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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合同

发布时间:2023-07-24 09:34:43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结算合同

合同在多种场合里都会被提到。合同是维护双方利益和关系的重要依据,您知道合同应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这篇“结算合同”是我们为大家的细心搜集,阅读是一种抒发和理解希望我们能够在这里找到解脱和共鸣!

结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

第二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1、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2、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__________乙方(法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合同 篇2

公司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率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

第二条甲方向丙方支付_________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结算合同 篇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

为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行为,维护远期交易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央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约定,为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行为,维护远期交易参与者合法权益,我公司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见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在各结算成员在开展债券远期交易时,按照《规则》办理相关结算业务。

为确保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业务的如期开展,现就结算成员在相关系统运行过渡期内需要注意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积极进行业务准备和系统开发,目前,我公司的簿记系统已具备支持债券远期交易结算的功能,保证金管理系统正在加紧建设,簿记系统与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实现支持远期交易功能的工作也积极推进。但是,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涉及到完善债券簿记系统、与交易系统联网实现远期交易结算功能等大量细致而缜密的工作,同时,从系统改造需求最终确定到远期交易正式推出的时间间隔较短,因此,目前在结算业务处理中,《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与实际操作略有不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结算指令发送暂按照《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的方式操作,即“结算双方中的付券方在成交当日或次一工作日通过簿记系统客户端发送远期交易结算指令,收券方及时进行确认”。按《规则》第六条第二款执行;功能实现后,可按《规则》第六条第一款执行。二、保证金的`保管交易结算双方如选择中央结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证金,应在交易结算指令中录入保证金金额;如未选择中央结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证金,在交易结算指令中不要录入保证金金额,中央结算公司也不作相关处理。

在簿记系统改造完成前,簿记系统暂不能提供对追加保证金(券)(券)追加功能业务。,暂用应急方式处理,结算双方应填制并向我公司提交《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券)追加应急指令书》(见《规则》附件5);在簿记系统改造完成后,结算双方应用保证金(券)追加指令进行相应处理。

远期交易结算合同在交割日成功履行后,将对保证券立即进行解押处理。

在相关系统运行过渡期结束后,结算指令的发送方式可改为按照《规则》第七条第二款方式操作;保证金(券)可通过簿记系统相关指令进行追加;保证券的解押按照《规则》的相关条款处理。系统运行过渡期结束时间将另行通知。

结算合同 篇4

中国建设银行资金结算产品服务协议

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产品服务(包括电子回单柜、结算卡、支付密码、对公通存通兑、对公一户通、现金管理系统、企业网上银行、代付业务、短信银行等)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资金结算产品服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申请资金结算产品服务,应提交《中国建设银行资金结算产品服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承诺对所提交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甲方应规范使用并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交易介质和交易密码,不得出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甲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遗失交易介质和交易密码,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前,甲方应遗失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甲方使用乙方资金结算产品时,应按管理需要设置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如因权限设置不当造成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设置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为甲方授权人员,使用交易介质和交易密码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操作,均视同甲方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视同该项交易和操作的有效凭据。

第五条甲方应正确使用乙方服务。甲方不得在乙方系统内发送与银行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资金结算业务,不得利用相关业务从事洗钱、套取现金、逃避乙方债务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因甲方结算账户状态异常(如冻结、销户等)、支付凭证挂失止付、支付密码器中账号删除、支付密码器停用或作废、密钥变更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服务系统无法正常办理甲方相关业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甲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相关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①账户已转为久悬户或账户类型转为控制类账户;②通过乙方服务进行违法行为;③即将或正在面临半停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合并、分立、承包、租赁、兼并、资产重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乙方认为有必要予以停止服务的;④欠缴有关服务项下费用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⑤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⑥其他乙方认为需要停止服务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标准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依法为甲方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第十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收费项目协商定价的,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乙方有权依据国家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在正式以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协议约定的相关结算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从甲方签约的扣费账户中主动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其在本协议项下亏欠乙方任何付款项,且经乙方通知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乙方公布外汇牌价的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第十三条如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采用公告方式调整或变更产品服务内容及章程,乙方无需逐一通知甲方,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对服务内容及章程不时所作的调整或变更。

