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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0-14 11:31:48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民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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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总结【篇1】

2019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9年,社区现有2569户7228人,社区和谐,邻里和睦,各项服务完善,各类民事纠纷很少发生。但社区依然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社区建设,一年来,调委会在新开路街道党委和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新治理社区建设方向,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起,调解成功1起,转交司法部门1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1起,接待法律咨询5人(次)。为维护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社区建设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人民调解协会应有的作用,调委会先后多次接待上级的视察和调研。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社区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社区调委会主任由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委员由支委担任。社区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调解志愿者为调解员。目前全社区有调解信息员1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四上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二、紧紧围绕新农社区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社区要完成社区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社区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社区庄的和谐稳定。作为社区调委会,是社区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社区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民调工作总结【篇2】

为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进一步推进平安赤壁、法治赤壁、和谐赤壁建设,今年8月份我与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通过深入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学习“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初步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较好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从组织建设入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注重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统一名称、印章、牌匾、徽标、文书格式、调解员上岗证)、“四制”(调解纠纷登记制、纠纷调解调查制、纠纷调处制度、调解文书归档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一是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下设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协调、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市级层面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指导管理,成立了三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成立了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卫计局成立了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市民政局成立了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村民小组、网格为单位,建立了调解小组和信息员制度。

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8个,其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市人民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75个,调解员总数772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人,兼职调解员768人。全市按53万人口计算,人均面对的服务对象680人。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中,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或初中以下532人约占69%,高中或中专200人约占26%,大专30人约占4%,本科及以上8人约占1%。

(二)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防控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措施。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坚持横向排查与纵向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乡镇(街道)一月一排查活动。在此基础上,对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矛盾纠纷多发季节,实行重点排查、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调处。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适时收集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好阶段性研判和情况分析掌控,因地制宜,采取现场调解、进村入户调解、田间地头调解等方式,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市.

20xx年元至10月份,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1922件,调解成功1876件,其中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1261件、乡镇办人民调解委员调解292件、三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369件。调解成功率97.61%,履行1853件、履行率98.77%,疑难复杂案件162件,司法确认1件,涉及当事人4821人,涉及金额4159.03万元,主动调解375件、依申请调解1547件,其中山林土地纠纷542件、占21.20%,婚姻家庭纠纷371件、占19.30%,邻里纠纷310件、占16.13%,合同纠纷198件、占10.30%,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68件、占8.74%,医疗纠纷66件、占3.43%,房屋宅基地纠纷121件、占6.30%,生产经营纠纷105件、占5.46%,损害赔偿纠纷139件、占7.23%、征地拆迁纠纷31件、占1.61%、环境污染纠纷6件、占0.31%,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0件、占10.40%,其他劳动争议纠纷7件、占0.36%,物业纠纷2件、占0.10%,其他纠纷126件、占6.56%。其间,排查矛盾纠纷145起、预防纠纷231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次、4人。

在医调委未成立之前,市法院每年受理医疗纠纷诉讼案近50件,医调委成立后,市法院每年受理医疗纠纷诉讼案下降至3-5件。80%以上医疗纠纷是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解决,并且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更是如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社会资源,也构建了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让医务人员安心看病,双方权利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从倡导以人为本入手,挖掘调解文化。一是抓好调解室文化建设。以建立温馨、和谐氛围为立足点,按照平等、人文、协调的原则设置首席调解席、调解席、记录席,双方当事人席和旁听席,在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调解温馨提示,在调解室显眼位置摆设人民调解告知、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板面,在显眼墙体制作伦理道德、民间传统习俗、古今中外调解名言警句、民间谚语民谣等书幅字画,以墙体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使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沟通心灵、减少摩擦、消除隔阂,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抓好调解文化与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相融合。采取庭式调解、现场调解、进村调解等形式组织群众现场旁听,以案释法,以理说教,以案件向群众剖析法理,用道德感化教育当事人,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因果关系和自我预防、自我调节、互谅互让的重要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把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过程变为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三是抓好法制宣传文化建设。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每个村委会、村小组挑选出1至2户威信高、群众信任、法律意识强、有公益心的法律明白人,配备必要的法律书籍,开展多位一体的日常法律辅导、调解及法律咨询工作。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具体情况,以乡镇(街道)集市为载体,与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法制讲座、咨询解答、庭式调解、以案释法、旁听教育、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突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做好矛盾纠纷“事后调处”为“事前防控”。

