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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方案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1-20 17:18:07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园区管理方案 园区方案

园区管理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本办法适用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工业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产业发展及原则

第四条工业园区作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的党建、经济和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上有关文件精神。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四章准入条件及权利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投资强度的要求:入园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包括征地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亩,特殊行业企业不低于80万元/亩;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第十三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遵守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五章项目用地管理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六章项目建设规划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四)乱堆滥放建筑垃圾、临时工棚和脚手架等,影响工业园区卫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园区管理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园区管理方案 篇3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二章车辆行驶管理

第七条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九条小区内禁鸣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修理、练习和教练。

第十条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及其他意外情况,须等候交管部门及小区物业处理,所有损失后果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机动车辆须停入停车位,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离,禁止占用他人专用车位,严禁跨车位或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隔离带、残疾人专用下车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停放后,租户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条业主及小区物业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失窃、自燃、划痕、人员伤亡、意外突发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户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业主及小区物业不承担任何损害或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章车辆违规管理

第十四条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或发生其他违章时,业主及小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通报所在单位或报警等方式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停车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小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车辆出入证、道闸遥控器分别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租户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或换车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或重办,补办或重办时须缴纳工本费。

第十七条租户在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时缴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期的车位费,租赁车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户因故须提前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预缴的车位费退回(当月不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续租的,须在新合同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支付下一租赁年的车位费,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停车位。

第十八条租户到期未续签车位租赁协议、支付车位费,视为自动放弃该车位。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业主及小区物业(经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一经公示租户即应遵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园区管理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园区管理方案 篇5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园区管理方案 篇6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家长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主动加强与区(县)疾控中心、区(县)教育局、所属社区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园信息排查上报网络,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防控工作部署和督查

副组长:

主要组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2、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负责每日疫情信息审核及上报区教育局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卫生保健主管,协助组长负责疫情信息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

成员:各班班主任

3、疫情处置组

组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协助执行园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保健医生、班主任,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宣传组

组长:副园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进程的宣传

副组长:保教主任,负责对幼儿和家长的宣教;卫生保健主管,负责从卫生保健的角度开展全园防控工作宣传(含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

成员:保健医生、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开展全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后勤保障

副组长:后勤主任,协助组长负责防控物资准备、园舍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具体工作

6、卫生消杀组

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园卫生消毒工作副组长:保健医生,协助组长负责全园卫生消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成员:保洁员、门卫、食堂管理员、各班保育员,负责执行或督促执行全园的卫生消毒工作

四、日常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要求》,在门卫处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配齐设备,培训门卫。从即日起,所有人员入园一律须在幼儿园健康监测站测体温、验身份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开学前,每日开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摸排,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开学后继续开展每日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所有教职工入园前须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幼儿园制作《教职工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记录全园教职工每日体温等健康数据。

(3)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一是把好晨检关。修订并执行《防控新冠肺炎晨检制度》,保健医生和班主任共同把好幼儿入园晨检关,做好来园幼儿的健康检测。二是做好幼儿一日健康观测和记录。开学后,保健室医生、班主任加强每天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一旦有异常,班级在班务日志做好登记,同时上报保健室。三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健室。四是制定《幼儿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每日记录全园幼儿体温等健康数据。

2、做好信息上报

(1)建立信息排查上报网络,每日及时收集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数据向有关单位报送。

(2)开学前,各班主任每天上午10点前对班级师生及家长情况摸底,并统计报告给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工会小组长每天对教职工情况摸底并于中午12点之前统计报告给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两位疫情信息收集人分别将师生情况报执行园长,由执行园长负责每天中午11点前审核信息后上报区(县)教育局。值班园领导每日负责全园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每天下午5点前由值班园领导在附幼干部群通报。

(3)开学后,每日10:00之前,完成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数据整理并逐级上报。幼儿及家长的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班主任→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执行园长→总园并区教育局。教职工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医务室及行政值班人员→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执行园长→总园并区(县)教育局。

(4)明确区(县)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联防联控。

3、开展疫情防控宣教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制作《xx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电子版)《xx疫情防控实操图册》(纸质)等资料,开学发放至每位教职工和家长手中。

(3)制定《xx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从党支部、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亲子游戏指导等四个层面推出专题微信公众号。