第十五条客户使用本行资金结算产品服务以本行核准办理的认证时间和功能为准。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服务自甲方填写申请书且经乙方核准开通之日起生效,甲方未申请开通的服务项目暂不生效。

申请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算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做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预结算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工程预结算协议书。

一、工程预结算项目:

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下列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

1、工程按总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含土建、含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实际建筑面积详见施工图纸。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工期为______天。

4、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价约定为______元。(以竣工结算价为准)。

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费按土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其他工程(管道、设备安装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本费用包含与预结算相关的所有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不再另计;

二、甲方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承包合同书(复印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图纸变更、甲方更改通知单、工程签证(内容)、竣工资料、工程联系单、材料单价确认单给乙方,以便乙方做为工程结算的资料依据。

2、甲方及时提供业主所发的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指令单。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验收资料记录。

3、甲方需在每月的日支付乙方咨询费用万元至该工程预结算费用的.%,余下%将在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后支付,价如逾期支付,将以每日1%收取逾期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所完成工程预算书编制、并与业主咨询公司确认当月进度款工程金额、以便做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

2、办理工程签证;

3、跟踪预结算工作,配合甲方提供其他需要的预结算资料;

4、工程竣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上报给甲方。

5、如果甲方再另外增加工程项目(修改方案、修改图纸除外),则每月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再协商解决。

6、乙方应按竣工图纸内容及要求完成编制工程结算书。

四、本工程预结算合同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价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合同 篇6

代收代缴自来水费协议(草案)

委托方:阳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自来水用户缴纳水费,保证自来水费及时回收,阳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代收自来水费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网点代收居民自来水费(含违约金)和预存水费(即用户将水费先行缴存至自来水公司)。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甲方的数据库及通讯程序的正常运行,便于乙方联网查询或收取自来水费;

2、甲方向乙方提供专用的自来水费空白发票,并对发票的使用进行监督;

3、甲方配合乙方完成代收费业务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委托乙方以现金方式收取居民自来水费(含违约金)和预存水费。错扣、重扣、漏扣或用户持有疑异的由责任方进行处理解决;

4、甲方按每笔一元钱的手续费于次月20日前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管理的网点办理现金代收自来水费和预存充值水费业务,法定假日确保正常营业;

2、乙方收费营业人员应正确熟练地使用电脑网络收费系统。乙方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非设备故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缓收自来水费,不得拒绝用户查询自来水费和预存水费余额;

3、乙方应配备技术维护人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故障期间必须妥善解决客户投诉;

4、乙方收取逾期自来水费时,应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数据收取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删除自来水用户信息;

5、乙方收取自来水费(含违约金)时应开具发票,收取预存水费时应开具收据,发票和收据均需电脑开具,不得手工填写;乙方应指定专人管理水费发票,对缴回甲方的发票存根联需按号码顺序装订(含废票),若有遗失,按国家《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每日24:00时前向甲方传递当天收费清单文件吗,以便甲方及时对帐,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每日核对数据

时如果出现差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对帐文件或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差错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对帐数据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双方开展业务所需通讯线路的安装和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反对由乙方负责协调,暂时借用自来水公司至的现有通讯线路,乙方有义务与共同确保该线路的畅通。

8、乙方提供一台前置服务器,放置在甲方机房用于双方业务系统通讯,其产权仍为乙方有所,日后的维修、维护也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代收的水费每月一次结转到甲方的指定账户(每十日结转一次)并附对帐清单。

四、违约责任

1、任一方擅自变更、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2、乙方因收费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致用户投诉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给予考核,将考核情况反馈甲方。

五、附则

1、本协议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增加协议条款时,须经对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以修改、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结算合同 篇7

【摘 要】准确计量合同收入与费用,是施工企业核算的主要内容。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在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上也表现出一些特殊性。本文从现行会计制度关于对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确认的规定出发,通过对完工百分比法运用实践的分析,揭示合同预计总收入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和合同预计总成本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改进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确认的对策。

