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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1-04 10:21:2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实施方案

写方案其实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困难,关键在于理解核心问题,并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特别是在面对棘手的任务时。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准备工作,那么一个好的方案模板应该具备哪些特点呢?关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文将为大家提供更加深入的认识,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开疑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xx市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牧业生产资料不法行为,全面规范我市畜牧业生产资料经济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畜牧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畜牧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种畜禽: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查处种畜禽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别是种畜禽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种畜禽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种畜禽的行为。

兽药:突出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畜牧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畜牧业生产资料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我局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畜牧业生产资料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职责,进行畜牧业生产资料企业的清理整顿,全面摸清底数,加强对畜牧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畜牧业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畜牧业生产资料质量检测计划,规范例行监测,强化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监测单位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畜牧业生产资料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与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联手,发挥好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的牵头作用,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要把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照相机等执法设备。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要严格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完善畜牧业生产事故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绩效考核等制度。

(三)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畜牧业生产资料法律法规,普及畜牧业生产资料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根据《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渔船船用产品:重点查处制售、使用假冒劣质船用产品等行为。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好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农资检测服务需求。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省际协查机制。加强省际协查的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省在通报相关省份进行案件协查时,要同时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填报协查信息。加快推进建设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完善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省际协查、信息公开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点的落实。

(五)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六)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省级农业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一)2月,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审批单位建立自动化信用管理系统。

(四)5~10月,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五)4~10月,组织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活动。打击未经检验产品、侵权假冒产品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上渔船,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1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配备执法服装,保障执法车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8号)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报告工作。省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金农工程”平台,加强省际协查案件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救助管理站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救助管理站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执法,开展“三合一”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确保对重点区域巡查“无死角”(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本区域内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8至20XX年3月15日,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巡查机制,每天早、中、晚上进行3次巡查,如有市民热线及时出勤,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站成立为谢祥荣站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救助巡查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对本区域内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主动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车站、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救助。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以劝导为主,并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根据身体情况及时送医治疗。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发现机制、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次日情况“零报告”传真至救助管理站。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64号)及区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广西质监系统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xx〕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现将20xx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按照国家总局和区局的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制定了《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市、县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执法第一线开展该项工作。

此次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突击检查辖区化肥生产企业4家,农药生产企业1家,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点22个。从检查情况来看, 市内的2家化肥生产企业目前未能形成批量生产,其他企业没有发现违规生产的现象,都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一)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继续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发挥检验检测技术优势,为农户家开展检验工作,并利用“3.15”宣传活动日和市、县各部门联合执法宣传的契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发放资料350份,接受咨询27起,同时加强“12365”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接受农民咨询和举报。

(二)开展农资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企业一线明察暗访和监督抽查,以事先不打招呼的飞行检查方式为主,检查生产企业5个,并按规定对生产企业的各个管理、生产环节是否到位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同时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点22个。

在对企业检查中,我们坚持执法与帮扶相结合,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做到扶优治劣并进,引领农资生产企业坚持以质取胜的发展方式。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农资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提供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打假与帮扶相结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XX市取用水监督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XX〕79号)、《X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的

全面摸清我市取水工程(设施)及取用水管理现状,通过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仔细排查取用水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行动范围

本次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XX市境内。核查登记对象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等。

除直接取用海水、军队的取水项目和其他涉密的取水项目及《XX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其余取水工程(设施)均应列为本次核查登记对象。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具体情形如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日取地表水10m3或者地下水5m3以下的;

3、为保障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任务

本次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主要分为核查登记、问题认定、整改提升等三个阶段。

(一)核查登记阶段

1、摸底排查。水利局在整理已发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名录和近两年注销取水许可取水户、辖区内农业灌区名录、农民饮用水工程名录、小型以上水库工程名录、引(调)水工程名录、水利普查成果等内部资料,以及已办理注册登记工业企业、养殖业、服务业等经营主体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其对应的取水工程(设施),形成初步核查名录。

2、审核校验。水利局按照“登记不重不漏、信息准确可靠”的要求,综合采取影像识别、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电话问询等方式,对辖区内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复核,确保核查登记工作质量。对发现的信息漏报重报、信息不实等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充或修改;对权属不清的取水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3、登记入库。按照属地登记的原则,由XX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取水单位和个人,登录全国取用水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网址:)在线填写登记取水工程(设施)基础信息表,包括工程设施基本信息、取水审批情况、取用水情况、计量监测情况等(附表1)。XX市水利局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不合格的要求修改或重新填报。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过汇总形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汇总表和统计表(附表2、附表3),并逐级审核上报。

4、县级审定。联合成立抽查复核工作组,按照5%——10%的比例对辖区《登记表》进行现场抽查,对全部《登记表》面对面审核。协助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对市域内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汇总表和统计表进行审定,并配合抽查复核,提交入库。

(二)问题认定

5、建立问题清单。根据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结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事权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复核认定取用水及管理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行为,分类建立问题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问题: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或取水许可证逾期失效仍继续取水等。

