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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家的观后感(合集13篇)

发布时间:2023-11-27 08:22:39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家的观后感

1569下载站的编辑特别推荐您去读一读“家的观后感”。或许很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出一篇别具一格的作品名观后感而苦恼吧?每当我们重新观看一部电影时,在观看的过程中,我们会产生新的感悟。观后感的写作需要注重对语言、情感和思想的合理分配和表达。若想要写出一篇优秀的观后感,就需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元素进行写作。所有的意见仅供参考,最终的决定需要您自己做出!

家的观后感 篇1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母亲哈特谢普苏特王后一齐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摩斯决定让梅尼米斯参与其中。一次奇妙的彭特探险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米尔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这事以个独特而新颖的故事。每本日记相当于一个小故事,一页半长,大约十行短。台词充满了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幸福。我非常喜欢读它!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梅内米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内米斯是一个孤儿,被他叔叔卡玛克神庙的牧师收留,他也是图特摩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母亲哈特谢普苏特王后一齐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摩斯决定让梅尼米斯参与其中。一次奇妙的彭特探险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使我着迷,更是我震惊。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三):

生与死的较量

读《法老的探险家》有感

一天,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一个遇荐了我,点燃了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母亲哈特谢普苏特王后一齐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摩斯决定让梅尼米斯参与其中。一次奇妙的彭特探险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米尔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这事以个独特而新颖的故事。每本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很容易理解,充满童趣和冒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主人公用自己的经历再现了当年的历史,这让我觉得自己在书中,和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当时的历史。我钦佩他的毅力,把日记当作他的朋友。

正如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虽然耐心和坚持是痛苦的事情,但它们可以逐渐给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在人生的旅途中,有两件事人们可以走得更远:一是前进,二是转身。前进需要极大的勇气,而转变需要智慧。

学会转弯,是人生一种难得的大智慧。有时,虽然我转过一个弯,又走了几步,但我看到了另一片风景和另一片蓝天!人们一直都在倡导“执着”,对于选定的目标,看准的事,执着固然没错,但遇事爱钻牛角尖,“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实不可取,更不可赞!

中有句话: “宁可湿衣,不可乱步。”瞧!

这样的“一步三摇”,多么可笑;这样的“斯斯文文”,多么可怜;这样的“过于拘板”,多么可叹!有些人就是这样死守教条,不肯转弯,岂不是同样可笑、可怜、可叹? 岂不是要遭人耻笑,多么难堪!

所以,在你的人生道路上,要把握好“方向盘”,要明白何时直行,何时转弯。不要一条道儿走到黑,“撞到南墙要回头”,要懂得变通,灵活改变。该前行时要前行,该转弯时须转弯,不要将自己变成一条旱河里搁浅的船!

遇到好事,就要尽力去做;遇到坏事,就要尽力去改变;遇到烦恼,就要敞开心扉,低头看;遇到变化,就要多转几个弯。读下面的故事,你就会明白学会转身并不容易。从前,西部有一个缺水的村子,村民要到五里外的地方挑水喝,没有能力挑水的人生活很困难。

头脑灵活的村民甲挑起水桶,以卖水为业挣了不少钱。村民乙见状红了眼,于是全家动员,也挑水卖钱,很快就超过了村民甲所挣的钱。

村民甲见财路要断,脑筋一转,就花小钱请了十几个闲散劳动力为他挑水,而自己坐镇卖水,他竟然当起了老板,这样既省力又赚钱。后来,村民们都效法村民甲,可是不久人们发现自己的水突然卖不出去了,都傻了眼!原来,村民甲买来水管,安装了管道,让水从水源地直接流到了自己家里,他只要坐在家里就可以卖水赚钱!