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是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的关键环节,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建造合同收入更是企业利润的源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准确计量合同收入与费用,是施工企业收入与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工建筑物等。建造合同有建设期长、造价高等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条件是: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完工进度的衡量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计量;第二种是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来计量;第三种是根据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来计量。

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费用,考虑了施工企业的特点,使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和费用上有据可依,从而避免各会计期间的工程收入、费用产生大的波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工程项目的总成本,确保其利润。同时,使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合理地确认收入,保证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流入和经济结果的可靠计量,符合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

采用完工百分比,能在项目没有完成之前,确认各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应确认的收入,一方面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的财务决策信息,另一方面能通过收入和费用等相关会计信息发现项目施工中的费用控制问题,便于加强内部控制,改善项目成本收入和利润。

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一项依据是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这就要求企业做好累计发生的成本计量和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即企业必须准确的归集各类成本。

在企业做好了各项成本的确认后,采用完工百分比,合理预计总成本及施工利润的情况下,确认的收入不会有太大变动,由此利润变动幅度也不会很大。因此能保证各财务指标的相对稳定性。

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时,最关键的要素是确认完工进度,而根据完工进度的衡量方式,大多时候完工进度与当期累计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有关,因为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施工项目预计总成本会和实际成本存在出入,进而影响每期成本和利润的确定。

实行完工百分比法对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该工作并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还需要各部门的配合,要准确预测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而目前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施工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因为施工过程中资产或负债的确认有变动的空间,使得人为调节利润存在可能。在实际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中,很多企业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进度,这

种将完工进度与成本结合的做法,有利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以及平衡各期的会计利润,但也意味着完工进度可以由企业内部控制,企业可以利用成本调节收入和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施工项目的经营绩效。

根据完工百分比的运用条件可以看出,工程项目只有符合三个必须,即必须有合同总收入、必须有未完工程预计成本、必须有已完工程实际投入成本,才能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而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建造合同工程项目很难完全满足上述条件,比如地质、气候、工期、质量、安全、资金、不确定变更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的收入、成本,因此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很难确定,有的工程项目甚至到工程完工时仍不能准确确定收入,只有完成最终结算时才能确定。若简单地套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将直接导致会计信息不准确。

“合同总造价”中包含有合同暂定金。合同暂定金只是工程造价变动范围的一项控制指标,将来发生与否不能确定,因此不能作为收入处理,应根据履行合同变化适度修正预计总收入。除上述暂定金外,“合同总造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合同包干风险金等价金组成也需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不断进行修正,以确定“预计合同总收入”。 (2)合同数量清理修正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合同总造价”是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数量或设计图进行投标报价形成的,但在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根据施工图重新复核施工图数量时,设计图与施工图之间有时会产生量差,导致修正“合同总造价”。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业务非常普遍。有技术、工艺方案的变更,也有工程实体发生变更,变更通常对“合同总造价”产生的影响。

由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繁琐,甚至工程完成后仍没有完成审批手续,因此,当工程项目发生变更设计项目时,很难预计总收入。

建筑施工合同由于跨期较长,合同履约过程难免产生合同违约责任。常见的合同违约行为有:施工图纸不到位、变更设计、延期支付工程款等,违约条款同样影响“合同预计总收入”。

对于工程实体部分,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耗用数量同工程数量成正比例关系,但工、料、机采购单价会随市场变动而变动;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只要项目管理规模确定,每个月的耗费也基本固定,并与工期(时间)成正比例关系,工期越长现场管理服务费用越多,因此相对整项工程又成为变动费用。对于上述成本费用结构的变动费用,在变动因素不确定的情况下,很难预计出未完工工程预计总成本。

由于工程施工时间跨度大,露天施工作业,工期、安全、质量、资金、气候、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每个影响因素的强弱程度、深度、广度都很难预估,并且每个影响因素的产生都可能带来诸多因素的连锁反应。例如投资方资金不到位,可能会延长工期,进而增加管理服务费用;资金紧张会带来生产原材料的赊购提高采购成本等。

