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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合同

发布时间:2023-08-12 13:27:23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环境合同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节奏是非常快的,我们越来越频繁的去使用合同这种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签订合同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一份优秀的合同要怎么写?希望我的文章能够精神上的支持和启发你。

环境合同【篇1】

耕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实施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保护耕地环境,不仅是维护农业稳定发展与粮食安全的需要,更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签订耕地环境保护协议书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份耕地环境保护协议书的范本。

耕地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耕地管理部门)

乙方:(农民)

鉴于耕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耕地环境是维护农业生产稳定的前提,为共同维护耕地环境的良好状态,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享有耕地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耕地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条 乙方作为实际耕种者,承担着直接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切实防治耕地环境污染。

第三条 甲方将加强对耕地的监管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乙方开展土壤调查、环境监测等工作,确保耕地环境质量合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五条 乙方应加强耕地水源保护,配合甲方组织抽查农业灌溉水质,确保灌溉用水安全。

第六条 甲方将加强土壤有机质增加和土壤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乙方实施土壤修复和改良。

第七条 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农业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科学种植和产业布局指导,提高农产品综合品质和竞争力。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降低污水排放强度。

第九条 甲方将加大对乙方的政策扶持和经济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参与耕地环境保护工作,在保护耕地环境中获得实际利益。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耕地环境保护计划和措施,定期组织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保护水平。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届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有关行政部门请求协调、调解。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是一份耕地环境保护协议书的范本,由耕地管理部门与农民共同签订,旨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耕地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为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双方可对协议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环境合同【篇2】

甲方:

乙方: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环境合同【篇3】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保洁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持本村(居)卫生环境清洁,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甲方聘任乙方负责村(居)内垃圾清理和运载工作,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划定卫生保洁区域交由乙方负责,具体为范围为____;同时配备运输车辆交由乙方使用(车辆使用与保管另行约定)。乙方要爱护公物,对故意损坏者予以严惩。

二、甲方为符合投保条件的乙方,予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为___元/月。

三、乙方每天要对包干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定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主次干道路面平整清洁,路面及两侧河道能见度内无漂浮物、无水花生(农路养路工人负责区域除外)。特别是水沟,巷子等要清洁彻底,做到不留一处卫生死角。

四、乙方工作时间要在岗,不准私自换人清扫。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各村(居)干部请假。对缺勤不请假者一律扣除当日工资,一个月三次以上予以开除。对私自换人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另保洁人员对乱倒垃圾村民应先予以劝说,不可粗言骂人,如不听劝者可上报分管或主管领导予以协调处理。

五、奖惩办法:对工作认真到位,历次检查中没有扣分记录的,年终列入镇政府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只要被检查发现将实行扣分、扣钱的办法。

六、乙方在清理道路垃圾时应注意交通安全,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镇政府卫生检查日及需要临时清洁路段,乙方要突击,不分时间,搞好环境卫生和垃圾运载等工作。

八、本合同暂定期限为一年,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条款,自双方签字生效,期限满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立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环境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有效开展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以下简称“小学环教”)活动,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安徽农业大学“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于合肥市琥珀小学建立小学环教基地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

(一)合作项目:安徽农业大学“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基地。

(二)合作时间:长期合作。

二、合作内容: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场所。

(二)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活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甲方与乙方合作建立“安徽农业大学‘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基地”,从协议签订之日起 ,甲方在乙方建立

环教基地;

甲方可在乙方学校门口进行挂牌(内容:安徽农业大学“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小学环教基地),可明确对外说明乙方场地为甲方的小学环教基地;

每期小学环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义务:

甲方通过小学环教活动协助乙方提高小学生对环境的认识,增强小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

甲方小学环教活动每个月需定期举办一次,时间暂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下午;

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每期活动由甲方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甲方保证每期活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沟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小学环教活动进度,甲方必须作如实反映;

乙方有权在突发情况下对甲方小学环教活动做及时调整;

乙方开展其他类似小学环教活动可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协助乙方提高小学生对环境的认识,增强小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