不管是世间的路还是人生的路,从来都是宽阔与狭窄交替,平坦与坎坷相连,笔直与弯曲相伴。有顺畅就有崎岖,有甜蜜就有黄连。只有懂得转弯的人,才能摆脱困境,才能找到出路,才能随心如愿。

学会了转弯,才能以平常心去对待一切顺逆困厄,在遇到人生的大疑、大苦、大难时,才不会被击倒,才能以聪明睿智展现自己的不凡和达观。遇事多转几个弯,转弯才有新的生机。转弯不是畏缩,不是怯弱,而是能进能退,能屈能展。

转弯,就是人生大智慧的体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正在经历不同的故事修养要求我们用智慧处理自己的事,用体谅对待他人。懂得体谅别人,就是尊重别人的不同真正的修养,不在你的学历、财富和地位,而在于你对遇见的人足够尊重。

人的一生总会与太多人相知相遇,没必要将彼此的存在分个你高我低。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要学会尊重每一个人。真正有修养的人不会试图在与他人的相处中得出优越感。

尊重是不含功利色彩的,是一种悯人的情怀,它来自人心底深处对另一个生命深切的理解和关爱别人尊重你,不是因为你很优秀,而是别人很优秀。在人之上请视人为人,在人之下请视己为人。对你不如的人要尊重,对不如你的人更要尊重。

康德曾说“我尊敬任何一个独立的灵魂,虽然有些我并不认可,但我可以尽可能的去理解”。修养很简单,就是懂得体谅别人。体谅别人也很容易,你要先学会尊重别人,尊重不同。

梁启超之所以受人尊敬离不开他懂得尊重别人的美德日子真实且琐碎着,我们常常会在三月的春风中期盼夏天的来临,也会在秋的门楣感慨时光的脚步匆匆,岁月催人老,就在我们徘徊,怅惘的时候,光阴已然悄悄流逝。一辈子很短,短的来不及看清风景,就已错过,短的来不及珍惜,已然失去,所以你要看清脚下的路,在相遇与别离间,学会随遇而安。人生就是一场旅行,开始上路时,会觉得前方路途遥远,三年五载,如一生一世,远的不能再远,仿佛有用不完的光阴可虚度。

于是前半生就稀里糊涂的过去了,该珍惜的没有珍惜,该在乎的也没有在乎,等到幡然醒悟,却已不再年轻了。经历过的终究不能再捡拾,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们不过是在老去的路上,重复着昨天的故事,最美的年华,成了指间流沙。董桥说,中年是一杯下午茶,中年是最尴尬的年龄,是天没亮就睡不着的年龄,是只会感慨不会感动的年龄,是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

是呀,人到中年,沧海桑田,心态也逐渐变得平稳了,一直以为放不下的,也都放下了,以为改变不了的,也都学着妥协了。人生,花好花红也就那么几日,终是要自渡。慢慢的,到了一定年龄,开始觉得时光匆匆了,转眼就是一天,转瞬就是一年,总觉得有些风景还没看够呢,就已错过了,于是开始学会珍惜了,盼着日子慢一点,再慢一点。

人生多少鲜衣怒马,也熬不过岁月静好。时光里,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事记着记着就忘了,有些情,爱着爱着就淡了,人生多少繁华,转眼如过眼云烟,不是我们善忘,而是败给了时间。我们这一生,有顺境,也会有逆境,总要经历点什么,来证明我们来过,你要学会在风雨中奔跑,也要能静下心来在阳光下喝杯暖茶。

轻抚岁月的花瓣,风过生香,雨落成诗,时间证明了岁月的温柔,也见证了聚散离合,生命的每一个路口,都会遇到温暖的人,未来的每一次远行,都有诗意和远方。光阴里的那些青梅过往,总是写意着错过和别离,曾经的铭记,总是在渐行渐远的时候才开始明澈,才开始原谅那些转身离去的背影,学会了宽恕和感恩。生命的旅途,长的是岁月,短的是人生,在拿得起和放得下之间,人生在悄然远走,时间会带着我们成长,教会我们走向成熟,也终会将美好随手相赠。

走过的路,一花一叶都是生命的写意,一草一木都是风景,待到有一天,在老去的晨钟暮鼓间,守着一窗淡然之美,对着岁月粲然感恩,这一生,我来过,且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模样。生活犹如万花筒,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相依相随,无须过于在意,人生如梦看淡一切,看淡曾经的伤痛,好好珍惜自己、善待自己。珍惜上帝赐予的点点滴滴;善待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永远有一片阳光照耀的晴空;善待自己,把眼前的痛苦看淡,或许痛苦之后就是幸福的……没有人不想幸福快乐地活着,然在现实生活中尽不如人意。

我们却经常不能左右幸福,因为痛苦烦恼往往不期而至。面对痛苦烦恼我们也许无法逃避,但我们可以选择善待自己。或许生活中的你正因在贫困中挣扎而痛苦,或许生活中的你正因富足中的孤寂而烦恼。

或许生活中你因事业无成,爱情失败;或许生活中的你觉得人情冷漠、金钱至上。而丧失生活的激情,面对这一切的一切,其结果到底怎样,是由我们自己把握的。千万?