(四)从组织协调配合入手,有力维护全市和谐稳定。一是狠抓协调配合,加强“大调解”之间的衔接。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彼此相互配合、分工合作。在具体工作中,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实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进驻公安派出所、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现场办公,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解决处理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劳动用工、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对涉及葬坟、边界、工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市、镇、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联合咸宁、崇阳、湖南临湘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对接。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边界联防联调”等多项举措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三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调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单位和部门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不足,以致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也有不少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调解工作起不了大作用,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一些部门没有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意识,以致调解组织、调解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二)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调解经费不足制约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调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保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目前除交调委5万元/年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和规范性人民调解案件45元/件(政法委转移支付)以“以案定补”的形式补助给调解员外,其他调解组织尚无专项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均由市司法局调剂,不能满足调解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调解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市人民调解队伍构成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调解员文化偏低,由此带来调解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队伍不稳定,兼职调解员居多,流动性大。乡镇(办事处)调解员均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干部兼任,村(社区)调解员均由村支书和治调主任兼任。三是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行业性等新型调解组织建设目前还比较薄弱,存在着“断层”和“空档”现象,行业的调解组织覆盖率低,调解组织建设任务相当艰巨;四是少数村级调解组织产生程序不规范,人员经常变动,调解员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工作熟悉程度及连续性较差。加上以往三年一届的村(居)委换届,导致一批已接受过指导,参加过培训,正熟悉业务的调解员被替换,而后任者又有一个从头培训、指导与熟悉过程。

三、工作建议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己日渐显现,且不可替代。但在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里,人民内部矛盾仍将大量存在,且呈多元化、复杂化格局。如根据民政局婚姻登记统计数据,我市20xx年离婚人数为800对,20xx年为1671对,10年翻了一倍,20xx年为1825对,20xx年为1739对,分别比20xx年增加了154对、68对,呈螺旋上升趋势。按照“能调则调”的原则,有很多能够通过分析原因、帮助化解矛盾进行调解。每成功调解一对,就能挽救一个家庭,从源头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为此建议:

(一)建立配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更能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建议设立环保、校园和劳资纠纷三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适应发展需要,做到应建尽建。

(二)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调解人员的素质很大程度上技能素质决定了调解的效果。建议按照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赤壁市实际,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先配置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以后逐步向专职过渡。

(三)建立经费保障管理机制。后勤经费保障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条件。建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据实测算增加人民调解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人民调解安排工作经费,并探索基于绩效挂钩原则将调解案件与兑现报酬挂钩、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实行“计件”补助的方式,定期考核抽查兑现,切实保障基层调解员报酬待遇,进一步激发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四)搭建统一高效联动平台。一是整合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人才资源,完成人民调解实体平台建设,形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超市。二是以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依托,建成人民调解网络信息协调指挥中心,实现信息随时采集,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减少环节。及时掌握纠纷隐患基础信息,迅速组织分析研判,从而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无缝对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社会稳定、平安、和谐发挥人民调解应有的作用。

民调工作总结【篇3】

导语:

镇200X年上半年法律行政工作总结   我镇上半年法律行政工作,在镇党委、当局的精确带领下,镇人大和上级交易主管部分的监督和详细教导下,因为镇党委、当局的高度珍视,大力大举赞成各部分精密互助,我镇法律行政工作获得进一步巩固,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以下:

1、教导思维。坚定以邓**表面和“三个代表”紧张思维为教导,当真贯彻进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环绕党委、当局的中间工作,根据加强党的在朝本领和构筑的整体要求,富裕阐扬我镇法律行政本能机能效用,进步应用法律伎俩办理国度事件、经济文化奇迹社会事件的程度,保险人民大众依法办理国度事件和社会事件的权力,增进我镇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的构筑,为我镇周全构筑小康社会创设一个精良的法制环境。

200X年是我市贯彻履行:“三五”依法治镇与“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紧张一年,周全促成依法治镇进程,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和大众的法制见解和法律素养,连续进步行政法律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决议计划、依法行政、依法办理的本领。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中小门生、下岗和待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厂矿的法制宣扬教诲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加强法制宣扬教诲工作的力度。重点是带领干部和各级、各种公职人员的法律本质,竭力进步依法行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促成我镇基层民主法制构筑。在各村广泛展开“民主法治村”的建立活动,连续进步村民自我教诲、自我办理和我束厄狭隘本领。

