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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方案通用

发布时间:2023-06-26 11:06:5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代理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从活动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制定具体、周密的方案。因此,我们需要提前开始制定活动方案。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详细的方案,别担心,1569下载站的编辑整理了一些“代理的方案”类的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并让你收获满满!

代理的方案 篇1

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人:乙方:日期:2014年4月日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品名:

(二)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三)项目数量:

(四)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

(一)采购方式:按财政部门已核定方式选择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二)编制、发售采购文件:□√是 □否;

(三)解释采购文件:□√是 □否;

(四)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 □否;

(五)供应商资格预审:□是 □√否;

(六)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 □否;

(七)编制评标办法:□√是 □否;

(八)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 □否;

(九)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 □否;

(十)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 □否;

(十一)组织评审工作:□√是 □否;

(十二)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否;

(十三)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 □否;

(十四)发出中标通知书:□√是 □否;

(十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 □否;

(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 □否;

(十七)项目验收:□是□√否;

(十八)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 □否;

(十九)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二)甲方应自行办理采购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三)甲方应落实采购项目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四)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五)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六)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七)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八)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九)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十)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甲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负责组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四)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五)乙方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六)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七)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八)乙方有权依法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九)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除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出售的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依据。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次委托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元,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完成时止。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由甲方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二○一四年四月日日期:二○一四年四月日

代理的方案 篇2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概述

对贵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贵单位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将针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和政府采购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贵单位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每一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采购招标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实施方案

为做好贵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首先,我公司会针对项目安排主要负责人,并对项目阶段进行划分及确定各阶段责任人。

其次,项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最后,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一)招标领导小组

1、组成:业主单位派项目负责人

2、职能:(1)对整个招标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协调;

(2)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机构

1、组成:业主单位的监督代表

2、职能:(1)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与统计。

(三)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职能:(1)审阅投标文件,审核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招标文件要求;

(2)分析、评审投标方案;(3)负责组织询标、答疑;(4)根据既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5)出具评标报告。

(四)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为: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职能:(1)接受委托,负责整个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评标工作时的数据统计和服务;

(3)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报送有关评审资料;

(4)负责向业主及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工作流程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之后,我公司将根据每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分别组织参加过类似招标工作、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将他们补充进招标业务小组,确定项目经理,全面开展每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2、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携带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政府采购计划批文等材料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审查代理人及项目法人资格。

3、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3.1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3.2采购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人须知:应写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对项目的质量要求、时间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C合同基本条款

D适用的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规范要求,有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等;

E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格式; F投标文件格式:根据项目类型编制; G评标方法和标准。

3.3我公司将在认真研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背景情况、资料、目标、数据及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向业主单位提出咨询意见。

3.4有关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我们将充分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并周到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务求令采购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既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又符合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4、采购招标文件报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业主方,根据需要进行)。

5、发售采购招标文件

5.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采购招标文件;

5.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向已发放投标邀请书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发售采购招标文件。

5.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直接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发售采购招标文件。

6、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

我公司将在业主单位的协助和支持下,进行有关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并与业主单位共同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根据需要)。

7、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8、开标会议

8.1开标会议的准备工作

代理机构与业主单位协商确定会议议程,安排所需工作人员,发放会议指南。

8.2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投标保证金的接收登记、投标人签到、业主及来宾签到等事宜。

8.3组织开标会

代理机构根据法定的招标程序组织开标会。

9、组织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同时还应对投标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评审后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向业主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业主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所有评标过程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0、报送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向业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根据需要)。

11、公示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业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定标后,由我公司代业主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通报中标结果。

13、签订合同

协助业主方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如委托)。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4、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报经业主单位批准同意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业主单位另行在评标委员会推荐范围内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

措施和保证

1、为维护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编制标书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2.

1、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

3、经济性原则;

2.4、合理分包打捆的优化原则;

2.5、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 2.

6、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

2.7、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经济法规,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

3、采购招标文件将说明评标原则和方法及评价标准。

代理的方案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办公地址: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办公地址: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区路号,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计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___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的方案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 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 委托代理范围

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 的在□中打): □ 勘察 □ 设计,具体包括: □ 施工,具体包括: □ 监理,具体包括: □ 设备,具体包括: □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 □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 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项目审批手续、资金证明、设计文件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承担由于委托人单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8、委托答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 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六、 代理人的义务与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

4、代理人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7、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8、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八、 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以完成 时间为准。

九、 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织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的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拓展代理记账服务领域,提升代理记账工作效率,保障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推进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xxx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连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含总部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范所称委托单位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规范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办税等会计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第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前提下,依法履行职责,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质量优先原则