不要愁肠百结、心灰意冷,放纵自己甚至放弃生活。那些非理智的行为也只能让你体味“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滋味,让你的人生毫无生机,甚至毫无意义。

我们应当看淡一切,好好善待自己。善待自己吧让自己的心中永远有一片阳光照耀的晴空;善待自己吧把眼前的痛苦看淡,或许痛苦之后就是你幸福的天堂。人是在痛苦和烦恼中生存和逝去的。

没有经历痛苦的人生是很肤浅和简单的。真正的痛苦可以使人冷静;使人深邃;使人清朗。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随着时间的消逝,有些事情早已忘却,可是心灵上的伤害,时刻会涌上心头,虽时间是良剂,能冲淡一切的一切,但也无法消去伤疤,伤疤也许是你的美好的见证,多少年以后成为你的一段美好的回忆,也许是你的一笔不小的财富。

让你的心中曾经的伤痛永远永远的消失吧!经历了痛苦人生才会有深度,越过了痛苦,我们就一步步走向快乐,走向人生的成熟。把那往事当作一场宿醉。

让那一切成流水,明日的酒杯莫再要装着昨天的伤悲!请与我举起杯,跟往事干杯!在痛苦面前,善待自己,珍惜上帝赐予你的点点滴滴。

人生只有经历才会懂得,只有懂得才知道珍惜,一生中,总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也总会有一个人让你痛得最深,忘记,是善待自己。许多事情还是看淡的好,人生的过程不过就是失与得,看淡了也就轻松了在一切看淡后我不知道我该看重什么,自己看不懂的灵魂总在流泪……谁能无错,看淡一切,一切也就过眼云烟。如果忘不了,就默默地珍藏在心底的最深处。

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

家的观后感 篇2

晚饭后,我收拾了碗筷。我正要下楼散步,但我发现外面下着小雨。望着窗外淅淅小雨,我在窗前的书桌前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读者》,翻看起来,一篇叫做《送给沃尔特一家的圣诞花篮》的文章吸引了我。

大意是:小作者和妹妹特别希望在10岁时能在圣诞节收到礼物,但这种愿望太奢侈了。因为那时,他们家没有钱,生活非常贫困。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提交人的母亲用她攒下的钱买了一篮子食物,送给了邻居沃尔特的家人。

这一举动让笔者非常不解,他应该知道自己家并不富裕。可母亲的回答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点奉献精神就行了,这样别人也会拿东西作为回报的。

”后来作者与他妹妹还真的都收到了彼此想要的礼物。

读完这篇短文之后,发现作者并不是像题目写的那样完全讲送给沃尔物一家的礼物的事,而是借用圣诞节送食物这件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懂得分享。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帝赐予的。谁给我们的并不重要。只要我们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和一颗奉献的心。

事实上,我发现分享真的是一件美妙的是情,因为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我身上。我这人平时挺大方的,虽然妈妈也常常教育我说:“好东西要懂得与他人分享。

”但对于零食方面却有些小器,生怕这些美味被人吃了。有一次上学我拿了一包青豆放在书包里,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正准备自己一个人偷偷吃,却被同桌看到了,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在她的手心放了一些豆子。没想到她吃得津津有味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巧克力又软又热。

我顿时觉得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的很快乐,手里的零食也变得比平时更加美味。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同桌的巧克力一直放在口袋里,想吃有点舍不得,又怕同学看见了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因为我的“大方”分享,所以让她更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了,也把在口袋里揣了好久的有点融化的巧克力给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俩就成了很好的好朋友。

真的,送人玫瑰,留香,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好东西一起分享!

