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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合集

发布时间:2023-12-16 14:28:3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试用期劳动合同

要撰写一份规范的合同,首先要确保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具体、明确。随着人们对法律意识的提高,本文旨在探讨“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相信这些技巧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_______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到甲方进行试工。根据有关规定,双方自愿协商并同意签订本协议。

我。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试用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用正式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提供注册当日区(县)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奖惩。

四、工时及劳动报酬

1、甲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工时制度,并确保工人每周至少有__________天的休息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2、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按乙方岗位确定。

3、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享受甲方的各项福利。

5、甲方可以根据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随时终止本协议

1、乙方试用期不符合聘用条件。

2、乙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劳动教养,并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渎职等严重问题,或因应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和教育。的。

3、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书,骗取公司信任。

6.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的资源是公司的宝贵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公司的资源据为己有。 ,未经许可,不得无偿或有偿向他人提供本公司资源。

乙方在试用期内开发的软件也是本公司的财产。如乙方辞职,需向公司返还软件的相关信息,包括软件结构、流程图、数据字典、原代码使用说明等。

七.解除协议

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双方应在__________之前书面通知对方,或___________代通知金。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保留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4

试 用 期 劳 动 合 同

公司(甲方):烟台东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员 工(乙方):地址 :烟台市四马路94号1-4号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聘用乙方为员工。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销售内勤工作(岗位)。

试用期为2个月,从2008年5月12日起至 2008年7月12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查实乙方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追究乙方责任,要求经济赔偿;

3.按照公司相关待遇规定付给乙方工资、提成等;

乙方: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2.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做好本职工作;

3.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做与公司业务无关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每周按公司规定返回公司汇报工作情况;

5.妥善保管公司财物,如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辞职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工作方能解除合同。

四、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工资、提成办法具体如下:

工资标准:从乙方正式上班起,甲方每月给乙方工资800元,发放时间每月11日,不足月的工资顺延.提成办法:乙方所谈项目初次签订合同提成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5%,以后续签合同提成比例为合同金额的8%;乙方所签项目提成款项的支付时间为每一笔项目全款到甲方帐户的第二个月甲方发放工资之日。

六、以上规定执行中不得违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08年 5月 13日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5

求职者在面试成功后,并不意味者马上于用人单位确定下来雇佣关系,通常还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个试用期的长短并不统一,这个可以从《劳动合同法》看试用期长短,并保证试用期长短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

试用期长短应如何掌握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90天;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则不超过6个月。

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说在试用期之前,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之日起,就应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用人单位负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很好地证明,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就不能将试用期的员工辞退。

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假如单位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试用期内也应享受社会保险

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应聘者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是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武器,尤其是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求职要先擦亮眼睛,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换人的不法单位所蒙骗。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试用期无社会保险,违规延长试用期等,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试用期合同。

一、合同期限

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情况,循序渐进地安排试用员工的工作,在工作中细心指导、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讲解,对员工的问题细心解释释疑,以期试用期员工尽早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巧,尽早转正;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公司试用期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确定试用期工资报酬及发薪时间,不得无故拖欠。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有服从工作安排的义务,有找寻房源和客户的义务;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招摇撞骗的;

(公物或损坏公物,移交账款不清或弃职潜逃的;

(4)窃取公司任何技术性资料及商业性资料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的;

(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7)被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

注:违反上述(2)(3)(4)(5)条款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偿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辞退还是延长试用期。

六、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试用期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操作工 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wWw.Xz1569.cOm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公司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安排;

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劳 动 报 酬

一、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二、 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1、 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

2、 按国家法定标准发放,满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的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 B 工时制度。

A、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 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审判程序。

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错做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 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 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 本合同期满需续订本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7 日办理续订手续。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5 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胸卡、借用物品、工作服等;

2、 生产工具等。

甲方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证明。

第八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1、 接受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2、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 乙方应按公司规定及劳动法作离职申请;

如乙方未按公司规定做离职申请即立即离职、擅自离职以及1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者,应赔付公司相对应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8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实务中,很多人对试用期存在诸多错误的认识,并且有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大做文章,非法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警惕用人单位利用下列四种情况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一、劳动合同中只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案情简介:小杨是2012届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小杨到北京一家私企工作。该私企鉴于小杨是应届毕业生,于是与小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一项中只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告诉小杨说,等试用期满后再与小杨协商劳动合同期限。小杨心里有点担心,于是咨询律师,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警惕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合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本案中,小杨所在的企业只与小杨约定试用期的行为是错误的,小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更正过来。

二、试用期后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案情简介:李洁今年刚刚换了一个份工作,新单位是一家外企,工作待遇和环境都很好,李洁十分满意。可是有一件事,李洁心里一直不放心,那就是李洁在要求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却说按照他们企业的规矩,新进员工需要履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就向律师咨询,人力资源部主管的说法正确吗?

律师答复:人力资源部主管的说法是错误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管有没有约定试用期,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即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自实际用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即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小刚前不久找了一份新工作,在一家国企做行政主管,并且与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与小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小刚很满意这份新工作,工作之后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每次都能出色的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得到了企业领导们的一致好评。可是小刚工作3个月后,企业副总突然通知小刚说,要解除与小刚的劳动合同。小刚不明白是什么事情,于是问副总为何要解雇他,副总说一个领导的孩子要到我们企业的工作,一时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只能委屈小刚了。于是小刚就向律师咨询,企业的做法正确吗?

律师答复: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法律规定只有在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其他严重过错的行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虽不需要理由,但必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简介:陈文,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多年车工,去年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1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对陈文进行考核,产品达不到三级为不合格。4月1日,技术考核组对陈文的工作进行了考核,4月2号,技术考核组得出考核结论:陈文加工的零件精度不合格,陈文的技术水平不够三级。4月12日,公司做出决定:由于陈文不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陈文就向律师咨询,企业的做法正确吗?

律师答复: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解除劳动合同,除可依据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外,还可以依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

第一,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超过法定标准的试用期,在超过法定标准的试用期外,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1995年1月15日)中的说明: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通知劳动者,否则,用人单位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具有对劳动者法律效力。

第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是否合格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二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用人单位只有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下,才能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少上述一个或数个条件,用人单位则不能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企业虽是在试用期内的最后一天对陈文进行的考核,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结果却是在试用期后得出的,这说明证明陈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时间,不是在试用期间内,而是在试用期满后。因此,企业此时已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来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了。

个人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9

如大家所知,在试用期内,除了用人单位可以考核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单位的,那么,在这个互相考量的时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下面马上在下文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

试用期相关规定: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如果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这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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