2、义务: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每期小学环教活动场所,并组织安排小学生有序参加;

四、争议条款

本协议长期有效,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如需解除协议,需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双方之间产生一切可能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附则

本协议共三页(不含封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或以协议补充方式解决。

六、附件:

安徽农业大学“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小学环教活动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合同【篇5】

论环境保护与关贸总协定董灵时至今日,环境问题已不再仅是有关人类生活质量,而且更成为人类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此,保护环境其实已成为保护人类的同义语。这使得环境问题得到了全世界空前的深切关注。环境运动的深入发展,使之不可避免地与国际贸易的体制和措施联系在一起,这其中,既有发展与贸易内在的联系基础,又是由复杂的国际关系所决定的。从环境与贸易的联系上看,首先,环境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使国际贸易得到存在并获得资源。无论是初级产品、中间产品还是制成品贸易,也无论是服务、技术、信息等各种贸易,都无不与环境质量紧密相关。阳光、土壤、空气、水的质量及动植物,除了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活方式、水准,直接影响农、林、牧、渔及旅游业、服务业外,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出口工业。在1992年拉丁美洲因水质引发的流行性霍乱的头10个星期,就使拉美国家的农业和旅游业损失了10亿美元,相当于其整个80年代在供水和卫生项目上花费的三倍,这是因环境而带来贸易损失的典型例子。另一方面,贸易加大了环保的压力。全球性的经济活动增加了资源消耗量,将许多物种排斥到陌生的生态系统中,造成生存困难。同时也增加以向大气层、土地和水域倾倒和排放的废物量。从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这一面看,贸易被用作实现全球环境战略的基本工作之一也是由客观情况决定的。因为国际关系微妙,所以要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机制是一项难度极大的工作,由此也使各国许多年来都在环境问题上划地为牢,采取不越雷池一步的态度。其结果是,在一些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环境问题却日趋尖锐。在客观上,因为环境无国界,所以环境问题的挑战是全球性的。“一只蝴蝶今天在北京揽动着空气,就可能演变成下月在纽约的一场风暴。”〔1〕如果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继续扩展火力发电站的话,西方国家为减轻温度效应所做的努力将全部归于无效。许多国家都倡导和平与发展的九十年代,呼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以新的姿态通力合作,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根据持续发展的思想及国际贸易行为跨越国界,遍及全球的特点,贸易手段就成为国际社会用以解决环境问题的首选对象,正如一位资深的贸易学家在一份报告中指出:“贸易措施虽不是用于保护环境的理想工具,但在许多情况下却只能是唯一可供选择的手段。”〔2〕不久前签定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即是第一个专门包含环保问题的国际贸易协定,将贸易与环境结合起来,在其谈判和批准过程中,环保问题成为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许多发展中国家指责环境保护仅仅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借口。笔者认为,尽管不排除环保被滥用的可能性,但在事实上,随着国际贸易的大发展,生产、市场及资本的国际化,污染循环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了,因此,环境与贸易联系的增强其实是一种大趋势,不容逆转。二、环境保护与关贸总协定当我们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结合起来考察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世界贸易的基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尽管环境问题在60—70年代才开始为人们所认识并重视,在起草GATT的1947年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但GATT的许多条款已牵涉到环境问题或可以看成与环境保护有关,只是目前尚缺乏正式而明确的解释。以下笔者就依GATT的原理和实践略陈管见。GATT作为WTO的重要组成部分、统领世界贸易的法律框架,规定了贸易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则。其中的非歧视待遇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是GATT的基本出发点,构成了其他制度的基础,指导着一切贸易措施。