家的观后感 篇3

寒假里,我粗读了著名教育家李镇西的《做最好的家长》一书。刚开始时是带着任务去读的,后来却是拿起书,却放不下了,通过阅读,我有了粗略的感受。

我和很多家长一样,有着共同的疑惑:“我的孩子很普通,很一般,怎么教?”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认为:

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成才!李镇西的教育有魔力。他长期担任班主任,对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非常熟悉。他对青少年教育的难点和重点有着长期的思考、探索和智慧,这些都体现在笔者有效的家庭教育中。这是一本别具特色的家庭教育专著。

作者以教育自己的女儿为个案,阐述了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幼儿时期的启蒙教育阶段好习惯的培养、善良人格的塑造、青春期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坚强意志的磨练习、“代沟”的超越、读书习惯的养成、传统文化的熏陶、宽广胸襟的拓展、高三冲刺阶段的关照……为各阶段孩子的家教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具体的操作模式。作者的女儿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父女之间的许多烦恼和挫折都是普遍存在的,作者和女儿在成长的道路上一起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形成了一套值得学习的良好的家庭教育模式,而其中的许多,让我深受启发。

现就习惯养成说说自己的体会。

播种行为,收获习性;播种习性,收获习性;播种习性,收获命运。习惯是人生的基础,是美德的源泉。让孩子养成好习惯,让孩子有健全的人格,给孩子幸福的生活。

行为习惯不仅包括学习,还包括人们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近似完美,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学习、生活常规,希望养成的好习惯也包含其中,和孩子一起努力将常规变成行动,并坚持下去。和***相比,我这个家长惭愧,无地自容。

孩子许多行为习惯需要加以提升。孩子做事拖拖拉拉,特别是时间宽裕的时候,总是等等。表现最突出的假日的作业,不到最后时刻决不着急,用我们的调侃是心理素质好。

读了此书,豁然开朗,对症下招。让孩子树立时间紧迫的观念,明确任务,减少犹豫,制作一张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表,经常在固定的时间内作同样的时情,久而久之,形成条件反射。学习时专心致志,尽心有效劳动。

即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应该完成的学习任务。孩子做作业的时候,总是计算题出现错误,基础和拔高题都可以应答。原先我总是以为孩子是马虎,给予原谅,读罢此书,我不再这样想,我也要借鉴***的做法:

做错题再重作5遍这种类型题,将粗心错题归类分析,然后强化训练;训练快速一次对的习惯,不许没完没了地检查,力求一次对;再准备一个错题本,把平时错题记录下来,经常不断琢磨,加深印象,有助于克服错误。孩子的阅读习惯喜欢需要加强养成。孩子的读书习惯正在养成中,虽然我也如***一样,营造家庭的读书氛围,和孩子一起读一本好书,一起比赛,一起走进古典诗文,可是孩子好像还没有认识到读书的好处,没有从书中领略到获取知识的那种快感,也许受外在可视**获得的知识来的直接、来得容易的影响,所以孩子的读书兴趣一直处于萌芽中,不见快速成长。

孩子的读书习惯还需我长期不懈的努力,我要坚持。其他诸如爱劳动习惯、书写习惯更好习惯已经基本养成。当我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自己做饭,比如煎蛋、炒饭、方便面等。我可以照顾自己。

自己洗袜子。每天饭后收拾桌子;现在每天练习写2页,期望孩子们有习惯,有好性格,有好命运。

作为家长,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更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我将在业余时间阅读、理解并再次品尝它。

家的观后感 篇4

重读抗战家书,是为缅怀过去。曾几何时,在民族解放的召唤下,多少热血青年抛妻弃子,告别家乡,义无反顾地走向战场,把一腔热血、年轻的生命熔铸成永远的丰碑。岁月褪得掉伤痕,却永远抹不去情感的共鸣。如今,当我们重新捧读一封封抗战家书时,我们一同感受到了赤子满腔的爱国热情,感受到了战士“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情,感受到了亲人血浓于水的柔情。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发扬起来,中国才真正地进步。”所以,重读抗战家书,让我们深情缅怀那些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奉献的年轻生命,缅怀那些为我们今天创造一切的先烈们。 重读抗战家书更为珍惜现在。一封封抗战家书能让我们得到心灵的滋养、思想的引导和精神的激励。“此生合是忘家客,风雨登轮出国门。”

几天来,已重读了赵一曼、左权、吉鸿昌、蔡炳炎、张自忠等抗日英烈的抗战家书。一封封弥足珍贵的抗战家书,读出了抗日英烈的民族大义、家国情怀,足以让当今时代的人们产生心灵震撼。