(一)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二)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过程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施持续改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三)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四)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实行三级审核制。一级审核是对原始凭证和其他原始会计资料进行的审核,二级审核是对记账凭证和会计核算业务的审核,三级审核是对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审核。三级审核应当职能分离,各负其责。

二、独立执业原则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授予的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二)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一)代理记账机构在开展代理业务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在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活动中维持各方的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平衡。

(二)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三)代理记账机构不得搞不正当竞争,不得欺行霸市。

四、客户权益保护原则

(一)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业务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公平营销,从定价和服务等方面强调公平对待委托单位。

(三)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优化内部流程、考核机制等的业务系统,强化深层次的客户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委托单位对代理记账服务的满意度。

代理的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执业准入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 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四)负责该代理业务的注册于本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四)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标代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档案保存期限规定保存招标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或者拒绝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 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代理的方案 篇7

一、加盟招商目标

利用各种资源平台招商加盟,构建各种营销渠道。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传播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实现零突破。

二、推广策略

利用网络媒体发布招商加盟信息, 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利用微信自媒体进行宣传, 建立有效的经营模式和扶持政策, 建立店示范店, 构建好后续的服务支持工作。

三、加盟推广方式与渠道

建立自己的招商网站, 在专业的招商网站宣传, 利用报纸、媒体广播宣传 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招商信息, 在张家口周边招总代理。

四、招商广告宣传

1、 专业的招商网站发布招商信息

2、 主流的商业报纸发布招商信息,

3、 DM单、对应发放

4、 商务平台招商引流

五、加盟推广准备工作内容

DM的制作,广告语、海报的制作,招商资料的准备。

六、加盟推广团队组建

1、 设立招商部

2、 招商团队人员招聘与培训

七、费用预算

1、 招商网站的信息发布费

2、 报纸版权的使用费

3、 DM单的印刷费

4、 海报印刷费

代理的方案 篇8

一、打造精锐招商团队

人是连锁招商成功的关键之一,企业持续稳定的扩张,必须要组建一支有激情、有策略、有战斗力的招商拓展团队。首先搭建招商组织,明确各岗位职责,清晰分工筹备,制定计划进度推动表,分工协作。不同的企业,其招商组织设计也不同,常见的招商组织结构示意图

总负责人:一般是由公司高层提任,连锁招商是企业的战略行为,一次招商需要调动企业所有资源,必须由企业高层来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招商目标、招商策略方案、招商模式等进行审核;同时他要负责合理的资源配置及多方关系的协调、整合。

策划组:一般由品牌、策划部的总监来主导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招商策略创意、活动策划以及招商活动的传播与推广、各种宣传物料的设计与落实,招商会务策划等工作。

商务洽谈组:一般由事业拓展、营销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邀约意向客户、客户分析、客户跟进与合作洽谈、后期跟踪与签约等。

招商协调组:一般由某一领导担任,要求他必须熟悉招商活动及执行流程,把控招商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协调各方关系及落实执行等。

招商后勤组:一般由行政部门担任,主要负责招商会务后勤工作,招商筹备、所需物料采购或制作跟进,招商会务现场车辆、食宿安排,其他招商现场服务等。

招商工作繁杂、琐碎,不仅要求招商人员有严明的组织及清晰的分工,更重要的是招商人员必须要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这就是要求招商培训工作要到位。招商培训的内容常常包括企业及产品、连锁模式、行业动态及发展趋势的知识,沟通、谈判技巧,招商流程、关键环节与各工具使用、企业招商战略规划、目标规划、招商模式与操作步骤,招商策略及执行方案,招商政策与招商手册,加盟合同的解读,加盟招商答疑等等。

二、明确拓展战略目标

组建了招商团队,根据企业的连锁扩张战略规划,明确招商目标规划,分解目标,根据目标制定招商工程的推进计划。

组织招商筹备启动会,调动所有招商团队成员激情,为实现招商目标进行公众承诺、激励士气,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统一行动。

三、组织一次有效调研

连锁招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的战略举措,有调研才有发言权,只有通过深入调研,深刻了解、掌握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连锁业态及招商模式变化、目标加盟商的潜在需求以及合作缺憾、合作期望等后,才能更清晰、更准确地进行招商定位、招商目标修订以及招商策略规划,招商活动及行为才能有的放矢,做到有效招商、精准扩张。

四、提炼一个核心诉求

根据前期的市场调研数据及资料分析,我们掌握了目标加盟商需求、合作期望或要求后,针对需求,结合连锁企业的核心价值等,创意、提炼出一个让目标加盟商十分感兴趣的独特的、核心价值诉求,那么连锁招商后期的运作就会事半功倍。

