歌。很多长辈不喜欢他的歌,觉得吵,觉得消极,觉得那不像歌。峰却说周杰伦的歌,用碎碎念的语调,唱出了一种空灵,念出了被抑制的思想。我喜欢这种说法。

此时,他正靠着窗边写着点什么,我依旧抱着一堆不懂的问题,来到他跟前。他停下笔,准备帮我看。他总是这样,无论多忙,都会先帮别人的。我注意到了他刚染黄的头发,垂到眼前,遮住了眼睛。还以为他想学人家用朦胧的眼光看世界,我不喜欢这样。“你倒还蛮叛逆的,”我脱口而出。“是吗,”他淡淡地回答。“听过一种说法,一个人出现叛逆的行为就表示他在求助”。我又说。一弯久违的弧线在他脸上一现,但却多了几分苦涩,“我也不喜欢这样”。我顿时觉得尴尬,忙转开话题,谈起了今天的考试。我抱怨着今天大概又考砸了,抱怨着自己怎么这么笨,他笑笑说:“不用担心,没有正的,还有负的嘛”。我哭笑不得,“难道你就不在乎分数?”t他在纸上轻松划着的笔停了停,”这不重要,”又继续写着,但却是一笔一划,很用力,我甚至能感觉到桌子在轻微地颤动,“但也很重要。”不知过了多久,他说。我无意间收集到一丝伤感的眼神,像秋日里的落叶,让人伤感,也带给人宁静。很喜欢听他说话,因为他的话短暂,透彻,清醒,有时候,还有莫明的感动,就像现在。的确,我们应该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做的又是什么,回过神,我看了一眼他的眼睛,那只还没被遮盖的眼睛,不意外,的确是深邃,而又清澈。

我笑笑,打起精神,开始听他一题一题地讲解……

我很喜欢作文 篇13

我很喜欢我的同桌作文

她,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头发乌黑发亮,嘴巴和鼻子小巧,头很小。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我的同桌—张莉。

哈静是一个天真、可爱又文静,整天笑嘻嘻的小姑娘。她非常喜欢学习。她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一句悄悄话也不讲,一个小动作也不做。老师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她都不会放过。到了下课时间,别人都出去玩了,只有她还在教室里看书。每次写课堂作业时她都一丝不苟,安安静静的认真写作业。同桌的她是多么喜欢学习呀!

哈静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把我们逗得捧腹大笑。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她总是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她那滑稽的样子,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一下子就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还热爱劳动,只要座位底下有纸,她就捡起来扔到垃圾筐子里,我每次都看见只有她的座位底下干干净净、毫无一丝纸片。有时不该她扫地,她也拿起笤帚帮助别人扫地。我的新同桌真勤快。

她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关心和帮助别人时,她从来都表现的那么积极。有一次我遇到一道关于数轴的数学题,四个选项中我认为有两个是对的,左思右想之后,我还是拿不定注意,于是去向她求助。她热情地帮我分析了一番,我还是不太懂,她又去请教老师,回来后她又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懂了为止。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学习的榜样。我敬佩她,所以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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