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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书汇编六篇

发布时间:2023-08-04 16:42:48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代理协议书

在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的社会,我们要维持经济活动可以依照流程进行,签合同是弥足重要的。签订合同能够尽可能地避免合作双方产生不必要的分歧。1569下载站编辑经过反复考虑认为“代理协议书”是一篇值得推荐的文章,给你一个参考或许你可以从中汲取灵感!

代理协议书 篇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邮币卡交易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理商,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邮币卡交易市场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挂牌交易活动,为交易客户提供邮币卡交易方面的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通报邮币卡交易业务拓展情况。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邮币卡交易业务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纪会员管理后台的开通与调试等服务,保障乙方在使用期间管理后台的平稳运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涉及保密内容的邮币卡交易文件。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开展邮币卡代理交易的相关培训及资料文件。

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邮币卡代理业务。

2、根据邮币卡代理交易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权利获得佣金。

3、乙方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亏损,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通报代理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客户相关的文件资料备案。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交易活动,为客户提供邮币卡挂牌交易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官方网站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品牌标识等。

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代理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甲方的标识和徵记及授权合作方的相关标识、徵记属甲方所有,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甲方将积极行使在知识产权中拥有的权利,并依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本着为家长解忧,为学生负责的精神,经协商决定由乙方利用自身的信誉和地域网络优势为甲方组织招收部分夏令营营员。为保证活动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______地区招收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学员。

1、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活动内容由甲方制定并经乙方认可,甲方按照活动流程执行,保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乙方应始终维护和提高甲方的声誉,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关的宣传材料。

4、甲方为保证乙方代理工作顺利进行,向乙方提供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

5、乙方接待来访咨询报名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应做到热情周到、实事求是、准确清楚地答复有关活动情况,严格按照甲方特训营流程内容宣传,不得夸大其词和乱许诺,否则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营员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并贴好照片,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1、第一期每位营员收费______元,其中包括营员到京后训练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训练等基本费用。另,每位营员赠送特训营证书和光盘各一份。其后每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再定。

(1)提前______天预付预付总费用的______%。

(2)接团之日按照实际人数结算,付清所有费用。

1、甲方无故违反协议的内容和标准;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无故违反协议约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当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特殊情况或预测有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延期活动计划。

4、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

(2)甲方在活动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免责任。

A、对活动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由于营员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甲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并没有造成损失。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代理协议书 篇2

内容提要:保险代理人对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保险业中保险代理人的地位与作用,并提出了当前保险业存在的弊端和解决的途径。

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代理业务象雨后春笋,焕发了勃勃生机,显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广大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完善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代理制实施时间较短,代理人来自不同层次,管理办法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保险代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就保险代理人的地位和如何开展业务、如何加强管理等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保险市场的开拓、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在英、美、日等国约有80%以上的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招揽的。在我国,《保险法》专门以一章的形式阐述了有关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问题,并且于2月和12月两次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这些无不说明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实际上,保险代理制的实施,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说:

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我国通过各种保险代理人所获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占保险业务总收入的50%左右,而湖北省保险费收入的60%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获得的。

第二,各种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对国有独资的中保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中保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保险业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具体使用代理人的各家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发展与管理均给予高度的重视,从政策上就保险代理人的种类、设置条件、设立程序等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定。192月,央行又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于1912月,有关部门针对保险代理业务发展迅速、相应管理滞后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其中就代理人的资格、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及执法管理做出了较细的规定,并从年起首次实行了保险代理人专业资格考试。目前,已有近50万保险代理人取得了资格证书,并活跃在各地的保险市场,为唤起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为促进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保险代理人发展的时间较短以及区域间的不平衡,保险代理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1.保险公司之间互相争夺代理机构,导致手续费给付标准提高;2.为争抢保险业务,随意设立保险代理点,既无保险代理证书又无保险公司委托代理证,甚至连保险代理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就委托代理保险业务;3.与保险代理点结转保费不及时,随意性较大;4.对代理点领用的单证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控制;5.普遍存在重代理、轻管理的倾向,对各代理点督促、检查不力,指导不够;6.代理人业务素质差,单纯为手续费而展业,致使承保质量得不到保证;7.超越代理权限,导致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发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8.直接争抢已在被代理公司的保户(此问题尤以续保期财险和寿险为甚),并向被保险人索要代理手续;9.不按规定办,脚踩几只船,打保险公司的牌,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代理;10.利用对客户的制约关系,强迫客户向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11.挪用保费,造成资金安全无保障;12.曲解条款,夸大回报;13.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14.代理人发展的业务赔付率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代理人的素质问题,二是管理体制的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除应加强培训外,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并在此基础上关心代理人的成长。

保险代理网点的迅速发展和对保险代理管理的滞后,造成我国保险中介组织的先天不足。规范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行为,加快发展、完善保险代理网点,统一保险人委托代理的做法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当前要从宏观上和微观上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措施之一,严格检查和严格执行保险代理必须具备和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以及被代理公司颁发的代理证,对于无证或两证不全的保险代理人,坚决取消其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保证保险代理人的素质,提高保险代理业务的质量,也可以限制一些单位随意搞保险代理和保险公司随意设立代理点。对此,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措施之二,明确规定各险种代理手续费的给付标准,任何被代理人都不得擅自增加和提高保险代理手续费给付标准,不得通过险种间调剂手续费等变通办法拢络保险代理人。