(4)组织教职工专题培训,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并进行相关考核。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将内容落实到周计划中,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注重增加幼儿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抵抗力。

(6)督促组织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不与传染病人接触。

(7)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络等方式做好延迟入园幼儿的.家教指导和心理抚慰,同时宣传幼儿园的防疫工作成效。

4、夯实后勤保障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预算清单》,依据清单,保健室与后勤部门提前采购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每班配备1台)、医用护目镜等物资,建立好领用台账。

(2)按照标准在园内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将一次性口罩垃圾进行单独处理,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园区管理方案 篇7

按照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做好我局包联小区封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

负责沟通社区掌握包联小区的楼栋、单元、别墅、街面居民情况;负责摸清包联片区的分布和出入口情况;负责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紧急医疗救助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封控值守工作;做好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工作。

二、包联小区实际分布情况

我局所负责的区域包括青格勒小区商住1、2号楼,别墅,风情街街面。为确保实现全面封控无漏洞,建议增加围栏进行封锁。风情街后出口封闭;别墅区东南出口封闭。(详见分布示意图)

三、领导小组

组长:

格日勒敖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常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布钦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

所有人员需保持24小时畅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保证第一时间落实指挥部工作任务。

四、职责分工

设立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动员宣传组、紧急救助组。

信息联络组:承担封控期间的登记信息汇总上报、与旗指挥部沟通联系工作。(德木其格、赵娜负责)

后勤保障组:负责封控期间小区有出入不便的居民的物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阿古拉、孙丽丽负责)

动员宣传组:负责向小区居民宣传封控政策,获得群众配合。(全体人员参与)

紧急救助组:负责封控期间需紧急就医居民的帮助、对接医院工作。(钢托拉嘎、齐日麦负责)

封控值守组:负责封控期间的小区值守工作。(全体人员参与)

五、管控措施

确定小区出现阳性或确诊病例后,小区居民全部居家隔离,严格做到里不出,外不进,每家每户入户门和小区楼道入口全部张贴封条或安装电子门禁。

1、严格进出通道管控。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

2、严格车辆管理。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3、加强人员管理。在本小区居住的防疫工作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明进出,工作车辆要登记、消杀。

园区管理方案 篇8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园区管理方案 篇9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保管理,规范门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能

门卫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门卫负责落实日常安保工作,有权过问涉及公司安保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督查

第三条来客管理操作流程

向客人礼貌招呼――让客人填写《来客登记表》――模清来意――连线客人要找部门

人员――征得同意方可引荐――客人走后,要在《来客登记表》上注明客人离企时间

第四条进出大门货车例行检查流程

向货车司机礼貌招呼――来货登记――了解送货部门――通知接货主管人员――指引货车开到送货方位――当货车出大门前,例行检查有无带公司东西出去――正常放行

第五条门卫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工作安排

2、在员工上下班时间段严禁离开门卫室,应监督员工打卡及有无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

3、监督员工自行车和电瓶车统一停放到车棚,准时做好上下班打铃

4、8点以后,自动门关上,关到留一车辆可以进出距离。员工下班时将大门自动门开大点

5、忠于职守不擅离岗位、严禁值班睡觉、酒后上班、严禁监守自盗,情节严重移送法办

5、注意形象,重点把好来客进出公司大门关,填好《来客进出登记表》文明礼貌对客

6、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区,善于识别是不是本公司员工和有无异常行为或面露凶相人

7、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引导停放与管理,加强出门物资检查、按凭证放行

8、接收外来信件报刊,填《外来信件报刊登记表》,并派发各部门或打电话叫当事人来取

9、加强对上班途中进出公司大门员工管理,认真填写《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

10、上班期间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及行政人事部,并记录

11、员工下班后,应先关上大门,然后到大楼各角落检查一遍。关好门窗,自动圈拉门

12、加强夜间安保管理,填写《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特别是加强重要部位巡查

13、保管好手中持有钥匙,知晓其对那门;打卡机色带不明,安排更换

14、及时制止不和谐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掌握消防设施及报警运用

15、负责门卫室/大门口/公司招牌等周边日常卫生管理,按《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保洁

16、接班人员应提前10钟到岗,未处理完做好交待,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17、有事临时走开门卫室时,要么关上大门,要么叫行政人事部人员临时照看,速去速回