建筑施工合同通常约定有质量保修期,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方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已完工程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会计部门能够准确统计完成,但已完工程后期可能产生的维修、保养费用则较难预计。

针对建造工程承包合同在确认收入和成本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确认易采用验工计价法。验工计价是指对施工建设过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

普通工业、商业确认收入是根据当期“销售数量×销售单价”计算得出。施工企业将上述计算过程称之为“验工计价”。

日常业务工作的验工计价和收入产生不一致的直接根源在于计价时间的不同步:①验收条件导致的滞后计价,比如混凝土灌注需要经过28日强度才能计价;②半成品不予计价,比如桥梁桩基计价是以成桩为计价单位,成桩则包括挖孔、制作钢筋、灌注混凝土等工序,施工在前的挖孔等工序不予计价;③其他原因计价与实际完成不同步,比如投资方由于资金短缺,人为推迟计价,又比如所有施工实体条件都具备,但因为资料存在问题不予计价等原因所致推后计价,另外也有为某种目的采用提前验工(工程中称之为“超验工”)现象。

笔者认为,可根据投资方已批复的“验工计价”资料为基准,在该资料基础上修正验工计价结果作为会计收入处理,具体的修正方法为:

已完未验可划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半成品未验,会计上可比照工业企业的期末在产品换算成完工产品的约当产量法计算完工工程数量;二是其他原因形成的未验工程,视同为完工工程数量计算验工价值。

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时,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被掩盖在了收入与成本配比中,因此成本的多少不影响会计结果。但在运用验工计价法时,则需要考虑当期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将同收入不匹配的成本往后摊销或预提列账,从而保持收入、成本的匹配一致。

施工企业成本费用可以按照普通工业、商业成本费用的归集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期末则可直接利用会计账面成本作为建造合同成本看待。

通过上述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是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用于经济活动分析的常用方法,具有科学性,因此,可作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一种探索。

参考文献:

王微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会计法律法规汇编(2010年)[J].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李志远,杨柳,刘冬梅.施工企业会计实务[J].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

[3]吴从庆.试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学术理论与探索,2011(9).

作者简介:嵇建康(1977―),男,浙江金华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浙江正方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结算合同 篇8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依照《xxx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年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9.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或由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直接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10.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工程施工需要。

11.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其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发包人支付)的%(其中预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各%),当工程竣工后或确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及达到级文明工地时,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分别支付预留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款(保证金)。

12.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七、乙方采购材料

1.本工程的材料(发包人供应的除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天之内,乙方向甲方(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套,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自身资料不合格或不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按实与乙方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

九、质量保修

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

2.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满后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由乙方承担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甲方的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协议,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监理、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发包人)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结算合同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专用卡片票样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4、1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4、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4、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6、2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10、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______乙方(法人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甲方原将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交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结算编制内容: 工程的合同约定甲方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采用按总价承包形式包干,总价款为 , (大写: 元整)。

三、结算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编制完成的结算与建设单位(甲方)核对认定结算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结算书电子文件(EXCEL格式)并交付全套纸质资料。移交结算书时甲方应付清全部款项 。

四、甲方责任:

1、 按时准确地提供乙方完整的结算备查复印件资料:合同及补充条款、竣工图、材料价格核定单、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2、 原件在上报建设单位时自备查、交乙方整理装订完善,并负责所发生的资料费用。

3、 按约定时间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五、乙方责任:

1、 必须保证编制结算的准确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的编制、核对工作。

2、 负责结算备查资料的收集装订。

3、 保证在甲方与审计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核对工程量及工程计价完成审定报告。

六、其他:

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报酬,以出据收条为准;若甲方要求开正规发票,所缴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帐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合同 篇11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 ,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五条 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 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 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 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 至 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合同 篇12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结算

甲方选择XXXXXXXXX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XXXXXXXXX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XXXXXXXXX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XXXXXXXXX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XXXXXXXXX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XXXXXXX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XXXXXXXXX至XXXXXXXXX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XXXXXXXXX。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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