措施之三,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地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为此,金融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应督促保险代理人认真执行我国关于代理人的各项规定。

措施之四,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尽快成立各地保险代理人自律组织,增强行业自律的力度,减少和避免保险代理工作中被代理人之间的不规则竞争。鹬蚌相争,必然是渔翁得利!这应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共识。也只有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规范保险市场,规范保险代理。

措施之五,应改变原来单一按保费收入计提工资的办法,实行与工作态度、业务质量和管理质量等综合指标挂钩的考核办法;同时,坚持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倡导文明服务,将理赔制度和理赔结果公开,赔款通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措施之六,注重感情投资,在生活上多关心他们,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安心工作,尽职尽责;在业务上帮助他们疏通展业渠道,解决业务拓展和管理环节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在劳动用工制度上,对有突出贡献者可以从保险系统内或各地劳动人事部门争取招工转干指标,使他们感到保险代理事业有“奔头”。

措施之七,通过建章健制,使保险代理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履行保险代理人从业守则,从而有效地指导他们做好工作,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措施之八,要求保险代理人为客户推荐合适的保险服务及商品。商品既要符合客户

的要求,又要考虑客户的缴费能力,决不能贪图自身利益而损害客户的利益。

>措施之九,要求保险代理人向客户清楚解说投保建议书,让客户了解所购买保险的条款内容,以免日后发生保险争议。措施之十,要求保险代理人在推荐保险产品时,不可用虚假资料或误导性说明误导或欺骗投保人,从而使双方都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

措施之十一,要求保险代理人不能为争抢业务而诽谤或诋毁其他公司,影响保险的声誉,扰乱保险市场。以上是笔者对当前保险代理工作的一些看法,希望所提出的措施,对保险代理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代理协议书 篇3

(一)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加盟经销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经销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销售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经销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次(无偿)对乙方用户技术交流;一次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收取300元/天技术服务费。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训。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5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5.根据乙方经销区域的规模,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6.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经销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7、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经销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经销的产品。

(二) 乙方: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授权范围内需经销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乙方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为甲方唯一加盟经销商,甲方不得有其他经销商。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它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4、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经销的甲方产品。

5、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其经销的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的同类其他制造厂商的产品。

6、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制订销售价格,不能造成甲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混乱。乙方保证不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7、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所经销区域的市场情况、用户使用报告、该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活动等信息。

8、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9、如因配合乙方之项目工程变更,进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由乙方补偿相关费用。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超出经销产品销售行为的其他各项经济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提供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做换货处理,如双方对质量缺陷或质量责任有异议可协商解决。

保修范围除外:人为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如经销商或用户安装,检测,操作,维护不当或自行拆卸和检修所造成的损坏;无保修卡,保修卡涂改或保修卡过期;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有关经销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5、乙方在和甲方签订代理协议后,有权在正规场合,正规途径使用甲方所持有的“韩尚地暖”商标及相关标识。

合同变更:

1,本合同签订后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2、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合同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 另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但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经销甲方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和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等。 合同续约:

2、距合同到期日45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合同。

1,乙方若出现擅自跨区域销售,与甲方其他的产品经销商进行恶意竞争和窜货行为或有本合同第五条二款3,4,5,6项等任意一种违约行为,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单位供货单价x供货数量x3倍),同时甲方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

2,乙方仿制或委托第三方仿制甲方产品,或以其他同类产品假冒甲方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仿制,假冒产品单价x仿制,假冒产品数量x3倍).

3,因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或解除事项出现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所收乙方的加盟费,信誉保证金均不退还,甲方有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关系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4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八)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乙方请______________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反本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____%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代理协议书 篇5

游戏推广代理协议书范本

一、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有开发和运营游戏产品的能力,并希望通过代理商的推广渠道将其游戏产品推向市场;乙方具备游戏推广能力,并希望通过与甲方合作推广其游戏产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游戏产品的代理权,并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游戏产品的销售、推广和宣传工作。

1.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渠道进行游戏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渠道、线下渠道、社交媒体平台等。

1.3 甲方将根据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销售提成,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1.4 乙方负责处理玩家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

二、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例如:一年)。

2.2 如双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前达成续签协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

三、乙方权益和义务

3.1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游戏产品及其相关素材进行推广和宣传,但须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改编。

3.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市场运作要求,积极推广游戏产品,提高销售量和知名度。

3.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游戏产品和素材,严禁泄露、转让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3.4 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销售和推广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用户数量、市场反馈等。

四、甲方权益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推广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

4.2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游戏产品和相应的宣传素材,并协助乙方解决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3 甲方需根据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及时支付乙方的销售提成。

4.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权益,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或转让乙方的销售数据和渠道资源。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均应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直至涉及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消失。

六、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协议解除

7.1 本协议自双方达成终止协议的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生效。

7.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代理商名称):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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