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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合同(合集11篇)

发布时间:2023-12-10 13:02:47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上只有签字,没有手印是否仍然具备法律效力?随着时间的推移,签署合同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承诺。现在,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抵押贷款合同”的精选文章,希望这些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抵押贷款合同 篇1

债务人(甲方):

住所: 手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乙方):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甲乙双方就甲方 借款,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天/月),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担保一事,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

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个人借款。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务数额:借款本金(大写) 。

第三条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

第六条 保证的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费用数额及收取:

第七条 担保费用:乙方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实行有偿性,由甲方向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 的担保费和人民币(大写) 的评审费。

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

第八条 担保费用的收取:甲方在双方签订本担保服务合同时一次性足额交纳担保费和评审费。

第九条 出借人与甲方变更借款合同的内容经乙方同意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补交担保费或评审费。

保证责任的免除: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出借人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出借人允许甲方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增加借款金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5、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6、出借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导致增加乙方的保证责任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甲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对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非法行为提出检举、诉讼的权利;

6、对自己的合同权益进行保护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需承担如下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地提供各种证件、文件、资料等;

2、担保期间允许乙方对甲方的资金状况、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监督;

3、接受乙方派遣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4、机房不得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甲方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权利设置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时,将先行通知乙方;

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

5、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时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A、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B、甲方经验出现困难或财政状况发生恶化;

C、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D、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E、甲方在向其他个人或银行申请借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书面通知乙方;

F、甲方的经营地址、住所地址、通信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登记、工本费、质押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代收。

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声明:

第十三条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权;

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报表和凭证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A、与甲方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C、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D、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E、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物状况和偿款能力的情况。

5、乙方代偿后即取得对甲方的追偿权、乙方享有对《借款合同》项下、本合同

项下抵押物、质押物、权利质押物的处分权。

6、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媒介)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A、网站; B、报纸;C、广播电视 D、家庭电话、手机;F、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F、所在社区公告栏; G、特快专递; H、传真;I、挂号乙方信;J、电报。

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

乙方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有如下权利:

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权利;

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请求权的权利;

4、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5、适当收取甲方的代理报酬;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担保费和(或)评审费,乙方有不为甲方提出担保的权利;乙方所收取的担保费和(或)评审费不予退还;

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

7、本合同签订后,未与甲方的出借人签订担保合同或条款前,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甲方的义务或甲方的声明等任何内容的,乙方有不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收取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

8、乙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的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有如下义务:

1、在甲方不违反本合同约定是,及时为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证;

2、代理甲方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证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公证事宜;

3、代理甲方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

4、代理甲方办理押物转移事宜;

5、代理甲方办理权利质押登记事宜;

6、代理甲方与出借人协调尽快放款;

7、本合同终止后,在甲方无违反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时,尽快返回还甲方的保证金。

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保证金,此保证金用于担保甲方遵守《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

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

1、如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为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致使出借人向乙方主张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扣留该保证金用于冲抵甲方代垫费用及违约金;

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扣留该保证金用于冲抵甲方代垫费用及违约金;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

3、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应一致不间断地保证该保证金数额的完整性。无论任何原因出现该保证金数额减少时,甲方应在3日内予以补齐;

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

4、甲方为违反《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借款本息全部归还后,乙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给甲方。

第十七条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乙方处理甲方或其他第三者抵押物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抵押物价值10%的处理费用。

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

第十八条 甲方质押给借款人或乙方的质押物为机动车辆的,必须不间断地按时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

第十九条 乙方咱找本合同履行了担保责任(全部或部分)后,即取得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承认乙方的此项追偿权。

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

第二十条 甲方应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机房为在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2日内偿还乙方代为履行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每迟一天承担履行担保责任数额 1 %的违约金。

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

第二十二条 机房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借款总额 10 %的违约定金,该违约金数额不是哦啊与保证金的总额。

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欠缺保证金为按时予以补齐的,没迟延一天,须承担欠缺保证金数额 1 %的违约金。

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未按时偿还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赔偿乙方的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偿但保证责任数额 10 %的违约金。

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

第二十五条 如因甲方违约引起诉讼,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邮寄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除。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补正。新补正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第二十八条 甲方字啊本合同中的住所即为机房的通讯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该地址一经发出就视为甲方收到。

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二十九条 其他与诶的那个的条款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的特别声明:

1、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资源委托乙方(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房屋(位置:)进行拍卖或变卖:

条 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有权将抵押房屋入户门打开,并将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搬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出的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存放通知(或公告)后一个月内,支付欠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抵押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仓储费用后,将该物品、设备、设施取回。

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_________的罚息。

甲方在乙方受托拍卖或变卖抵押房屋时,同时授权乙方可代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签署后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尽在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

2、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将质押车辆(车牌号:)开至、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保存(仓储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也须将质押车辆的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凭证等交付乙方。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甲方在乙方发出质押车辆存放通知(或公告)后10日内未能将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偿还未到期借款本息),车辆仓储费用及其他按本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予以偿还完毕的。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3、如甲方为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垫付相应款项的,甲方自愿同意乙方直接(无需通知甲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对(抵/押)押物( )委托进行拍卖或变卖。

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同意该条款的内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住所:

资产管理部(签字):

债务人:

大厅主管(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丙方(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丙方(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丙方(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年月日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抵押贷款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急需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的股份作为借款抵押给乙方, 所有股东作证并签字: 。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乙方如需用钱,甲方应将及时清还。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倍执行。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结清。

2、甲方在清偿借款之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合同止。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时,乙方应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届满不清偿,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处分权(即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拥有)。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方式处分该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十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

第八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则甲方承诺自愿放弃该抵押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而且甲方还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物的过户登记。

第十条: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赫章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

乙方夫妻(签字):

20xx年12月20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4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贷款合同 篇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担保人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抵押贷款合同 篇6

导语:

    典质权人:

    地 址:______

    典质人: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 址:______

    包管人:

    典质物业地点:____(资料详附表二)

    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 总则

    典质权人与典质人于一九  年  月  日会同包管人签字本房产典质贷款 合约(下称“合约”)。典质人(即借款人)赞成以其与包管人于  年  月  日签字之房产交易公约(即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之扫数权柄典质予典质权 人,并赞成该房产交易公约项下之房产品业(即典质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 关照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典质手续,以该物业典质予典质权人,付与抵 押人以第一优先典质权,并承诺践诺本合约扫数条目。典质权人(即贷款人)赞成 接纳典质人以上述房产交易公约之扫数权柄及房产交易公约项下之房产品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典质物,并接纳包管人负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包管责任,典质权 人向典质人供给肯按期质押贷款,作为典质人购买典质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会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循践诺。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以下名词的定义以下:

    “交易日”--指典质权人果然交易的日子。

    “欠款”--指典质人欠典质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钱及别的有关费 用。

    “房产交易公约之扫数权柄”--是指典质人(即购房业主)与包管人签订之 “房产交易公约”内所应具有的扫数权柄。

    “房产品业构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关照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 物业构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1、贷款金额:港币(HKD)

    扫数已归还(包括提早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2、典质人在此不可撤除地授权典质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扫数以典质人购楼款 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由典质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典质人应将贷款本息扫数清还,但在期限内,如典质人产生违约行动, 典质权人可据实际环境,随时知照典质人归还或中断付出或裁减贷款金额,典质人立即照办。

    第五条 利钱

    1、贷款利率按  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  厘(年息)谋划;

    2、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环境浮动,利率一经公告调整后,立即见效;惟 典质权人仍保存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力;

    3、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典质权人之书面关照市场 环境而调整之利率;

    4、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钱,每一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根本;

    5、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典质权人以书面关照典质人该较高或较 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1、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响应利钱,典质人应分  期,自款项贷出日 计,按月清还扫数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化),由典质权人以书面关照典质人,如还款日不是交易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交易日缴交。

    2、典质权人有权调整及变动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3、典质人必须在  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帐户,典质人并特此不可撤除地授权典质权人,对与本典质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是以而引致该帐户产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典质人负担归还之责;

    4、扫数应付予典质权人之款项,应送    银行深圳分行或经过     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5、典质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典范下,不能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典质人得即向典质权人补偿特别款项,导致典质权人所得,相称于在无需反索的环境所应得彻完全底的款项。

    第七条 过期利钱及罚息

    1、每个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根据法则期数及日期摊还;另有过期欠交期款等环境,典质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过期利钱,过期利钱之利率由典质权人决议,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2、典质人如过期还款,除缴付过期利钱外,典质权人有权在原利率根本上, 向典质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3、典质人须根据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过期未付款项之利钱,直至款项结清 为止,不管在裁判肯定债务之前或以后,此项利钱均按日积累谋划。