笔者认为,在探讨有关环保问题时,也应以此为基础。根据GATT,用以保护环境的贸易措施包括财政措施和非财政措施。前者指环境关税制度,后者包括了实施数量限制的各种措施,在实施数量限制时,必须以保护环境为主要目的,从而符合第11条或第20条的例外条件。1.环境关税制度GATT第2条可以理解为保护环境的环境关税制度。第11条对此作了肯定。第2条第2款规定,缔约国可以对于任何输入产品随时征收税费,其中,(a)项规定一国可以征收“与相同产品或这一输入产品赖以全部或部分制造或生产的物品按本协定第3条第2款征收的国内税相当的费用”;这就是说,只在第3条第2款——国民待遇的基础上,一国可以自由适用第2条第2款。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特别的、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关税。为环境保护的目的而征收关税虽为第2条所允许,但也必须遵守有关减让表的其他规定,不得破坏减让表。有关第2条在环保方面的运用已有美国对汽油及某种特定物质的征税一案作为先例。在此案中,加拿大、墨西哥及EEC向GATT提起争端解决程序,对美国根据超级基金修正案及重新授权法所实行的征脱措施提出异议。上述法律改变了现行的汽油税率,对进口的汽油征收了比国内汽油更高的税。同时,美国还对由某种应纳税的化学原料制造的特定进口物质新征了一种税。征收这些税的目的在于抵消美国根据环保计划及公共健康计划清除危险废弃物及其场所带来的花销。专家小组对汽油的征税进行审查后发现,所征的进口税经过折算,与国内所征的税率相同,对某种特定物质的征税也是如此,因而判定美国并未违反GATT义务。此案说明,只要是基于国民待遇原则,一国完全可以因自己的环境计划(如环境税收、环保基金等)对进口的相同产品进行自由征税;在国内没有相同产品的情况下,可以污染严重或预期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原材料、产品以及大量耗能和自然资源的工艺、生产设备等予以征税,其前提是这种征税与其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及环境标准一致。除了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以外,一国还可以对其出口产品进行征税,其对象主要是原材料、初级产品及半成品,这些产品对输入国的污染极轻或无污染,却消耗了出口国大量了资源,出口国可以资源出口税或环境附加税的形式征收税款,用于资源的补充更新。2.因环保而实施的数量限制为有效将贸易措施与正当贸易措施区分开,GATT第11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根据此外,一般性的数量限制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属于第11条所规定的例外或第20条所规定的例外,而11条所规定的三个例外均可以看成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例外。(1)“为防止或缓和输出缔约国的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短缺而临时实施的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这项例外的其他必需品没有作明确解释,但资源性产品无疑是包括其间的,这与保护生态环境不无关系。美国就根据这项例外,于1990年制定了《森林资源保护及短缺救济法》,在某些条件下禁止联邦所有的'或州属的未经加工的木材出口,以此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条文的要求,数量限制手段只能临时实施。(2)“为实施国际贸易上商品分类、分级和销售的标准及条例,而必需实施的禁止进出口或限制进出口。”这一项的范围十分广,自然包括了一国根据环境标准或环保要求对商品进行的分类、分级和销售,如销后将要讨论的对无环境标志的产品实行的数量限制。作为此项限制的反面例子加拿大对鲱鱼和大麻哈鱼的出口禁令一案:加拿大对未经加工的鲱鱼和大麻哈鱼实行出口禁令。美国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加拿大触犯了第11条,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渔业加工者。加拿大承认其禁令违反了第11条第1款,但认为可由第2款(b)项豁免,其禁令是防止未经加工的鲱鱼和大麻哈鱼不合质量标准的必需措施。专家小组发现,即使有的鲱鱼和大麻哈鱼已经符合了相关标准,但仍然被一并禁止。此外,禁令也并不是在国际市场销售所必需的措施,从而判定加拿大的出口禁令不合法。(3)“对任何形式的农渔产品实施的必要的进口限制……”。农渔产品都直接与生态相联系,因而为保护国内生态环境而对本国农渔产品实施限制的时候也可以对进口产品实施限制。但在美国对加拿大的金枪鱼及其制品的进口禁止一案中,美国未能引用此项未获成功。虽然美国以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金枪鱼,并且在国内也限制了该种金枪鱼的捕捞为由提出辩解,但小组仍然基于如下三个理由判定美国违法:第一,在美国受到限制的金枪鱼种类比禁止进口的种类少。第二,在对国经仍然未取禁令。(这两条都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第三,此项免责条款只提到了可以“限制”进口,但美国用的却是直接的禁令。3.环保作为一般例外GATT第20条的(b)项及(q)项历来被认为是与环境保护最密切相关的条文,就20条本身来说,其表达是模糊不清的,它规定了政府可以不遵守GATT的基本原则的例外情况:政府要以采取“(b)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q)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其前提是“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正因为20条的模糊表达,各国都对GATT到底将对何种政府行为予以认可感到困惑,所以20条受到指责的时候比使用的时候更多,谁也不愿去捅这个马蜂窝。