不管是“USP”独特销售主张或者是“UVP”独特价值主张,其招商独特的、核心的诉求常常从产品、品牌或者是连锁模式等方面着手创意,突出价值,创造与众不同的招商诉求点。

五、制定一套招商策略

招商策略是招商工作的指导方针与核心,它直接关系到招商的成败。招商策略根据目标加盟商的消费行为偏好、消费缺憾以及消费期望等来有效设计、制定招商策略方案。策略方案将要解决企业如何进行招商的整合与创新问题?经过科学分析应该如何选择、确定合适的招商方式?怎样策划组织招商营销事件?如何整合传播推广?以及制定怎样的令潜在、目标加盟商感兴趣的招商手册、加盟政策等等。

六、树立一个成功样板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成功的样板市场对于连锁招商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有目共睹的连锁加盟样板市场的成功操作对说服连锁加盟商是最有力度的,成功加盟商的案例分享将会使目标加盟商的信心得以极大提高。

七、整合资源有效传播

在连锁加盟盛行的今天,企业的招商传播怎样才能脱颖而出,有了精准定位与独特诉求创意的基础,做到有效传播才是最重要的。

企业招商加盟的传播与推广必须学会借势,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我所用,要广泛利用政府、协会、新闻媒体、已成功的加盟商、已获益的消费者的言行来影响即将签约的加盟商或目标合作者,有效搭建良好的招商加盟沟通平台,通过策划有影响力的公关活动建立畅通无阻的沟通机制,加深双方了解,最终达到吸引目标加盟商,促进加盟合约的签订。

八、完成一套输出体系

目前,随着连锁业的发展与逐渐成熟,加盟投资商不仅仅是关注盟主提供的产品、品牌,更越来越多地关注盟主能够向加盟商提供一系列的管理、技术、培训、信息、网络、配送、 服务等体系完备的经营支持。

经营运作流程和操作方法,人员管理、商品管理及商品陈列展示、店面促销等,加盟商拥有了这套体系,那么连锁门店经营不再茫然,同时也减少了加盟商很多的店铺经营的学习成本。

所以,好的连锁企业其成功招商后对加盟商后续支持与培训是必不可少,一套完善的店面经营管理体系的输出就保证了其连锁扩张与复制的成功。

九、沉淀一套成功模式

连锁企业通过有效招商活动实施、样板市场运作,可以总结经验,沉淀得失,形成一套成功的招商模式,其特点是适合本行业特点、适合本企业特色的招商加盟模式,成本低、效果好,并通过总结、完善,不断的提升招商加盟运作成功率,节省后期全国市场运作的不必要的成本。

十、形成一套执行工具

连锁招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招商的筹备到执行、到后续的工作跟进,会涉及到企业多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部门的工作都不能出问题,否则会直接影响招商的成功。企业要快速扩张、成功招商是前提,标准化执行与复制是关键。作为一个涉及企业各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在招商启动开始时就应该有完善的招商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流程贯穿招商筹备、执行过程及后期跟进,流程涉及各个部门,关键节点必须由招商总责任人进行质量监督与管控,每个部门或某一岗位在什么时间完成什么工作、工作标准及操作规范以及使用工具、表格等招商团队中的相关成员必须一清二楚,这样才能保障招商活动的成功举办。

有了一个成功的招商模式,其必然要形成一套有效的、可操作的执行工具,这样能才保障每次招商的成功与进步,当然,工具的形成需要不断的总结与积累,只要认真整理、归纳总结,便可形成一套可复制的、易操作的标准招商工具。

代理的方案 篇9

首先,就本年度市场的整体环境现状进行总结,诸如行业市场容量变化、品牌集中度及竞争态势、竞品市场份额排名变化、渠道模式变化及特点、终端型态变化及特点、消费者需求变化、区域市场特征等等,目的在于了解整体市场环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大环境的脉动,其次,深刻分析市场上主要竞品在产品系列、价格体系、渠道模式、终端形象、促销推广、广告宣传、营销团队、战略合作伙伴等等方面表现,做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目的在于寻找标杆企业的优秀营销模式,挖掘自身与标杆企业的差距和不足。

就是自身营销工作的总结分析,分别就销售数据、目标市场占有率、产品组合、价格体系、渠道建设、销售促进、品牌推广、营销组织建设、营销管理体系、薪酬与激励等方面进行剖析。有必要就关键项目进行SWOT分析,力求全面系统,目的在于提炼出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并进行初步原因分析,然后才可能有针对性拟制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在千里之外。新年度营销工作规划就是强调谋事在先,系统全面地为企业新年度整体营销工作进行策略性规划部署。但是我们还要明白年度营销工作规划并不是行销计划,只是基于年度分析总结而撰写的策略性工作思路,具体详细的行销计划还需要分解到季度或月度来制定,只有这样才具有现实意义。