一封封抗战家书,让我们宛如穿越了时空,走进硝烟岁月、走进抗日英烈身边。“为国家民族之死之决心,海不清,石不烂,绝无半点改变。”这是张自忠的抗战家书。“日寇不仅要亡我之国,并要亡我之种,亡国灭种惨祸,已临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头上,我们决心与华北人民同甘苦共生死。我军将士都有一个决心,为了民族国家的利益,过去没有一个铜板,现在仍然是没有一个铜板,过去吃草,准备还吃

草……”这是左权的抗战家书。每位英烈的抗战家书无不凝聚了崇高的民族精神和坚韧不屈的理想、信念。

其中第11篇为《王传馥致父母书》,展现的是烈士王传馥在奔赴革命前写给父母的一封信。这既是一封家书,更是一封立志报国的“宣言书”。他的青春很短,牺牲时只有22岁;他的生命却很灿烂,用铮铮铁骨和一腔热血谱写了一曲舍生取义、奔赴国难的爱国之歌。下面,就让我们从这封家书的字里行间去体味这位热血青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

王传馥的这封信是1937年底赴陕北前在浙江菱湖写给父母的,当时的他只有17岁。就让我们追溯过往,从故事中了解这位年轻革命战士的血脉亲情与革命抱负。

王传馥从小生长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王德鸾,是银钱业(也就是现在的银行)职工,抗战前因为受聘于苏州钱庄任襄理,所以全家都居住在苏州。王传馥排行第二,是家里的长子,小时候在苏州读书,毕业后,就来到上海读书。在这里,他开始接触到许多革命书籍、进步报刊,还经常表兄汪绍增一起开展讨论,为他未来的革命之路开启了思想的大门。

七七事变”爆发后,王传馥全家逃难到浙江湖州,他却留在上海继续求学。在这期间他住在正康钱庄宿舍,仍然不忘报国,坚持对宿舍职工进行抗战救亡教育。1937年8月,“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上海、苏南、浙北地区相继沦陷,他所在的学校也从上海搬到浙江菱湖。他在这封信中写道:“菱湖也不成安全之区了,我想或者会搬到安徽”。当时动荡不定的读书生活,使他深感国家危在旦夕,自己有责任挽

救民族危亡,献身民族解放事业,因此没有随学校搬到安徽,而是毅然投奔革命中心——陕北。这封信就是他赴陕前写给父母的信,信中充分表明了他对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主张的信任和自己立志救国救民的愿望,以及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正是这些忘家客们,舍小家给了我们一个温暖幸福的大家,给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环境中,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没有理由不努力向上。让我们一同坚守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坚守光荣传统,坚守和平与幸福。

家的观后感 篇5

在书中,有着一次又一次的严峻考验等待着四大猫族。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那一次最为严峻的考验两腿兽(人类)侵犯了他们的领地,害的他们无家可归,踏上了寻找新家的漫漫长路

很难想像,谁能够有这样的勇气,能够排除万难,屹立不倒,坚持信念呢?我相信,世界上只有没多少人可以,对猫,人类惭愧了,猫都可以做到的事情,我们人类为什么做不到呢?是因为我们笨吗?不是的,我们有着聪明的大脑。是因为我们没有过坚持的信念吗?不是的,我们的红军信念永远不灭!那么,是因为什么呢?不是因为造物主,只是因为我们自己,现在的我们对家的温暖似乎已经没有渴望。对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似乎已经有些麻木了,怎么会为没有温暖的家而奋斗呢?

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现象吧。

邻里之间,住了多少年甚至都不知道邻居的名字。朋友之间,因各种诱惑充满了火药味。父子之间,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知互相怜惜这种事情真是不胜枚举,我们的情谊哪里去了?现在已经千疮百孔了!放下客观因素,仔细品味那些猫为什么能够有着那样坚定的信念,只是因为在猫的脑海里还藏存着他们对于以前温暖的家的影子。那种温暖,是刻骨铭心的,是深入骨髓的,因为那种温暖给他们力量,给他们安定,给他们快乐。

我的家不只是我们生活中见到的每一个家庭,而是国,中国这个大家。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有温暖,有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温暖。那种温暖,也应该是刻骨铭心的,是深入骨髓的,是给我们力量,给我们安定,给我们快乐的。不论我们身在何方,家都是我们永远的依靠。家就是我们避风的港湾、启程的码头。即使家简陋无比,家终归是家,它能够容下温暖。即使家金碧辉煌,家终归是家,它能够承载温暖。

可是,我们的温暖哪里去了?在街上,在我们家的一小部分,吵嚷叫骂真是处处可见,温暖呢?不过,我想,只要我们坚持着,努力着,把温暖找回来,那么我们一定能够排除万难,屹立不倒,坚持信念的!