2、法制宣扬教诲工作。一是坚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联合,富裕阐扬法制宣扬教诲的效用和效用,进一步加强重点东西和重点地区的普法力度,连续加强法制宣扬教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东西的普法宣扬教诲力度,把遍及法律知识和加强百姓操行构筑相联合,以带领干部为核心,全部百姓为根本,行政法律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扬教诲系统。三是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扬教诲,进一步建立《宪法》和法律标准的势力巨子、法律眼古大家划一的原则。四是连续加强市场经济系统体例方面的法律标准宣扬教诲力度,进步企业依法办理、依法策划的自发性,为保护社会巩固创设精良的法制环境。

3、当真展开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以“依法在朝,在朝为民”为核心,法律责任制为重点。更好地促成普法与依法治镇工作的贯彻落实。当真构造履行《昆明市法律责任制条例》,抓好触及法律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的培训,进步集体法律程度,自发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长处。构造村级干部和各有关部分进修《丛林法》、《地皮办理法》、《农业技巧推行法》,进一步的加强了各级干部的法律本质。本年6月20日,“三五”依法办理“四五”普法工作已顺利经过议定上级的验收,并获得好评。

4、人民调整工作。人民调整工作,连续贯彻落实“调防联合,以防为主”的工作目标,当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检察触及人民调整和谈的民事案件的多少法则和人民调整工作多少法则。严厉按工作原则办事,服从职业操行和规律,做好矛盾排查补救工作,自动化解不巩固身分,清除不巩固隐患,切当作到不巩固身分和大量民间胶葛的抽芽状况,真正起到“第一道防地”效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巩固。本年上半年,全镇共产生民间胶葛28起,调整28起,调整告成23起,告成率达82%。

回顾半年来工作遵照各项责任目标,固然时候过半,但工作任务还未过半。一是普法教诲工作异国周全展开。二是在依法办理方面,进一步理清依法治镇的思路,强化各本能机能部分的职责,强化责任制,加强对村级民主推举、民主办理、民主监督、民主决议计划,严厉按《村民自治章程》来展开工作,为下步的各项工作打下精良的根本。

  xxx法律所

200X年6月30日

民调工作总结【篇4】

导语:2009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2009年,我们Xx县法律局在县委、县当局和市局的带领下,以科学成长观为管辖,环绕中间,办事大局,联合奋进,结壮工作,周全结束了法律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详细以下:

 

1、2009年工作总结:

 

1.人民调整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法律所和各级人民调整构造的自动竭力下,基层法律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胶葛,保护社会和谐巩固效用获得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自动立异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联合、三到位”调整法、Xx镇“亲朋团”调整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整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整法,均起到了精良的工作结果,遭到了上级的必定和推行。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整工作经验,在中国局势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摸索实践》刊物中公告。2009年,我县共排查各种矛盾胶葛1686件,庞大疑问胶葛81件,胶葛重点人78人,胶葛重点户47户,大略激发的群体性上访变乱39件,调整各种矛盾胶葛1574件,调整率到达99%,调整告成1570件,禁止群体性上访变乱23件. 这些根本工作,有力地保护了社会巩固。2、法律宣扬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式样展开依法办理宣扬活动。年初以来,共展开大型普法宣扬活动3次,开方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扬册本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大众法律询问5000余人次。二是结壮展开法律进构造、黉舍、企奇迹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救助村民办理出产糊口生涯中碰到的法律题目。法制校长为中小黉舍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诲达2万余人次。三是自动立异普法宣扬载体,人民大众法制教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救助工作。

 

本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救助中间典范化构筑,建立了法援主任、欢迎审批、残疾人欢迎三个办公室,面积挨近70平米。对法律救助中间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配置,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拔了法律救助中间的硬件构筑程度。县法律救助中间根据“应援尽援”原则,低落了法律救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救助工作范畴,全年共办理救助案件93件,此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排帮教工作

 

继2005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范围普查,美满结束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履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排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当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禁止或挽回经济吃亏300余万元。兑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2、2010年工作思路:

 