因当前的环保问题上,20条是否真的包括了因环保目的而采取贸易措施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20条当然应包括环境措施,因为环保的目的之一就是如(b)项所说的保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如(q)项所说的保护天然资源以维护生物圈的良好状态。另外,在《技术标准协议》的序言中,已经对20条作了扩大解释,其内容是“认识到不应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动物及植物、生命与健康和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情况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无理的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明确了对环境的保护也可能构成例外情况。反方认为,GATT的历史表明,起草GATT时根本没有环保问题,不能望文生义地将与环保有关的措施都涵括在内。笔者认为,20条其实已在事实上被用作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的庇护所,但因为20条的适用条件十分严格,所以,援引20条要十分谨慎。GATT的工作小组曾对20条作过比较狭义的解释,他们认为,既然20条是GATT的例外,甚至可以不遵守基本原则,因而是只能在“山穷水尽”情况下才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于20条的(b)项而言,一国政府所采取的措施要符合条文上所指的“必需”,就必须证明除了该措施之外,并没有符合GATT其他条文的合理措施可采。此外,即使没有符合GATT其他条文合理措施,根据20条所采取的措施也必须是最合理的一种,保证该措施最大限度地与GATT相符,对于“必需”一词的理解,在泰国——美国卷烟争端一案中可见一斑。在这一争端中,泰国根据自己的《烟草法》,对美国的卷烟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同时,又对美国的进口卷烟课征了国内税。美国由此向GATT提出异议,要求解决争端。泰国在对此案进行抗辩时的一个理由就是20条(b)项,认为其数量限制(进口许可证)措施是为保障人民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专家小组认定,进口卷烟无疑是危害人民健康的,泰国的数量限制措施也可以理解是为了人民的生命或健康,但其错误在于,第一,许可证的发放只是针对进口卷烟而言,因内卷烟没有任何限制。第二,这一措施并不符合“必需”这一要件。他们认为以前的一个专家小组“关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报告”中对“必需”这一用语解释也同样适用于本争端,(报告对20条(d)项中“必需的”一语作了解释,这一解释与本文前述解释相近),而可供泰国采用的,既符合GATT的规定,又符合保障人民的生命或健康这一目的的措施是很多的:如采取严格标记和充分披露卷烟成份的方法可以控制卷烟的质量,而禁止卷烟广告、维持烟草专卖或提高卷烟价格可以控制卷烟的销售量。此外,小组还否认了泰国的另一个理由:泰国认为如果进口卷烟与国内卷烟发生激烈竞争将从总体上提高卷烟销售量,有害于人民的生命或健康,因而泰国只能采取这一数量限制措施。小组认为这种说法没根据,不能按受。20条的(q)项曾在上述的加拿大对鲱鱼和大麻哈鱼的出口禁令中被加拿大引用。根据专家小组解释:“为有效保护可能有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的主要目的应为保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但加拿大的这一出口禁令仅仅是针对国外消费者和加工者而设,并不限制国内的消费者和加工者对鲱鱼和大麻哈鱼的消费或加工,并没有保护到天然资源,因此,这是变相地给予国内加工者以特别优惠。同时,这也与(q)项所规定的“与国内限制生产和消费的措施相配合”相冲突。4.环境标志问题环境标志在国外也称“生态标签”、“环境选择”等,经国际标准组织(ISO)统一称为“环境标志”。它是一种贴在产品上的图形,证明该产品不仅质量符合环境标准,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也符合规定的环保要求。环境标志既是一种促进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又可构成限制贸易手段,如有的国家就规定没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将被限制进口,根据前述的GATT第11条第2款(b)项(“不实施国际贸易上商品分类、分级和销售的标准及条例,而必需实施的禁止进出口或限制进出口”),只要环境标志是建立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就不违反GATT。在墨西哥诉美国的金枪鱼一案中,美国规定,只有在没有伤害海豚的情况下捕捞的金枪鱼方可在市场上标上“海豚安全”(DolphinSafe又译“海豚无恙”)的标记出售,否则不能标注这一标记,但仍可以出售。专家小组认为“海豚安全”这种标记应属环保标记,其使用符合GATT的要求。第一,这种标记是对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共同适用的,凡是符合标准的金枪鱼产品均可适用,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第二,这一标记的使用是选择性的,符合标准的金枪鱼产品既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而对于不合标准的金枪鱼,虽不能使用,但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尽管在客观上消费者更倾向于买带“海豚安全”标记的金枪鱼,但不能说是标记本身构成了贸易限制。