一切,只因,家的温暖

家的观后感 篇6

当我因为开始学习而离开祖父家时,我记得我哭得很伤心。而财主对此事不闻不问,反而咒骂社会对自己不公,百姓只爱神医,而不敬重自己。笑是非浮沦,日云苍狗,秋月华是,唯有本真最美丽。

伯莎知道我喜欢速度。她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效率做了这件事。退役回来参加过几次村官选举,都因为自己对不正之风看不惯,嫖、赌、饮、荡、吹又不爱好,又不喜欢刷鞋、拍马……好在仓天有眼,**每月都给一些生活补助我领,现在心情相对来说又好了许多!”我能理解黄伯的怨悔。

而人又同于树,就像树的根同于人的心。车夫的圈子和院子里的生活随着祥子的命运变得绝望和阴郁。所以活着就像行尸走肉,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他们的**旅程也开始了。雷锋很不高兴。他想:如果我不及格,会影响全班的训练成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解放军士兵,我甚至不能把手榴弹扔到很远的地方。我怎样才能保卫祖国?

他撂下饭碗,抓起教练弹,又跑到操场去了。有位哲人说过:你的心态决定你走多远。

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拿去当赌注,这不决有些可笑么?所以可以说,用爱赌博的人往往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人。青春都一饷。

于是,我的母亲经常说:这只猫够懒惰的!不过对于它如此地懒惰,我多少也有些责任。

起初,沿途本是些圆顶的小小山丘。我不后悔做她的女儿,这应该是我的骄傲。掩埋在心底的话究竟该怎么诉说。

她家和我家相距不到50米,离得算是相当近了。因为,她们知道,最终,她们所有的人,都还存在于自己面前。不会因为他人的干扰而动摇自心,不会为了权势而屈服,,能够战胜虚伪,能够实事求是,能够保持“镜面”无暇,追求更高的“镜界”。

”刘诗雨:“哪个?我知道中午是你,但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发现了沙漠,黄沙漫天,我看不到前面在那里。走一步,停一步,低下头问自己,这里的阳光是我想要的吗?这里的空气干燥的让人厌恶,炙热的温度夺走了身体的水分。虽然我没有牡丹的华贵,兰花的雅致,荷花的曼妙,但我仍然为人类和环境作出了贡献,默默地展现自己。

”“好。十几年共同生活,我离不开他们。其实理由很简单:

我觉得好胜心会杀死一堆脑细胞,而且还会在之后给自己未成功而导致无信心一个借口,一个逃避的理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生命的重量,孰轻、孰重。

每每老师叫我们写读后感时,我很是头疼呢,也因为这样,每每我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小公主》的内容。我们的友谊的有效期:友谊至万岁。

最深的丛林,是狼群永久的住所。综上所述,数学课≠无味。恬淡不仅仅表现为超脱物外,同时也为享受生活情趣。

看它的澎湃;突然,好想去**tibet,看它的美丽,看它的清新,看它的瓦蓝;突然,好想背起行囊马上出发,去一切我想去的地方,即便是飞翔的死亡在那也好。在成功和挫折的怀抱里只剩下一声孤独的叹息。还有那秋雨、夜雨、急雨、暴雨,诸如此类夹带了天生的丝竹来的雨实在太多了,多得让人数不过来,惟有一到下雨时节便开窗静听,仰脸观望,看风是怎么拨弄那雨丝的,竟弄出如此天籁之音。

桂花没有妖娆的姿态,也藏在浓密的叶子里,所以过路人很难找到它。为什么爸爸如此麻木。留在世间是无奈的受罪,时光能否倒退,早已无所谓。

我怕,我怕的不仅是灯会砸到人的头,还有我怕自己,那么无知。原来我是一个甘愿接受突如其来的孩子,哈哈,原谅我现在叫自己孩子,因为我真的不想长大,童年的任性和欺凌是那么的纯洁。可是,她为什么要和我聊?