1、周全促成“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扬教诲。来岁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式样,加强宪法和根本法律知识的进修宣扬,立异普法载体,大力大举促成全县依法办理,美满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险机制。

 

2、大力大举增强人民调整工作。连续展开“三抓四防”的人民调整活动,展开民间胶葛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胶葛,结束法律所办公用房构筑,培训调整步队,促成法律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排帮教工作。健康帮教构造,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履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救助工作。竭力结束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救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成长打造巩固和谐的社会环境。

 

5、展开公证法律办事和扩大律师步队,阐扬律师的法律顾问。

 

Xx县法律局

民调工作总结【篇5】

关于人民调解的工作报告模板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__年9月,我区召开了全区第三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至今已经过去3年了。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司法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的广大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汇报三个问题:

一、三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过去的3年,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894件,成功率都在97以上。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78起、疑难矛盾纠纷426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网络体系健全,组织建设规范化

至20__年10月,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25个,人民调解员838人。(1)各街道、慈城镇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统一落实了办公用房,牌子、公章和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了镇、街道调委会的工作范围。每年,庄桥、洪塘街道人民解调委会员主动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占全街道的70以上;(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8个;(3)积极稳妥地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等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调委会49个;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5个;在江北区消费者协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北区总工会建立了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调解委会成立一年以来,已调处各类纠纷92起;(4)其他调委会12个。包括联片调解组织、学校调委会、集贸市场调委会等;(5)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

(二)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

3年来,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广“调解员等级制”、“调解员聘任制”和“持证上岗制”等好的做法和经验,每二年对人民调解员通过申请、考核进行晋升。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实绩、资历等情况,经考核后分别给予等级晋升。目前,全区共评出等级人民调解596名,其中一级调解员289名,二级调解员237名,三级调解员68名,四级调解员2名。基层调委会建设得到了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调解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好的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加强指导机制,队伍建设规范化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们首先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走访检查镇、街道社区调委会和部分农村调委会的工作,并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了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下发了《关于使用统一规范的调解协议书的通知》,统一印发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人民调解登记簿;其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年我们都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按级培训”,层层抓好落实。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多形式的培训。区司法局每年投入几万,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协调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与区法院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组织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的意见》,分批组织镇、街道的调解干部参加旁听。通过庭审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不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四)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努力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首选是各镇、街道建立了调解中心。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二是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我们下发了《江北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文教街道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了江北北岸琴森房屋开发与

邻近住宅受损的重大矛盾纠纷,涉及120户,赔偿总额达94.12万元人民币。白沙街道各部门联合调处了因日湖公园工程改造而引起的人民小区居民群体性矛盾纠纷;三是建立突发性矛盾纠纷处理预案。各镇、街道都制定了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努力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白沙街道成功解决军转干部因不满工作现状准备赴京上访事件。

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经验

几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怀下,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和经验:

1、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和首要条件。现在,在基层党委、政府遇到维护稳定的难题时,多会指派司法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运用人民调解的办法进行综合调解。每年,区司法局举办调解主任培训班,区领导都到会作重要讲话,区政府还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也确保了调解工作经费的落实。今年,政法委转发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定》,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补助问题,强调人民调解员应着制服、佩带工作证上岗。由于党政领导的.重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和办公场所等硬件建设上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解决,从而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加强基层建设,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

要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司法所制定调解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区、镇、街道还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作为考核目标。形成了调解组织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落实预防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减少多种纠纷,防止纠纷激化的治本之路。多年来,全区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窗、广播、上法制课、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抓好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广大公民做到有章可循,起到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三是抓好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实现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增强了人民调解“前沿阵地”战斗力。

3、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是人民调解工作收到实效的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因很多,涉及到许多行业和部门,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是多主体、群体性和复杂性,涉及面广,调处难度大,仅靠司法所或1-2个部门调处显得势单力簿,难以奏效,只有依靠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走出了一条横向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之路,为重大疑难纠纷的顺利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与区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分析研究社会不安定因素,对一些疑难纠纷的处理进行业务探索和指导,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对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今后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预防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境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勾画了一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当前,我们要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就是要继续大力推行、实施和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一是建立人民调解员科学、长效的激励机制,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三是实现从定性管理到量化管理的转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水平;四是人民调解工作要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全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机结合,从单纯依靠行政方式转变为民主法制建设的组成部份,改善外部环境,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效力,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