18、熟悉监控器、报警器使用,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电工或行政人事部解决

19、随时留意监控画面,特别要加强对晚上加班车间监控画面监督,发现异常或可疑人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汇报,并填写《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六条有效监管措施:

每周早上及下班时间段抽查员工打卡情况,抽查门卫涉及‘管理表格’填写情况,如违规出公告,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罚款。

第七条操作表格:

《来客进出登记表》《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外来信刊登记表》《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门卫日常卫生轮流表》《交接班记录表》《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八条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合企业发展及新形势需要。

园区管理方案 篇10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管理,特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护卫等管理工作。

二、学校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早晨必须提前到校,持械上岗、维持秩序,确保师生安全进入校门。

三、当天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要高度警惕、加强巡逻,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不得随意打开大门,让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实行验证、登记制。若有外人来访,由值班教师或带班领导事先通知被访当事人,验证、登记后,并负责领入和送出校门。安装门铃,实行空堂教师负责制,由空堂教师替值班教师按以上要求履行其职。否则,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

五、来访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若有事找某老师,先由值班教师通知某老师确认,后由某老师将学生家长请进来、送出去。

六、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及路队护送学生的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和护送学生安全回家。

七、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火速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警、校联系,家、校沟通,齐抓共管。

园区管理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将《屯溪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小区(村庄)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公告》(第8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对街道辖区各小区划分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屯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老街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以“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导、执纪执法监管力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要求街道全体党政领导、各部门、各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区直下派干部、党员志愿者作为重要力量,志愿服务者作为补充力量,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二)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实行最严格问责制度,所有包保责任人员一经定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玩忽职守,由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纪监督查组负责。

(三)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的划分和人员配置应结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所有小区纳入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街道领导按照领导联系社区的范围进行包保,区直、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及志愿者分时段进行包保,各小区卡口的人员配置由各社区负责安排,卡口物资保障和日常管理由各社区负责,重要物资由街道统一调配。

(四)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社区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所有住宅小区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及通行卡。

(二)在住宅小区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实行一天3班制(8:00-17:00;17:00-20:00;20:00-8:00),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对住宅小区(村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隔离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其它外省输入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成立包保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四)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一张出入通行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特殊困难户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控公共场所,杜绝人员聚集。关闭住宅小区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菜市场、超市、药店提升一级管理,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和测量体温等措施。未佩戴口罩、未测体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主动劝阻和举报。“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民委员会)备案。所有人员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

(七)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大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小区居民防控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八)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住宅小区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按有关要求鼓励支持志愿者参加,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保障经费。街道、各社区及时制定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物资及经费保障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管理有序。

(二)与考核挂钩,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把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街道领导、社区干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

园区管理方案 篇12

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为业主所关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为业主营造一个平安、舒适、和谐的社区,也是我们物管企业的服务宗旨。为了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出入,最大限度保障园区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硬件设施建设和准备

1、东、西大门道闸系统和收费系统好,设立岗亭;未正式收费前,道闸系统能够兼容业主卡,业主车辆刷业主卡能进入小区,开始停车收费后,启用停车收费卡,道闸系统禁用业主卡;

2、机动车道两旁增设非机动车道(供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出入),非机动车道两旁用铁艺栏杆完全封闭,便于人员的管控;

3、沿江大门的小拱门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外侧空白区域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

4、非机动车道加装门禁系统,并在门禁系统上方增设防雨棚,便于门岗值班员在雨天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管控以及便于业主出入刷卡不被雨淋;

5、各楼栋负一层与车库间出入口加装铁门,并安装门禁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6、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道闸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7、商铺加装对射摄像头便于夜间的监视管控;

8、大门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工作人员、服务前台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频道,方便工作联系。

二、宣传和提示

1、宣传手段:张贴公告、电话告知、上门拜访;

2、宣传内容:封闭式管理的动机和好处、实施封闭式管理前业主应做的准备和实施封闭式管理后应做的准备;

3、在门禁系统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提示告知业主进出注意事项。

三、人员配置

1、东、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各配置秩序维护员2人,兼顾机动车辆出入秩序维护,共计四人;

2、地下车库每个车辆出入口配置秩序维护员1人;