在乌拉圭回合的《技术标准协议》中,确认了与产品本身特性相联系的生产和加工方法以及认证程序,也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认证,但前提是不可构成对国际贸易的不必要的障碍。在奥地利的热带木材案中,奥地利所使用的环保标记即被判为不恰当的贸易措施。奥地利于1992年6月通过立法(9月1日生效),要求所有的热带木材的产品都贴上说明其是热带木材的标志,以便将它们与贴附质量认可标记的木材相区分,而质量认可标记是颁发给坚持以“持续发展”方法管理森林的地区所生产的木材以及含该种木材的产品的。受这一立法冲击最大的是马来西亚、泰国及印度尼西亚。1992年11月,马来西亚以东盟的名义向GATT理事会提出异议,认为奥地利的这一立法是以环保名义采取的严重地歧视和武断地限制贸易的措施,是一个危险的先例,在没有国际标准和国际一致认可的情况下就擅自采用单边的贸易措施,其实质是为了保护其本身的温带木材。此外,马来西亚还否认自己的木材是在没有坚持持续发展下生产。最后,GATT支持了马来西亚的主张,认为奥地利违反了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原则,仅仅以木材的原产地,而不是木材本身的特性来使用环保标记,构成了对热带国家的贸易歧视。事实上,奥地利也承认由于本国森林损耗大,为了林业工人的就业问题而采取了这一办法。从以上对GATT有的关条款及具体案例的分析研究表明,GATT确实与环境保护相关联,可以服务于环境保护。这对我国的外贸立法和环境立法有着指导意义。三、中国的环保与对外贸易中国是一个环境大国,环境问题不但多,而且很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程度都令人震惊〔3〕。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环境状况是受世人瞩目的。尼克松曾在向国会作访华报告时特别指出:“如果把占世界人口1/5的中国放在一边,那么解决世界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是不可能的。”〔4〕事实确实如此,以世界关心的CFCs和CO[,2]来说,中国的CFCs使用量和CO[,2]排放量在发展中国家中都居第一位。面对环境问题所形成的国际挑战,中国于1994年3月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要求把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定型化、法制化。笔者认为,在贸易法中订立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无疑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利用贸易手段来保护环境的情况并不多见,即使是作为环保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也只是在法律责任一章对“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行为作了规定。其余的散见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26条——29条)等法律、法规。可喜的是,外贸法律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在不久前颁布并于199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中,已见到多个条文与环境保护有关。其第16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出口:……(二)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第1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或出口:“……为保护人民的生命或健康,必须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破坏生态环境的;……”;第24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二)为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知,我国已开始适应国际趋势,用贸易手段来服务于环境保护了。在环境问题上,可以说中国比GATT更先行了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作为自由贸易的例外情况,减少了潜在的贸易冲突,运用主权保护了环境。但是,笔者认为,外贸法对运用贸易手段保护环境作的只是原则性规定,还需要用更多的法律法规加以具体化。在制度上,我国应在不与现行GATT体制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在透明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GATT条款所允许的贸易手段来保护环境:1.环境关税在非歧视的原则下实施环境关税制度,是GATT所允许的作法,这一点已经在前述的论述中论及。环境关税一般都包括出口税和进口税,出口税主要对象是国内资源(原材料、初级产品及半成品)。一是为了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二是可以改善我国的出口结构,尽量减少此类产品的出口比例,鼓励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进口税主要对象是进口的对环境有一定污染的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和技术(前提是符合我国的环境标准)。