    第八条 提早还款

    1、在征得典质权人赞成之前提下,典质人可按以下法则,办理提早还款手续:

    1.典质人可在每个月分期还款日,提早部分或扫数归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早归还金额很多于港币壹万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早归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典质人必须在预定提早还款日一个月前,给典质权人一个书面关照,该关照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除;

    3.典质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法则之部分或扫数款项,典质人应赐与典质权人相便是该部分或扫数款项一个月利钱之补偿金。

    2、典质人和包管人赞成,在产生以下所述之任何环境时,典质权人有官僚求典质人立即提早清还部分或扫数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催讨包管人:

    1.典质人及/或包管人违背本合约之任何条目;

    2.典质人及/或包管人本身对外的借款、包管、补偿、承诺或别的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早归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归还;

    3.典质人及/或包管人本身产抱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康)、死亡、归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当局构造或任何决议经过议定要驱逐、清盘、停业、封闭或指定接纳人或信任人等去处理扫数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典质人及/或包管人被拘留收禁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庆幸感化,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产生后三十天内美满清除;

    5.典质人及/或包管人不能归还平常债权人的负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归还债项或将要中决绝易;

    6.如典质人及/或包管人因在中国法律典范下,变得同等法或不大略连续践诺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典质人及/或包管人因交易上策划前景或其所具有财产呈现庆幸变化,而紧张感化其践诺本合约所当真之本领;

    8.典质人及/或包管人财产扫数或任何紧张关键部分,被充公征用、被逼迫性收购(不论是不是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毁坏;

    9.典质人异国事前获得典质权人书面赞成而擅自变动其股权布局;

    10.典质人舍弃该典质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变或大略导致上述事变的变乱已经产生,典质人及/或包管人应立即书面关照典质权人,除非上述事变已在典质权人感触如意环境下,获得美满办理,不然典质权人可在该等事变产生后任甚么时候候占管并以任何式样处罚典质物或根据本公约内第十三条包管人及包管人责任条目第一条第二点的包管期限内催讨包管人。典质权人于应用上述权力及权力时,而令包管人及/或典质人遭到不能把握之吃亏,典质权人概不当真。

    第九条 手续费及别的费用

    1、典质贷款手续费:

    典质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正地供给本合约触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觉典质人所供给之资料与实情不符,典质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钱,并对践约所罢手续费,不予退还;

    2、典质贷款文件费:

    典质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3、公证费用及典质挂号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触及之公证及典质挂号等费用,扫数由典质人当真付出;

    4、典质人如不践约清付本合约内法则的一切款项,引致典质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因为,使典质权人决议经过议定任何路子或方法追索;一切是以引发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办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典质人当真归还;并由各项费用实在付出之日起,按上述关于过期利钱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一样按日积累谋划。

    第十条 贷款先决前提

    1、典质人填具房产典质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包管人确认;

    2、典质人供给购买典质物之购房合约;

    3、以典质人名义,向典质权人指定或承认之保险公司投保很多于从头购买典质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  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4、本合约由典质人、典质权人、包管人各方代表签订或/并加盖公章;

    5、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构造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典质

    1、本合约项下的房产典质是指:

    1.房产品业构筑期内典质人之权柄典质:

    (1)是指典质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交易公约”,由典质人将根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具有的权柄,以优先第一职位处所典质予典质权人;如因典质人或包管人未能践诺还款责任或包管任务,典质权人便可获得典质人在该“房产交易公约”内的扫数权柄,以归还扫数欠款;

    (2)该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须交由典质权人保管。

    2.典质房产品业:

    (1)是指典质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交易公约”内,典质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便可交付利用)之典质房产品业(资料详附表二);

    (2)典质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典质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职位处所典质予典质权人作为所负债务之押品;

    (3)典质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典质权人在接获包管人(售房单位)产生之入伙关照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办理构造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典质挂号手续。

    2、典质房产品业的保险:

    1.典质人须在法则时候内,到典质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典质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典质房产,投保金额很多于从头购买典质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典质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停止保险,如典质人停止保险,典质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典质人当真付出;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吃亏,典质人须无前提扫数归还典质权人,典质权人有权向典质人索偿。

    2.典质人须在法则时候内,将保险单过户予典质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典质权人权柄和权力的限制前提,或任何不当真补偿之金额(除非经典质权人书面赞成);

    3.保险单本来由典质权人执管,并由典质人向典质权人付出保管费;