3、地下车库设置1人,负责对车场进行巡查和管控;

4、户外设置2人巡逻园区,并对装修户进行巡查;

5、监控中心设置2人,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监控画面的巡视和对可疑目标的跟踪。

四、小区出入口管理

(一)人员出入管理

1、行人或二轮车辆只能通过地面非机动车道出入小区,禁止走地下车库出入口或地面机动车道。

2、非机动车道严格执行出入分道:进入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入”道;离开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出”道。

3、业主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入小区,须刷业主卡;如果忘带业主卡,门岗人员礼貌须询问业主房号和身份证后四位并登记,之后通过对讲机向客服前台核实,无误后放业主进入,并友善提示业主下次带好业主卡。

4、业主亲戚或忘带业主卡的家人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员需仔细询问当事人姓名、需要去的房号等信息并做好登记,经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要参观园区,请参观人员出示公司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联系函等或接相关领导电话通知,方可放行,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6、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门岗队员应主动、热情问候,看见老人手上提物品,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主动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家门口;非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问清老人去哪后,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业主家,并予以确认,如业主不在家,及时与业主联系,如业主短时间内不能回来,则请老人至物管处休息片刻,直至业主回来。

7、推销人员进入小区前,门岗人员应询问去向,经核实确因有业务联系,经客服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则应婉转地拒绝其入内。如在园区内巡逻发现或经业主举报有推销人员后,应及时地对推销人员进行拦截,确认无违法行为后,逐出园区,如有违法行为,可交派出所。

8、装修(含空调打洞、铝合金安装)工人凭出入证进入小区,无出入证禁止进入,除非前台确认确是业主来电通知同意进入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巡逻队员带其到客服前台其办出入证(只来一次人员可不办理)并加强对他们的装修巡查,杜绝违规行为。

9、公司员工凭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印章的工牌方可进入园区,特殊情况,经向其他部门或领导请示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出入管理

1、地面机动车出入口车辆管理

(1)业主车辆刷停车卡进入小区(收费系统启用前刷业主卡),如果业主忘带停车卡或业主卡,经确认无误后,可放行;

(2)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门岗人员确认无误后,告知其不能驶入小区人行道路且停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超1小时按规定收费)方可放行进入,并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做好车辆停放安排,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3)公司员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4)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辆、清污车辆、政府公务车,可灵活放行;

(5)对于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可引导其停在小区外。

2、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车辆管理

(1)禁止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2)业主刷月租卡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刷临时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离开地下车库时须按规定向车辆收费员缴纳临时停车费用后,收费员方可放行;

(3)员工车辆可停放地下车库,如公司有免费政策,可免费停放,否则须交按规定纳停车费用。

(三)物品出入管理

1、发现业主(住户)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管制物品进入小区的,值班人员应善意提醒。当业主(住户)执意要带入时,当班员应做好登记,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人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3、物品出区凭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认真核实后放行(重在核实);

4、如服务中心下班后有物品出区,需业主到现场出示业主卡和业主有效证件登记或者通知人员业主家核实情况后方可放行;

5、服务中心下班后若有租户物品出区,则应婉言拒绝其将物品搬出区,待服务中心上班后核实开具放行条放行;

6、每班下班前,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中队长,并由中队长上交客服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及放行条保存期为2年。

(四)装修材料管理

1、装修材料进入时,门岗应仔细检查询问,同时用对讲机向前台核实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经核实允许,人员方可入内;

2、如有防盗窗、空调、防盗门入区通知装修巡查组跟进核实安装,杜绝违规;

3、露天太阳能、雨棚、大型槽钢,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园区。

五、监控中心管理

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器材正常使用,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迅速处理,并定时、定位、定人作好记录和录像,对发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2、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的神经中枢,是整个小区的眼睛,监控员责任重大,工作不得马虎大意、更不能出现睡岗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起到指挥调度的作用,将各种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监控中心要随时注意电梯内的情况,发现有装修垃圾进入电梯,第一时间通知巡逻岗跟进,杜绝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4、值班员要随时注意监控画面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巡逻人员进行核实;

5、值班员要学会利用监控跟踪可疑人员和车辆,并适时通知巡逻岗嫌疑人或车辆的方位便于及时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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