(2)未按取水许可规定取水。超许可或超计划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水源、取水用途,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取水许可事项擅自变更,河道内蓄水工程最小下泄流量不符合管控要求,未按照规定报送取水情况等。

(3)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税)。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税)等。

(4)取水计量安装运行不规范。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计量设施未定期检定或校准,取用水数据不实等。

(5)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取水许可,取水许可审批程序不规范,取水许可证延续、变更不及时,取水计划、用水统计管理薄弱等。

(三)整改提升

6、分类整改。针对认定的问题清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组织整改的原则,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整改,逐一销号落实。

对违反《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取水行为,应列为退出类,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取水,限期拆除或封闭其取水工程(设施);对违反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其他取水行为,应列为整改类,依法组织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到位。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总结提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总结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利局、省水利厅。

四、进度安排

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由XX市水利局统一领导部署,乡镇、行政村取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具体落实,20XX年5月正式启动,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核查登记(20XX年5月-7月)

开展并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7月15日前,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表填报,由XX市水利局审核汇总报送到省水利厅;期间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进工作。

(二)问题认定(20XX年8月)

开展并完成问题认定,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要求等。8月31日前,XX市水利局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报市水利局、省水利厅。

(三)问题整改(20XX年9月-11月)

针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开展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并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对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完善长效管理机制。12月31日前,XX市水利局将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总结报告报省水利厅。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做好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并请各乡镇(街道)应统尽统,于7月15日前把附表4、5报送到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2022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全县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维护良好路容路貌,进一步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构建“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为高质量迎接xx验收和xx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根据《xx县xxxx年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从xxxx年x月至x月底,对全县范围内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提升形象”的原则,通过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公路执法管理,美化公路环境等手段,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路域环境,以高质量的路域环境形象迎接xx和xx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各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道路的监督检查和村道路政管理的督促,健全完善路域环境整治清单。

(一)开展防汛保畅能力提升行动。一是强化排查处置。各中队要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类推进安全隐患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的,要细化落实防范措施。二是抓实应急保通。各中队要结合路网运行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在灾害频发易发、周边人口密集等重要路段进行分类布控,确保一旦发生灾毁断道等险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通工作,及时恢复道路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各中队要对路侧护栏、防撞墩、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受损情况进行排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完善缺失、受损的安全设施,确保正常使用、行车安全。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管理行动。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利用固定站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行为,督促其严格实行加篷覆盖、密闭运输,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二是开展非法标识清理。持续开展公路两侧沿线私设非公路标志牌、非法广告清理工作,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七个无”目标(即交通标志前后xxx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路标、无非法种植物、无打谷晒场、无堆积物)。三是整治非法占道行为。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整治公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调沿线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净化路域环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大队各部门、各中队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全面组织实施普通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公路路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美观,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标识标牌清晰规范,沿线景观优美宜人。

(三)总结考评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大队各部门、各中队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补缺补差,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各部门、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大队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中队要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于x月xx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大队。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治超站的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爱路护路意识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全力营造“政府重视、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强大推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要将辖区内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配合主管局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生态、美观的普通公路交通环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进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和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保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XX年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将药械安全专项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将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二、整治重点

围绕四个重点展开,切实解决辖区内药械安全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一)重点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3)出租柜台、出借证照;(4)走票、不索票;(5)挂靠经营、私设仓库;(6)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7)制售假劣药械;(8)虚假广告;(9)邮购、回收药品。

(二)重点区域

重点监控以下区域:(1)农村市场(2)县县结合部(3)偏远水区和偏僻社区。

(三)重点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五种单位和人员:(1)农村药店;(2)县乡个体诊所;(3)乡镇卫生院;(4)游医药贩和从事非法邮购和回收药品人员;(5)制售假劣药械黑窝点。

(四)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2)非药品冒充药品;(3)新特药;(4)壮阳药;(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6)季节性热卖药品;(7)经营和使用量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整治要求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秩序

1、全覆盖,严惩处。对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加大对省、市局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2)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产品;(3)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4)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行为;(5)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6)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7)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8)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9)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严禁向消费者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10)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识。

二是农村市场要做到“四个继续”。(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2)继续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3)继续发挥农村“三员”的宣传、引导、监督、举报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各方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经营行为;(4)继续推动农村“两网”建设,维护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农村药械质量。

三是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1)要彻底规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要依法完善药械购进登记、验收制度;(2)要彻底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等药械储藏、保管和养护问题,达到法定要求;(3)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达到持证上岗。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1)加大对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批准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2)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3)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情节严重、屡教不

改的,可向省市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

(三)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好“两项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做好对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做好专项监督检查;(2)做好市局交办的联查任务,强化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1)严查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2)严查无证经营药字号试剂;(3)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结合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市局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按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要结合中秋、国庆、元旦“三节”进一步掀起专项整治新高潮。二是积极推动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快建立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戏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要予以查封、扣押,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查封。三是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要借这次专项整治东风,按照《特别规定》依法严惩违法分子。违法案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职能权限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禁相互推诿。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失察、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劣药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8