    4.典质人不可撤除地授权典质权工钱其代表人,接纳保险补偿金,其实不可撤除地授权典质权工钱该补偿金的操纵人;此项授权非经典质权人书面赞成为不可撤除;

    5.若上述保险补偿金额数,不敷以赔付典质人所欠典质权人的欠款时,典质权人有权向典质人及/或包管人追偿,直至典质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遭到破坏,而保险公司觉得补缀破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补偿金将用于补缀破坏部分。

    3、典质房产品业挂号:

    1.物业构筑期之购房权柄典质:

    向深圳市房产办理构造办理典质备案,典质人之“房产交易公约”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表明书”等交由典质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品业典质挂号,典质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典质权人收执和保管,挂号费用由典质人付出。

    4、典质之清除:

    1.一俟典质人依时清还典质权人一切款项,并践诺合约扫数条目及别的扫数任务后,典质权人即须在典质人要求及负担有关费用之环境下,清除在典质合约中对有关典质房产的典质权柄,并退回典质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交易公约”;

    2.典质人在践诺上述第1点条目下,由典质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办理构造,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典质人向深圳市房产办理构造办理典质物之典质挂号刊出手续。

    5、典质物的地方罚:

    1.典质人如不付出本合约法则之任何款项,或不服从本合约各项明文法则之条目或产生任何违约事变时,典质权人可以立即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扫数或部分或收取房钱和收益;或以典质权人觉得符合之售价或房钱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扫数或部分及收取房钱和收益。典质权人可雇用接纳人或代办人处理上述事件,而其工钱或工钱则由典质人当真。该等接纳人或代办人将被当作为典质人之代办人,而典质人须完全当真此接纳人或代办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纳人得享有以下权力:

    (1)要求住客缴交房钱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拘留收禁或别的方法催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催讨事件,将以典质人或典质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纳人士将不必要问及接纳人是不是有权力行事;

    (2)接纳人可根据典质权人之书面关照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扫数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典质权人遵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目不必要征询典质人或别的人士赞成,有权将该房产之扫数或部分,按法律有关法则处罚,典质权人有权签订有关该房产交易之文件及合同,及撤除该等交易,而一切是以而引发之吃亏,典质权人不须当真;

    4.典质权人可于以下情况下应用其处罚该房产之权力:

    (1)典质权人赐与典质人一个月之关照,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典质人未能服从该项关照扫数归还给典质权人;

    (2)典质人过期三十天仍未缴清扫数应付之款项;

    (3)典质人不服从此合约之任何条目;

    (4)典质人系个人而遭受停业,或经法院命令监禁财产;或典质工钱公司构造而被驱逐或清盘;

    (5)典质人之任何财产蒙受或大略蒙受拘留收禁或充公;及

    (6)典质人舍弃该房产。

    5.当典质权人遵照上述之权力而销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问有关上述之事件,亦不需明白典质人是不是欠典质权人债项或该交易是不是不当。尽管该交易有任何不当善或不法则的地方,对买主而言,该交易仍然当作有效及典质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典质权人有权发出收据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明白典质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房钱之应用,倘因为该款项或房钱之不当善应用招致吃亏,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典质权人或按第五(2)条目委派之接纳人或代办人,须将由出租或销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以下次第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销售该房产而付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纳人或代办人之费用及工钱);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典质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典质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钱,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典质权人须将余款交付典质人或别的有权收取之人士,销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归还典质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钱,典质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典质人及/或包管人。

    8.典质权人于应用其权力及权力时,而令典质人遭到不能把握之吃亏,典质权人概不当真。

    9.典质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别的要求,或有关典质房产所需之关照书,该书面关照可以邮递方法寄往典质人最终所报之室第或办公地点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关照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以后七天见效。

    第十二条 典质人声明及包管

    典质人声明及包管以下:

    1、典质人包管按本合约法则,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2、典质人赞成在典质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其实不可撤除地授权典质权人对与本典质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3、向典质权人供给一切资料均真正靠得住,无任何捏造和隐瞒实情的地方;上述典质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典质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4、典质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因为,亦不论任何人之过错,均须当真补偿典质权人之吃亏;

    5、未经典质权人赞成,典质人不得将上述典质房产扫数或部分销售、出租、让渡、按揭、再典质、补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法处理;如上述典质房产之扫数或部分产生毁损,不论何因为而至,亦不论何人之过错,均由典质人负扫数责任,并向典质权人补偿由此引发的一切吃亏;