(二)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要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首先,要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按照“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到位、解决的好”的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与调处相结合,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地区、本辖区存在矛盾纠纷;二是要努力提高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尽可能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在继续加强对传统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的同时,把调解新形势下出现的多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作为重点,努力调解农村土地征用集体经济管理以及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及时调解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劳资关系、职工下岗等方面引发的纠纷,切实做到哪里有纠纷,那里就有人民调解。要有效地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建立社情报告制度,加强对民间纠纷成因的分析研究,加强对纠纷重点人、重点户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三是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行之有效的新型调解组织的建设,如企业与地方联合调解组织、跨区域联合调解组织等组织建设,以达到那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就在那里发挥作用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新经济组织中调解组织建设和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镇、街道活动,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面上工作,调动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探索新制度,谋发展,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年初,市综治办、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聘请一些有威望、年纪较轻、素质较高、责任性强的人担任调解主任,对工作不力的调解员也要做到及时调整。同时,多管齐下,分级负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要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二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江北时期,抓好“中办、国办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注意解决人民调解组织现实存在的难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认知与支持,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岗位补助、表彰奖励的各项费用列入财政经费预算,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要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纠纷活动。每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逐步建立规范的调解室,要积极开展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搞好调解室的软件、硬件建设。广大人民调解员要依法进行调解活动,坚持调解原则,遵守调解纪律,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要严格按照部颁规章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的范围、内容和制作要求,规范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并注意与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以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志们,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和艰巨,任重道远。同时,我们也坚信,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人民调解工作一定能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调工作总结【篇6】

智慧民调推广工作总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民调逐渐成为了传媒领域中极为重要的研究和应用之一。无论是新闻报道、市场营销还是社会调查,民调均有其独特的应用场景。而在这一领域中,“智慧民调”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型的调查方式。

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民调方式已经逐渐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此情况下,智慧民调应运而生。智慧民调利用了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型训练自动化地解决民调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民调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智慧民调在新闻报道、市场营销和社会调查方面中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智慧民调的推广和开展工作中,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前期的工作经验,并精心制定详细的推广计划,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前期工作总结

在智慧民调推广工作开展之前,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相关经验。特别是我们需要对之前已经进行的民调项目进行总结,深入了解这些民调活动的优劣和问题所在,为后期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总结过程中,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回顾相关资料和数据,了解民调的具体过程、协议和数据特性。

2.对广告、社交媒体和网站渠道进行回顾,确定和有效达到目标受众。

3.对民调的数据收集、清理、分析和呈现进行回顾,确定其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的可能性。

4.对民调结果的解读和分析进行总结,探究其中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

通过这些方式,我们能够深入了解民调的优劣,决定如何更好地执行智慧民调推广计划。

二、制定详细的推广计划

有了前期工作总结的基础,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制定智慧民调的推广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场景制定相应的推广策略,有更具体、更有效的细化方案。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

1.确定目标受众:智慧民调的场景和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进行分析,找出更为精准的目标群体,并制定相应的推广策略。

2.选择推广渠道: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进行智慧民调的推广,包括社交媒体、移动平台及网站应用等。根据前期调查和分析结果,我们可以找到最合适的渠道。

3.制定推广内容:内容的选择对于推广的效果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根据目标受众、推广渠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推广内容,采用较为简明扼要明朗的语言和分段式公布民调数据等方式,呈现最新动态,完善各种资料等。

4.开展推广活动:推广活动的开展是智慧民调推广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需要选取相关的时间点、展开具体的推广方式,设计推广方案、并预先做好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总之,推广计划必须具体、详细、生动,才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效应,帮助企业或政府机构更好地进行民意调查,为市场营销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用参考。

三、总结工作经验

对于整个智慧民调推广工作的总结是必不可少的。在推广结束之后,我们需要对已经和未能按照计划执行的部分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结果,找出本次推广中存在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总结不仅可以为后期推广提供宝贵的参考,而且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智慧民调作为新型的调查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广泛应用的研究手段。智慧民调的推广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工作要详细、具体、生动、才能取得好的实际效果。我们应该充分总结前期的经验,制定具体的推广计划,并且需要把总结这一环节作为智慧民调推广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确保推广工作的全面和系统性。