“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现“平安交通”建设项目,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在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晋交质发【2017】26号)的部署要求,项目部决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以创建阳蟒高速路基ZBLJ3项目部 “平安工地”为目标,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三、活动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二秦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二秦管字[2017]41号文件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零容忍、严监管的目标要求,强化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集中精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L3标三分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行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带班生产。

(二)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开展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三)临时用电方面按照建设办要求,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落实电工持证上岗及日常巡查。

(四)严格落实桥梁重点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

(六)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七)紧密结合“防坍塌、防坠落、防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八)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

(九)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五、行动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于6月11日前完成制定本次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在6月份至11月份,项目部结合周安全检查,进行每周一次的自查。在检查过程中将文字资料及影像资料单独归档并作为活动总结报告的附件。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专项方案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对应急预案不断补充完善,保证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将本次活动与“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平安工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间,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17年12月日前,项目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编制本次活动总结,报驻地办、总监办审核后上报管理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做好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衔接,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信息报送。项目部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对整治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整治工作成果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理上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9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意见的通知》《XX市委办公室XX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委办公室XX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制定2022年实施方案计划。

一、总体指导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XX建设崭新篇章,贯彻省、XX市和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XX市和XX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较大及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一线落地生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风险隐患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管理,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将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制度性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水平。

经过共同努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持续深化、成效巩固扩大,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办发〔2020〕4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委办电发〔2021〕13号)、《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1)54号)、《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2020〕4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委办电发〔2021〕9号)等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巡查、XX市和XX市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全市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理论武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2、深入学习培训。按照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组织开展1次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需内容。〔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3、深度宣传推广。按照市专治办部署,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4、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健全落实船舶修造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船舶修造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5、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船舶修造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力争50%的船舶修造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规模以上船舶修造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7、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按照《XX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推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船舶修造行业领域依法依规应保尽保,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8、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根据《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年内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10家,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责任科室:行业规划管理科〕

9、增强临港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进临港化工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安全风险预警精准化,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化。推进临港化工园区继续整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推动园区风险等级由C类降至D类。〔责任科室:行业规划管理科〕

0、紧盯化工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提升。推进化工行业“智改数转”,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提升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压降高危岗位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责任科室:行业规划管理科〕

1、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深化船舶修造、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行业规划管理科〕

2、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落实《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责任科室:行业规划管理科〕

3、全面提升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督促中小型船舶修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全市50%的船舶修造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4、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鼓励高危行业、高危工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责任科室:投资管理科〕

5、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整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督促行业领域内企业加强对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管控,严格落实“五必查”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外省市籍车辆电子运单查验制度。〔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四、制度保障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局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2、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闭环销号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3、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要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整治成效,各责任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根据任务分工落实整治工作。各责任科室要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例会,及时将整治工作成效汇总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形成“一项一档、一事一档”的整治资料。要加强沟通协调,对遇到的矛盾问题梳理汇总,拿出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1

当前正值农资销售旺季,钦南辣椒销售高峰期,为进一步提高农资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今年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钦南区农业、检察院、公安、工商、安监、水产畜牧兽医、农机等主要农资打假成员单位,于20xx年3月28日到那丽镇开展“钦南区20xx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发放农资打假宣传资料和强农惠农政策,特别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普及农资识假辩假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2、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依法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为民排忧解难。

3、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农资打假联合检查组对全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经营摊点开展地毯式检查,主要查看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执照是否齐全,农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健全、销售台账是否齐全等,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整体联动优势,齐抓共管,形成打假合力,共同推进我区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2

尚兰小学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近期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峰

副组长:姜士杰

组员:曾庆新 杨秀 朱媛媛 邱茂东 王超 黄广义 曾宪利马怀瑞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混乱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加强,治安综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重点打击各种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包括境内外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负责人:姜士杰

二是重点整顿校园及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包括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出租房、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等,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场所等。负责人:马怀瑞

三是重点治理可能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包括学生用车(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使用报废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船舶)营运学生等交通乱象,校园及周边火灾、建筑物、路面隐患、食物及饮用水中毒等。负责人:曾庆新

四是重点化解因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学生非正常死亡、学生公寓和食堂经营管理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引发涉校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等。负责人:杨秀

五是重点调处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招生就业、学历文凭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负责人:曾庆新

六是重点管控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等高危人员及有违法行为的信访重点人员。负责人:姜士杰

七是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负责人:马怀瑞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进行。第一阶段(9月10日至20日)。传达文件精神,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部署落实。

第二阶段(9月20日至30日)。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登记,整体联动、综合治理,对重点地区、重大问题集中开展整治。第三阶段(10

月1日至10日)。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防反复、防反弹,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组织专项督查。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及时部署。立即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周密部署,与此同时,尽快成立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任务,协同作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综治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排查影响学校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要以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加强治安、消防管理,及时完善设施设置,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司法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落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专项

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实现预定目标。

3、选准问题,重点突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行动方式,根据不同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采取不同措施,选准重点问题,实行重点突破。

4、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安全和谐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保持稳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一定要从保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多,必须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对于难点、重点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一抓到底,使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得到有效治理。

3、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学校负责校内治安”的原

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要在进行整治治安秩序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整治情况。

尚兰小学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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