    6、典质人利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他人栖身时,必须预先关照典质权人,并征得典质权人书面赞成,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典质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典质人背信时,由典质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7、许可典质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公道时候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8、在变动地点时立即关照典质权人;

    9、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补缀费用,并保险该房产免受拘留收禁或触及别的法律诉讼;

    10、典质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分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办理费、水费、电费及别的一切杂费;以及服从居民公约内之条则,并须补偿典质权人因典质人不践诺上述事件之吃亏;

    11、在典质权人觉得必要时,向典质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典质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典质权工钱受益人;

    十2、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典质人有庆幸感化时,包管及时以书面关照典质权人;

    十3、如包管人代典质人归还扫数欠款,典质人赞成典质权人将典质物业权柄转给包管人,并包管对该让渡无贰言;

    十4、若包管人按本合约有关法则,代典质人清还扫数欠款,典质权人应将典质人名下之典质物业之权柄让渡予包管人;

    十5、包管人在获得该典质物业权柄后,典质人赞成包管人可以以任何方法处罚该典质物业(包括以典质人名义销售该物业),以补偿包管人因代典质人归还欠款而引发之吃亏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典质物业)之费用;如有不敷之数,包管人可向典质人索偿,典质人承诺扫数不敷之数,当真补偿予包管人;

    十6、典质人确认包管人获得典质物业权柄及处罚典质物业的合法职位处所,因为处理典质物业而导致典质人的一切吃亏,典质人抛却对包管人追索之权力;

    十7、根据典质权人公道之哀告,采纳一切办法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典质权人之合法权柄。

    第十三条 包管人及包管人责任

    1、包管人  ,地点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交易执照)。

    是本合约项下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典质人的介绍人及包管人,负担无前说起不可撤除包管责任以下:

    1.包管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发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包管期限:

    以本合约见效日起至典质人还清或包管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2、包管人责任:

    1.包管人自愿负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包管责任。

    2.如典质人未能按典质权人之法则或关照践诺还款责任,或典质人产生任何违约事变,典质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法,书面关照包管人践诺包管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践诺包管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践诺包管任务,代典质人归还所欠典质权人的一切欠款;

    3.包管人包管按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按时,按质结束典质物业的创设工程;典质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大略对典质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包管人赞成典质人将其房产交易公约之权柄典质予典质权人,承认典质权人在典质人归还本合约项下贷款扫数借款本息之前,具有该房产交易公约中典质人扫数权柄,并包管该权柄不受任何人(包括包管人)侵吞;

    5.包管人包管与典质权人精密互助,使本合约各项条目得以顺利践诺;特别是在发出入伙关照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帮忙办理物业典质有关手续,以保险典质权人的长处;

    6.包管人因践诺包管任务后,而获得本合约项下之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或典质物业,包管人有权以任何刚正或公道之方法予以处罚,以补偿代典质人归还欠款本息所引发之吃亏,如因处理该等典质物引致任何纷争或吃亏,概与典质权人无关。

    7.包管人在此的包管责任是自力附加及不受典质权人从典质人处获得楼房或别的典质、包管权柄所代替,只要典质人违约,典质权人无需先向典质人催讨或处理典质物业,便可逼迫履行包管人在本合约项下的包管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逼迫履行。

    第十四条 典质权人责任

    典质权人基于典质人切当践诺本合约扫数条目及包管人承诺负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包管责任的前提下:

    1、按合约有关法则,按时供给肯按期质押贷款予典质人,该贷款将以典质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2、典质人向典质权人付清本合约法则之贷款总额连利钱及别的应付款项以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典质人之费用)若同时已扫数服从及践诺本合约各项条目者,典质权人将该典质权柄之房产交易公约或房产权证书转归典质人,并同时清除除包管人之包管责任;

    3、若典质人未能践诺还款任务,而由包管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典质权人即将典质人典质予典质权人的典质物业权柄让渡给包管人,惟包管人对该典质物业的地方理,与典质权人无涉;

    4、本合约由各方签订,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典质人签订提款关照书并予典质权人收执并经典质权人核实已收齐备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典质权人须将贷款金额扫数,以典质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不然典质权人须偿付利钱予包管人,利钱谋划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因为典质人或包管人呈现各种导致典质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环境产生,典质权人概不当真,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1、对本合约内任何条目,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式样或其他式样点窜、抛却、撤除或停止。