不管了。无休止的高考复习,一页一页地堆积如山。救赎当一个人觉知自己的罪恶时,生命就开始堕入不复的痛苦,罪恶感日复一日的煎熬着愧疚的心灵,自己的生命彷佛只为了寻找出路,获得解脱。

当初父母要外婆帮带一个孩子,外婆就选择了我,小时候的记忆里全是外婆和我在一起生活的琐碎片段。它只想“身泄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很多人有凌绝顶之志,一览众山小之豪情。

家的观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我们家的男子汉》这篇文章,感觉文中的男子汉太可爱了!

这篇文章分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主要讲了“我”在带姐姐家的孩子——我们家的男子汉买东西时,他经常要求自己买,不让大人帮助。如果大人帮助了,他就会十分沮丧。

后来,他自己买了,出去的时候不让别人跟着。最后他的独立要求锻炼了他。

第二部分主要讲了他很坚强。上幼儿院的时候,他连中枪、挨打都不哭,所以很坚强。

第三部分主要描述了他回到安徽后上车的情景,以及他面对生活挑战时的镇定。

这个男子汉在作者的笔下写得栩栩如生。在写他自己买东西时,作者运用了一系列的语言描写,如:“我说:

‘你递上钱,我帮你说好了。’‘不要,不要,我自己说。’他说。

到了柜台前,他又嘱咐我一句:‘你不要讲话哦’……”等。多么好的一篇文章!

看了一篇名叫《我们家的男子汉》的文章。这篇文章写的很好,分为几个部分:他对独立的要求,他的眼泪,他面对生活挑战时的镇定。

他的独立的要求:讲述了姐姐的孩子,希望自己能独立,便一定要自己拿钱去学会买东西。他的眼泪:

讲述了他在回安徽时,“我”给他写的信。他面对生活挑战的沉着:他去托儿所时,很乖,一点都不哭,但是,在他和“我”们离开,回安徽时,他却迟迟不走,因为他不想离开这个和他共同生活,和他一起成长的家园。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悟: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的独立,他的伤心,他的沉着,被作者描写的淋漓尽致,正如作者所说:看着他一点儿一点儿长大,他的脸盘的轮廓,他的手掌上的细纹,他的身体,他的力气,他的智慧,他的性格,还有他的性别,那样神秘地一点儿一点儿鲜明,突出,扩大,再扩大,实在是一件最最奇妙的事情了。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叫《我们家的男子汉》的文章。看完后,我对这个小家伙的独立能力和坚强毅力深感惊讶。

本文是以讲述了:姐姐的孩子从小就不在姐姐的身边,这个孩子希望自己能够独立,便一定要自己拿钱去学会买东西。他在回安徽时,“我”给他写的信。

他去托儿所时,很乖,一点都不哭,但是,在他和“我”们离开,回安徽时,他却迟迟不走,因为他不想离开这个和他共同生活,和他一起成长的家园。 我的感悟正如作者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的独立,他的伤心,他的沉着,被作者描写的淋漓尽致,看着他一点儿一点儿长大,他的脸盘的轮廓,他的手掌上的细纹,他的身体,他的力气,他的智慧,他的性格,还有他的性别,那样神秘地一点儿一点儿鲜明,突出,扩大,再扩大,实在是一件最最奇妙的事情了。

从而也体现出了他心里特别明白自己不在父母身边,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一个强大的“小男子汉”。一定要学会很多,自己才能行!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这使我想起每天都在爸爸妈妈呵护下成长的我们,实在是惭愧:

每天当太阳升起,妈妈就开着车把我送到离学校还有一条小马路的地方,下车后,还要牵着我的手生怕过往的车辆太多,碰了我,直接把我送进了学校大门口,在和这个小男孩相比下,我们真的没有独立性。因此,我认为我们有必要从小做起,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逐步养成好习惯,有独立性,磨练意志。

做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未来与希望的重托,我们要为祖国争光,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怎么做?“小男子汉”就是我们学***中的楷模,同学们都行动起来吧!