民调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强加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20xx年,对我局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对调解指导中心组成人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同时积极与区“大调解”办、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二是结合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建设,大力加强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5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社会影响好、群众反映好、调解效果好的示范典型,使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多种活动紧密结合,合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党和国家大事连连,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人民调解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创平安XX”专项活动拉开了维稳的大幕;进一步筑牢了社会祥和稳定的基础;把法律惠民送到了千家万户;人民调解为区委、区政府顺利推进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矛盾纠纷“大走访”活动化解了大批积案、老案和难案,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平安创建活动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了新路;更为平安建设营造了一方良好氛围。

民调工作总结【篇8】

为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加有序、有效、有为地发展,根据县人大的安排,甘棠镇人大组织辖区内县、镇人大代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该镇人民调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健全,不断规范。目前,该镇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8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居)调委会8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医院调委会1个,学校调委会1个,土地流转调委会1个,形成了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年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辅导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自身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文书档案管理制等10余项调解规范制度,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在工作中,甘棠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以人民调解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民间纠纷预警调处机制和考评督办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活动载体。探索建立镇、村二级管理信息预警机制,健全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社会预防的综合预防体系,有效推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20xx年,全镇共成功调解纠纷170余件,平息上访15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

(三)成效显著,深得好评。近年来,该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调解民间纠纷150余件。其中形成卷宗的达80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该镇司法所所长蔡如柏同志还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了“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新形势的发展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调研中发现,人民调解工作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 调解意识有待提高。当前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是影响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性原因。一是有些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认为人民调解“职能软”,可有可无,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持怀疑态度,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动局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到位。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参与时,存在着回避、推诿的现象,影响了调解工作的纵深推进。三是社会大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人民调解在社会群众心目中还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不少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对调解还缺乏一种接受意识。

(二)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偏低。一些村在产生人民调解员时,只注重个人的品德和威望,对年龄、文化素质的要求相对放宽,致使调解员在实际调解中,往往会出现力不从心的工作状况,客观上对调解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二是调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对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及调解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技能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村(居)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专业知识欠缺,在工作中难以做到依法调解。不少基层调解员还停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角色身份有待转换。现在基层在聘用人民调解员时,组成随意性较大,调解人员队伍不稳定。同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人员在付出之后得不到必要的补贴和相应的报酬,影响了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在实际的调解工作中,其规范化程度还不够。一是表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限于调解工作人员学历水平,工作生活经历、调解业务素质等客观条件,调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沿袭传统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的,调解手段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忽视了“德”与“法”的结合,调解效果明显不强;面对新生的土地流转、医患纠纷等复杂矛盾,往往出现“束手无策”的局面。二是工作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范。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文书不齐,调解协议书表述不清,要件遗漏,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大量存在。很多村级调解员不愿意或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即使制作了调解协议书,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此外,个别村的调委会组织涣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村级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建议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督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预算到位。从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提升意识是基础。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所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提升全社会调解意识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一是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三是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筹措经费是保障。要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能力,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考虑让村里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德高望重的人专职负责人民调解,相对减轻人民调解经费压力,也可在农村村级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从而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调解工作的开展。

(四)增强素质是根本。一是要建立一支专职的调解员队伍。将那些熟悉法律、文化程度较高、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退休政法工作者吸纳进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知识上的优势,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要将调解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确立初任调解员的上岗培训及调解员的年度在岗培训制度。三是加强队伍规范管理。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设立规范化的调解室,悬挂统一标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规范程序是关键。一是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由政法综合治理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调解中心具体运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二是创新调解方法,规范调解程序。虽然以“情”为主,以“法”为辅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之一,但调解过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调解要遵循统一的工作流程,使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结束后必须形成调解协议书,形成文字材料,经三方当事人签章并立案归档,从而实现有据可寻。

民调工作总结【篇9】

白层镇2013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白层镇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全镇上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13年上半年,白层镇司法所在镇党委和县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健全了镇、村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负责人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31件,去年同期排查民间矛盾纠纷为35件,下降了12.9%,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了30件,成功率为96.7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5%,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县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上半年我所人民调解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我们的工作距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争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半年,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的做好人民调解的工作

 

 

 

 

 

 

**县司法局白层镇司法所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民调工作总结【篇10】

x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x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7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5%。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0多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6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x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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