    2、在本合约践诺期间,典质权人对典质人任何违约或耽搁行动施以的任何宽容、改期或延缓践诺本合约享有的权柄和权力,均不能侵害、感化或限制典质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法则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柄和权力。

    3、典质人如不践诺本合约所载任何条目进,典质权人可不预先关照,迳将典质人存在典质权人处之别的财物解放变卖,以补偿债务;如典质人另有别的款项存在典质权人处,典质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4、本合约法则的权力可以同时利用,也能够别离利用,亦可以积累;上述权力,长处和补偿方法其实不清除法律法则的别的补偿方法;

    5、典质人、包管人与典质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关照、要求等,应以书面式样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故人手送递的翰札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6、典质权人无需收罗典质人和包管人赞成,可将典质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柄让渡他人;但典质人和包管人未得典质权人的书面赞成,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别的责任或任务让渡予第三者;典质人或包管人的承继人或接办人,仍须向典质权人或典质权人的承让人连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别的责任;

    7、本合约所说起的典质权人,亦包括典质权人之承继人、承让人;典质人亦包括经典质权人赞成的典质人之承继人、接办人;

    8、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因为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目无效,典质人和包管人仍应践诺一切还款责任。若产生上述环境,典质权人有权停止本合约,并立即向包管人和典质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9、典质权人向典质人和包管人讨还欠款时,只须供给典质权人签发之欠款数量单(有明显不对者例外),即作为典质人和包管人所欠之确数证据,典质人和包管人不得贰言。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胶葛的办理

    1、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险;

    2、在争议产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整、仲裁、诉讼等方法办理;

    3、如典质人来自国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典质权人有权在典质人之来处或栖身地履行本合约内由典质人委给典质权人之权力,及向典质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履行仲裁或诉讼之判决,如典质权人决议在上述该等地区履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举动,典质人和包管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险,不得发起贰言,如本合约内任何法则,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觉得无效或被视为不法之法则,其实不感化别的法则之出力;

    4、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办理法则》、《深圳经济特区典质贷款办理法则》及房产办理等有关法则;

    5、在争议办理期间,除争议事变外,各方应连续践诺本合约法则的别的条目。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构造公证;

    2、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构造公证后,以典质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见效日;

    3、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典质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交易公约(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破裂之一部分;

    4、本合约用中文誊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划一出力;典质人、典质权人、包管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赞成服从本合约扫数条目以下签章作实:

    典质人:

    签订

    典质权人:

    代表人签订

    包管人:

    代表人签订

    19  年  月  日

    挂号构造:

    典质挂号编号( )深楼花字第  号

    典质挂号日期:19  月  日

    附表(一)

    典质人资料

    典质人:业主  姓名:(中文)

    (英文)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德律风:

    附表(二)

    典质物业详情

    房产地点: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    楼数:    年期:

    面积:(构筑)     (适用)

    用处:     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

抵押贷款合同 篇7

银行外汇抵押贷款合同(通用3篇)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法定地址:______法定代表:______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某某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___.《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条 提款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

条 保险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

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和/或11.1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

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 (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十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十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十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___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未清偿中国__到期的债务,中国__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

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十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十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十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

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十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

十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十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十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十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___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

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十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十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十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9

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_________)农储贷字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十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

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

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十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

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

十条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

十条 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十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

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

十条 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10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是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用于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并将其房产作为抵押物。这一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的法律协议,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贷款交易的顺利进行。

首先,协议书应包含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有助于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并为后续监管做好准备。接下来,协议书应明确贷款金额、利率以及贷款的用途。对于借款人来说,了解贷款金额和利率能够帮助他们规划还款计划,并确保贷款用途符合自己的实际需求。

在协议书中,需要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详细描述。还款方式可以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或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形式。借款人需在明确知晓还款方式的前提下,确定自己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同时,在期限方面,协议书也应规定贷款的具体还款期限,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时间还清贷款。

此外,协议书还应明确房产抵押的相关条款。该项内容规定了抵押的房产的具体信息,包括所在地、房屋面积、产权证号等。同时,协议书中还需要详细阐述抵押物的评估方法和价值,以确定该房产能够为贷款提供足够的价值。此举有助于确保贷款机构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有足够的抵押物可供处置,以回收借款本金。

最后,在协议书中,还应包含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违约责任规定了借款人或贷款机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的罚金、利息等。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确保了贷款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只有当协议书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得到详细的规定和确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都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确保双方在交易中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总之,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详细规定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权益和义务。这种协议书的编写应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只有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详细了解和确认其中的条款,才能确保贷款交易的顺利进行。