征收进口税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是一致的,进口的产品和技术当然应为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付费——通过关税形式把环境费用有效地分摊给污染者。另外,进口税还可提高进口的质量,增加环保产品的进口而减少污染产品的进口。征收的环境关锐应集中存入环境基金,投资于环保事业。环境关税在实施中将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尚未以对国内产品征收环境税。因此,如果单独实行环境关税将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引起贸易争端。事实上,环境保护始终要以国内保护为基础,环境关税也必须建立在国内统一的环境体系之上。由于环境税能同时满足多个目标,改善市场功能,因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环境与税收》报告表明,在成员国中有14个国家对空气、水污染、废物、噪音以及对其他多种产品(如含铅汽油、化肥和电池)征脱,目前已有50多个环境税种〔5〕。1990年9月,欧共体12国的环境部长汇集罗马,探讨在欧共体范围内实行绿色税的可能性。美国早已实行环境税,正准备加大适用面,而德国也提出了自己的环境税计划。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起我国的环境税收体制,保护环境。2.数量限制数量限制保护进出口禁止及进出口限制两种情况。外贸法对破坏生存环境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一律予以禁止,没有采用限制的手段,笔者认为是不完善的:“破坏生态环境”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词,包括的涵义及范围都较广,也有程度之分,对于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货物或技术并不一定都需要“禁止”进出口。其实,限制手段更是为各国所运用得最普遍的手段。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标准还较低,因此许多产品虽对环境有影响,但仍符合我国的环境标准。如果一律禁止他们的进出口,将可能遭到实行“变相贸易限制”的指责,为了避免潜在的贸易争端,我国法律应首先肯定限制是第一位的措施,对于污染较严重的,造成污染难以治理,未合环境标准的产品方才禁止进出口。此外,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实施数量限制应具体到环保法规中。比如可以修订《森林法》,规定木材出口的条件、程序、救济等内容,原则上允许其自由出口,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实施数量限制(如许可证、配额等等)。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的进口,具体规定向环保部门领取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及救济等内容。3.环境标志制度如前所述,环境标志制度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十分有效,它首施于1978年的联邦德国,称为“蓝天使”,现已有3600种产品贴有环境标志,日、美、加于1988年开始实施。新加坡、台湾地区也于1992年开始实施。1993年9月,我国公布了环境标志图形。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它将使我国绿色产品的设计、开发、使用进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同时,也可以增强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限制污染产品的进口。在国外,利用环境标志来对进口产品作贸易限制已是司空见惯,如果没有环境标志,进口产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方面的限制,如中国的一家企业生产的电冰箱虽然具有环保功能且质量上乘,但却因没有环境标志在进入法国市场时受到价格和数量限制,我国应加强国际交流,增进了解,使我国的环境标志得到国际上的认可。4.加强环境标准建设目前,我国的环境标准与国际通行的不太一致,如造纸废水COD排放标准我国分三级,由150mg/l——500mg/l,而国外都在100——500mg/l〔7〕。环境标准的差异引起了我国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也影响了我国环保产品的出口,同时也容易受到指责,认为环境标准构成贸易壁垒。另外,对污染产品的限制是以国民待遇原则为基础的,环境标准过低或国外不相一致,都不利于我国对污染产品的控制。我国应尽快向国际标准靠拢,尽可能高水平地制订环保标准,推动环保市场的发展。综上所述,环境保护与贸易制度(GATT)之间的重要关系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而因环境差异带来的征收反补贴税等诸多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留待WTO去解决。随着世界范围内兴起的环境运动走向高潮,也必然带来一股讨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热潮,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适应21世纪对我们的挑战,完成人与自然界的统一。