目标导向是营销工作的关键。在新年度营销工作规划中,首先要做的就是营销目标的拟订,都是具体的、数据化的目标,包括全年总体的的销售目标、费用目标、利润目标、渠道开发目标、终端建设目标、人员配置目标等等,并细化分解。如终端类产品的销售目标就要按品项分解到每个区域、每个客户、每个系统等等;流通类产品分解到每个区域、每个客户等。

其次,产品规划。根据消费者需求分析的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改良计划;通过销售数据分析出区域主导产品,拟制出区域产品销售组合;根据不同区域市场特征及现有客户网络资源状况,拟制出区域产品的渠道定位。然后就要拟制规范的价格体系,从到岸价到建议零售价,包括所有中间环节的价格浮动范围。有时非常必要结合产品生命周期拟制价格阶段性调整规划。

作为销售员的导师、顾问与教练,销售经理要指导、管理好销售人员的工作总结与汇报工作。

1、重视。销售经理对销售人员工作总结与汇报的重视,就会促使销售人员认真看待工作总结与汇报。

2、要求销售人员汇报工作之前,认真做好准备。

3、到讲台上去讲。销售人员到主席台上讲。

4、奖励与惩罚。奖励与惩罚永远是一对好的领导手段。销售经理要发挥奖励与惩罚的作用。

如果企业仍存在空白区域需要填补、或者现有经销商无法承担新产品销售等原因,还需要制定区域招商计划或者客户开发计划。终端类产品还需要完善商超门店开发计划。

然后拟制品牌推广规划,致力于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督、美誉度、忠诚度,需要分终端形象建设、促销推广活动、广告宣传、公关活动等来明确推广规划主题、推广组合形式就是营销费用预算,分别制定出各项目费用的分配比例、各产品费用的分配比例、各阶段的费用分配比例。

如此,整体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年度营销工作规划才算完整、系统。但是为了保障营销工作顺利高效地实施,还需要通过从企业内部来强化关键工作流程、关键制度来培养组织执行力。

代理的方案 篇10

1742179217 思博账号2099774098

有用书籍:

我觉得对考试有用的书籍主要有(书籍不在多,在于充分利用,多读,精度........):

(1)考试指南

(2)相关法备考宝书(zhangsf110汇编)-思博上下载

(3)杨立历年真题

(4)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

(6)专利法修改导读和专利实施细则修改导读

2)关于培训论坛里的培训录音也下了很多,但是许多都没怎么去听,其中何越峰老师的录音对我来说效果最好,我反复听了至少三遍,很多的疑惑都是在听了他的培训录音之后,才豁然开朗的。相关法碰到不怎么懂的,我就去网上下司考的培训录音,有针对性的听,感觉效果也还不错。另外还参加了省知识产权局举办代理人考试考前培训。虽然说关键还是靠自己努力,培训班只能锦上天花,但是我觉得,如果有时间和条件,还是可以考虑参加培训,因为,很多时候我们自己看书,各个章节感觉都懂,但是一做起题目来,却很容易错,这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知识点是有关联的,而我们自己看,很难将他们窜起来。培训老师虽然不能给我们划重点,但是培训老师所起的作用,正好是将知识点窜起来,使思路更加的清晰。如果没有条件,就上论坛找录音,思博上还是很多朋友很乐意分享资料的。

3)备考时间安排6月1号正式开始复习,距离考试有160天。当时给自己的安排是用三个月的时间系统看两遍考试指南,特别是审查指南。国庆过完开始做真题。由于平常要上班,能用到的时间只有周末和晚上,给自己的安排是,下午五点半下班后,在所里看书看到7点,然后回家吃饭,休息;晚上十点半开始读书,读到十二点半;周末尽量去所里读书。具体实行起来,发现周末的时间最难把握,总是有一堆的事情影响着读书,最好发现还是发现晚上十点半到十二点半的效率最高。 审查指南看了两遍,还有就是法条和细则反复的看,最重要的我觉得还是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修改导读也反复看了好几遍。我觉得因为是今年是考新法,修改的地方肯定很多是重点,所以我觉得这两本书很重要,结合法和细则来读,效果很好。

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包含审查指南)+杨立真题+何岳峰的录音+zhangsf110的相关法笔记

便利店整改措施

三套利整改措施

专项治理整改措施

群众利益整改措施

急功近利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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