抵押贷款合同 篇11

第一篇:汽车抵押贷款合同(1)

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省**市**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no:sz-**

通讯地址:**市**

甲方向乙方申请汽车抵押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及放贷款,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及贷后管理等工作提供全程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甲方以自有的、合法取得的如下汽车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抵押物:丰田牌,型号**汽车 壹 辆,车辆牌号为 粤**,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第二条 货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 元,(小写)¥**.00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2 个月,自 2014 年 02月 26日起至2014 年 04月 25日止。(贷款期限从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资金周转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利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计息,贷款月利率为2 %,即金额¥600.00元整,借款服务综合管理费金额¥450.00元整,利息及借款服务综合管理费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始日起按贷款期限计算,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第四条计算方式及费用

1.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每月偿还利息=贷款金额*月利率;每月偿还本息合计=【(贷款金额*月利率*贷款期数)*贷款金额】/贷款期数:每月还款额=每月偿还本息合计+每月应付管理及咨询服务费。

2. 甲方同意就本合同项下贷款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计算,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甲方同意乙方发放贷款时直接从贷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2)提前还款手续费:如甲方向乙方申请提前还款,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且向乙方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其金额按本合同项下贷款额的%计算,该费用与提前还款时一并支付乙方。

(3)延期还款手续费:如甲方向乙方申请延期还款,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应当按照申请延期的时间和本合同贷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3 %的手续费,延期还款手续费将由甲方在申请日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贷款总金额每日3‰的延期滞纳金。

第五条贷款发放

□1、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户名:帐号:

□2、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3、 实际发放金额以合同签定为准。

a) 还款方式、还款日及还款额

1、 还款方式:

□(1)放款日一次性扣除利息、管理及咨询服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到期后偿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按每月约定还款日缴交借款利息、借款服务综合管理费,共计(大写) 贰仟元整(小写:¥2014.00元整)。

2、还款日:

(1)、采用本条第1款项下第(1)种还款方式时,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2)、采用本条第1款项下第(2)种还款方式时,甲方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其他各项费用,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还款日为每月与乙方放款日之相对应的日期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

(3)、若还款当月无与前两款甲方还款日相对应之日期的,则以该月最后一个公历日作为该月之还款日。乙方可于放款后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放款日和甲方还款日。

3、 甲方每月还款额:

(1)、采用本条第1款项下第(1) 种还款方式时,甲方按本条第1款项下第(1)种还款方式所列金额还款。

(2)、采用本条第1款项下第(2)种还款方式时,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各期的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小写¥2014.00元)。

4、甲方同意乙方从本人下列银行账户中扣划各期还款额:

开户行:户名:账户:

甲方实际还款时间为乙方委托银行从甲方账户扣划到相关款项的时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委托银行扣划款失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账户余额不足、甲方办理该账户挂失、销户、银行止付等原因,甲方应就失败的次数向乙方支付每笔每次人民币10元的费用。

5、甲方同意每月还款额按以下先后顺序分配:

(1)、支付管理及咨询服务费;(2)、支付利息;(3)、偿还本金;(4)、支付相关手续费、相应违约金等。

第六条处置抵押物

因甲方自身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全额偿还,需对上述抵押物进行处置抵偿时,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 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变卖,变卖收入在扣除变卖费用及借款本息,罚息后如有不足,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对不足部分继续追索。

2、 乙方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借款本息、罚息后如有不足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对不足部分继续追索。

3、 甲方同意以其所欠贷款及利息额作为乙方的全额购车款,并自愿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车辆转让协议书》,将车辆出售给乙方。

4、 甲方同意在办理抵押车辆借款手续时,在车辆上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驾驶该转让车辆离开**省,如若

甲方违约,乙方可随时对本车辆实施停车、扣车并予以车辆回收。

乙方有权选择上述任一种处置方式,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和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如甲方对有关费用计算存有异议。

(2) 甲方提前归还贷款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 甲方自觉接受丙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和监督。

(4) 甲方保证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完整的个人及抵押物等相关资料。如提供的资料涉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姓名、通讯地址、

职业和联系电话变动,甲方应当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丙方。

(5) 如甲方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即联名借款),则每一借款人均负有不可撤销的共同连带责任。

(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担保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 甲方保证合法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自愿完全承担因甲方非法使用抵押物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除可将该资料用于评估甲方贷款资格外,并可将该资料用于市场推广或提供给征信机