环境合同【篇6】

甲方:高新区环保局

乙方:西安咸阳机场建设时代广场项目部

甲乙双方为共同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为避免大气污染、废水污染等,促进文明工地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负责任:

(一)、施工现场预防大气污染措施:

1.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2清扫楼面、楼梯建筑垃圾时应先洒水,后清扫,减少粉尘污染,清扫的垃圾袋装。

3.为了减少粉尘污染,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二)、施工现场防水污染的措施:

1.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卫生。

3.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房,专人负责防止油料渗、滴、漏、污染水源。

4.食堂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及时排放,清理防止污染环境。

二、甲方应负者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搞好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

2.发现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现象有权制止,经相互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法,可限期令乙方整改。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工程竣工后,本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XXX

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环境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分包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作业地点:

1.3 分包项目:

1.4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1.5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2、安全生产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工程有关资料。

2.1.2向乙方提供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2.1.3按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的管理职能,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2.1.4接到乙方有关发生作废事故的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2 乙方责任:

2.2.1入场前,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安全、环保难易程度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2.2依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总体部署和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网络和规章制度。

2.2.3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册。对全员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交底。

2.2.4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确保人员劳保用品配用的齐全、有效。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事故的一切费用。

2.2.5自负其责地抓好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同时接受和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2.6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立即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权利:

3.1 甲方权利:

3.1.1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隐患,有权对乙方采取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处置措施。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2分包项目发生伤亡事故,经调查分析,事故确系乙方违章施工所致,有权对乙方做出清退出场的处置,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1.3乙方应于开工后14日内向甲方交纳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元(按合同总价款5%交纳)或者从第一次工程结算款里面扣除。

3.2 乙方权利:

3.2.1有权拒绝甲方以及其他有关方的违章指挥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的强行施工

4、本协议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详见项目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起,至乙方退场止。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环境合同【篇8】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XXXXX

经双方一致协商决定,在双方正常经贸往来活动中,双方必须遵守以下环保协议:

1、甲方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省、市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2、甲方必须对环境污染采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排放达到所在地的标准,同时应作出持续改进的承诺。

3、为确保甲方的活动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对环境影响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甲方必须建立环境控制制度,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价环境影响和环境控制的制度。

4、在给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前,甲方必须将产品或服务与环境有可能的影响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说明,并且得到乙方的确认。对于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及时补充书面说明给乙方。

5、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甲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产品或服务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得到识别,以便乙方在接收产品或服务后能有效控制。这种识别措施应包括按相关法律法规在产品外箱上的环境标识和其它内容的标识。

6、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甲方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并不断减小交付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活动应包括产品的运输、包装、标识和装卸等。

7、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后,必须对产品或服务随后带来的环境影响作出协助处理义务的承诺,这种承诺应包括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带来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偿回收处理和协助乙方对其它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与管理。

8、甲方必须建立一套环境事故应急反应程序并且定期试验和评价该程序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9、甲方应建立接收和满足乙方提出的其它环境要求的程序,并主动告知乙方,这种其它要求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如当乙方对甲方进行环境方面的投诉时,甲方应及时作出响应。

10、乙方每年将定期对甲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对调查工作甲方应主动配合,并对调查确认的不合格项,甲方应采取改进措施。

11、乙方每年将通过派专人对甲方进行无偿环保知识培训或发送环保资料协助甲方在环保方面的培训,以不断提高甲方的环保意识。

12、以上对甲方的环保要求由乙方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甲方随时可向乙方咨询。

13、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对其采取适当的经济惩罚。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内容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合同【篇9】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空间)的空气污染进行治理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治理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治理项目

1、治理空间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治理服务的内容如下:甲方就______________(空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空气污染治理。

二、治理方式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服务形式,由乙方负责治理工程。

三、室内空气治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根据甲方室内的污染程度和装修所用材质及室内空间密度,经双方协商特做如下计价:价格_________元/平方米,治理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治理费用总额_________元。

2、室内治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在签订治理合同后乙方进场时支付治理费用总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即_________元;余款在治理工程结束,双方验收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乙方承诺

1、乙方采用的治理产品是天然纯植物提取液,无毒、无害,不产生二次污染。

2、若超标比较严重需要两次治理,具体时间双方协商,甲方应积极配合,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治理后,室内有害气体甲醛、甲苯、二甲苯、氨浓度逐步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xx)规定的室内环境国家标准。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治理施工场所的供水、供电正常。

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治理施工的工艺及操作要求,不擅自改变治理施工场所的密闭或通风状态;不擅自变动治理施工场所内的固定及移动设备。

3、甲方应当妥善保护乙方放置的治理设备,不挪作他用,不擅自移位、变更用途、关闭或启动电源。

4、甲方应当确保检测验收时室内空间物的名称、数量与治理施工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5、乙方合法拥有室内环境治理施工的相关证明文件。治理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治理上岗证。

6、乙方应当使用质量合格的治理产品,并向甲方出示该治理产品的合法检测报告。

7、乙方应当文明、安全施工,不损坏甲方治理施工场所内的固定装修、固定及移动设备。

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治理施工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验收

验收时间:治理工程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乙方提前_________天预约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治理施工未按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至完毕。因施工延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治理延期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治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新免费负责治理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环境合同【篇10】

乙方:

为了给融华苑小区的业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创立一流的文明物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精神,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服务范围为 的环境卫生委托给乙方负责清洁(含道路、绿化带、地下通道卫生)。

第二条:保洁标准按已制订的《保洁区域卫生标准》执行(见附件)。

第三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每月960元,(其中120元做月考评奖金),支付日期为次月15日之前最新保洁承包合同范本最新保洁承包合同范本。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保洁所需的一切物品及工具;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区域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评定情况,按保洁员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3.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开展,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清洁管理和清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规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1.乙方要爱惜甲方提供的保洁工具等,不得故意损坏、丢弃,此现象如经发现,由乙方负责赔偿。工作中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委托的清洁区域及各项清洁服务必须认真完成,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舒适,确保达到甲方制定的作业标准;

3.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不享受工休,重大节假日甲方会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安排休息时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它各项福利待遇。

第六条:单方解除协议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最新保洁承包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1、保洁范围与时间:

(1)展示厅区、办公区、外环消防区、停车区、绿化带。

外每八十天清洁一次;

上午 7:30点至 12:00 点;下午 14:00点至 18:00 点;

(5)如遇特殊事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保洁。如有增加清洁区域,

1、 乙方提供清洗保洁的设备及工具,保洁人员由乙方调用和管理;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损坏、由乙方负责。

2、 月的保洁费用由甲方在满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以确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展开。

2、保洁工作人员必须工作热情、礼貌待人、尊重甲方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客户。

3、保洁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4、保洁人员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统一着装,佩带胸卡,衣帽整洁;

5、保洁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定期进行工作小结,检查工作漏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有关责任人员要定期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保洁情况,征求意见和指导。

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问题及时提出,责令整改;

2、不干涉乙方的内部管理事务,发现乙方有失职问题及时与乙方负责人联系;

3、为乙方无偿提供清洁人员上下班打卡的用品、水、电及工具放置室;

4、提醒工作人员遵守保洁制度,珍惜保洁环境,共同维护室内卫生;

5、甲方因施工、搬运、运输等原因造成环境临时性破坏等情况,应由甲方采取相应措施恢复环境状况。

1、 合作期内如双方无原则性问题,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如甲方违约,则按三个月的保洁费赔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由甲方向乙方追缴相当于三个月保洁费的赔偿;

2、 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解决;

3、 乙方负责人如更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得知后仍向乙方原负责人付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双方签订的《日常保洁计划书》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及对本合同的解释有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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