构,乙方有权主动收集甲方资料,对甲方进行信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亲自或授权委托其他公司向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信用信息。

(2) 如甲方向乙方出具虚假信息及资料,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能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反本

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非法使用抵押物,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三日内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全部费用。

(3) 依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甲方收取其应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对甲方拖欠上述款项和其他违约行为。乙方

有权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包括甲方所在工作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或通过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或外包作业机构进行催收,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催收。乙方采取上述催收方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了保障本身的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讨。

(4)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贷款。

(5) 有义务督促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6) 乙方保证若在贷款期限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到期,

乙方必须无条件办理续保,否则由于乙方未按时续保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及各项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需支付逾期款项的 0.5%作为迟延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日 0.5%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如逾期归还借款利息与本金,乙方有义务实行拖车,则产生的拖车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合同附件

贷款申请表、客户个人信息表、承诺书、借据、其他借款凭证、提前还款清算表、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或签署的所有文件等均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送达

1、 甲方对其以任何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的甲方通讯地址(以下简称“通讯地址”)均予以认可,乙方如需给予甲方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则可

向甲方最后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在投邮后三日,该书面通知或文件视为已送达甲方。

2、 如本合同甲方为两人以上,则乙方发送给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一旦送达甲方之中任何一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全体,甲方任何一

人不得以末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轻或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和解除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名、指摸):乙方(签名、指摸):

签约日期:2014年02 月26日

签约地点:**市**

第二篇:汽车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贷款

近10年,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截止至201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达到1510万,国内车辆普及率已经达较高水平。可以说,普通人当中已经有许多人拥有了自己的一辆车。所以在汽车普及率较高的情况下,许多需要资金周转,但是有车没房的人士可以选择汽车抵押贷款解决自己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 汽车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汽车是可以用来作抵押贷款的,但是目前来说,因为汽车折旧速度较快,国内银行基本上不做汽车抵押贷款业务,要办理这项业务一般都是找民间的专业信贷机构,这项业务是专门面向小企业、个体商户、创业者的一项短期小额信贷服务。目前,汽车抵押分为押车和不押车两种形式,押车:把车辆移交到公司、代为保管、有专门存放汽车的停车场,24小时有专人看管,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 。不押车:客户可以选择只是把手续押在公司,车辆还是自己使用,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现在,这种车贷方式也是比较流行的方式。办理汽车抵押要把自己的车子给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您的车子价格进行估价,然后根据评估价值按百分之几十发放贷款,具体多少要视车辆情况决定。

巧用汽车抵押贷款是有不少优点的。优点:快速取得现金周转,车不用卖,免得资金周转过来时重新买车又得花费好多时间和成本。无需当地户口,只要车是本人的就可以抵押贷款。无需长时间预约,只要正规合法车辆就可以贷款,前期无需任何定金,只要是合法车,合格车,必要时候刑侦验车或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灵活,资金回笼时可以即刻还款取车,无需违约金。即刻取得资金周转。适合车不卖,短期投资,短期周转的最佳选择。因为这个社会是需要车的,而且车用了以后是有感情的,卖掉来获得周转的话浪费时间和精力。 汽车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和条件有哪些呢?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

申请流程:咨询→调查及评估汽车价值→贷款机构预定贷款额度→办理公证→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放款

汽车抵押贷款只要签订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篇:如何办理汽车抵押贷款

如何办理汽车抵押贷款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办理汽车抵押贷款:

1.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 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 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 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意事项

说 到汽车抵押借款,令许多借款人最为感到不便就是车辆抵押后,没有了便捷的出行工具。现在市场上的车辆抵押贷款服务中,有公司推出了无需抵押车辆的服务,而 行业中做的最专业的当属宜车贷。只需在车辆上安装gps,就可以在获取资金的同时,还可以将车辆直接开走。这种模式的出现为汽车抵押借款市场带来了一场革 命,宜车贷无疑成为首个被需求人群所推崇的服务平台。

第四篇: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汽车还贷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

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12月,自2014年 3 月26日起,至2014 年 4 月 25 日止。

抵押款为 贰拾万 元整

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每个月 16日之前将人民币 伍仟元整汇入 工商银行** **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

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

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代为处理该抵押物品,甲方不能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

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第五篇:汽车抵押合同范本

《汽车抵押合同范本》

鉴于甲方欠乙方贷款____元,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由乙方负责,并将所销售的货款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并负全部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章)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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