家的观后感 篇8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桥下的灰烬被火垂直点燃,像一片干热的荒野。炭火的红光照在他的脸上和手上,也照在他的脸上和手上。它渗透进她额头上蓬松的头发里,使她头发下面娇嫩的肉变红。

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弯下腰,脖子上的每一颗钻石都闪闪发光,像一个有毒的眨眼。

她把前额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他的故事,她是如何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的,结果,她低声说,低下头,一点也不退缩。”

... "他熄灭蜡烛,躺在客厅的小床上。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了他的遭遇,曾经深爱着他的男人陷入了犹豫。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贝维尔,他是德贝维尔的后裔,德贝维尔是当地一个古老的武世家族。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死后,她对亚尔极为鄙视和厌恶。她带着身心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而且转过脸独自去了巴西。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懊悔、愤慨、绝望,但为了家庭生活,她不得不忍受屈辱和痛苦。同时,她也抱着一线希望,期待着丈夫的改变,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生气又害怕,求克莱赶快回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

克莱的回来,像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中唤醒。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尔,追上了克莱,他们在沙漠荒野里快乐地逃了几天。最后,在一个宁静的黎明,苔丝被吊死了,克莱按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惨命运令人叹为观止,有几个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

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我为苔丝的结局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说:“人生只有几步之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

这是一本非常凄美的书。情节在作者平静优美的话语中起伏。一种说不出的巨大悲伤悄然笼罩,让人无法挣脱。故事讲述了淳朴而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因为被浪荡公子**而生下了一个婴儿,尽管婴儿早夭,但失贞的痛苦却压迫着这个姑娘,抑制着她爱的能力。然而,天使的出现不可避免地让这个纯洁的女孩陷入了爱的网中。为了在心爱的人面前保证爱情的纯洁和诚实,苔丝在新婚之夜告诉安吉尔她悲伤的过去。

然而拥有天使之名的丈夫并不能接纳她,他抛弃她去了远方,而淳朴顺从的苔丝只能怀抱着爱和期望苦苦等待丈夫回来。命运一次次地捉弄着这个可怜的女子,父亲病死,家里大大小小几口人被赶出住所,到哪儿都寻找不到帮助的苔丝只好委身于当初侵犯了她的那个浪荡儿,而就在这个时候,安琪尔回来了。苔丝怀着对真爱的坚定信念,杀死了那个浪子。

她和丈夫在逃亡中度过了愉快的时光。最后,她平静地去找警察,警察来逮捕她,带着天使般纯洁的神情死去。

作者哈代在这本书的副标题上描写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这实在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苔丝的纯洁不在于她的身体,而在于她的思想,她的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爱和真挚美好的性格使得她纯洁得好似不可侵犯的女神。

首先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结构与叙事吧,这本书围绕着女主人公苔丝展开,故事内充斥着重复与暗示,比如说苔丝的骑士血统和关于她的先祖的那桩**就预示了鲜血的始末,再比如说,当浪荡子前来骚扰苔丝时,她曾用手套打的他满嘴是血,这一果断而干脆的行动也为她最后杀死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故事里还有许多玩笑般的错过,比如说,当安琪尔来到这个小乡村时,他竟然没能在那些乡村姑娘里发现苔丝,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从她站的地方他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他没有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

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希望他邀请了她;他希望他问了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

”这一次的错过也为两人之后的重重误会和悲剧埋下了伏笔,也难为在苔丝和安琪尔交往之后她要喊出“为什么你没有在那个乡村的舞会上就邀请我?”再比如说,承载着苔丝忏悔和希望的那封信直到新婚才被发现并没能传达出去,又比如说苔丝和安琪尔感情的错过,当安琪尔在陌生而痛苦的大地上重新记起苔丝的美和善良时,她已经无奈地委身他人,因此当苔丝对安琪尔说出“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的这句台词时,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啊。命运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个纯洁的灵魂。

所以我们说**充满了一种宿命的重复和暗示。

再来谈一谈这本书的氛围吧,作者托马斯哈代极其擅长写乡村生活,这一点在《德伯家的苔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其间有种看不见的对比效果,体现了他对于宽度和力度的感受力。

哈代将如画的乡村生活环境、栩栩如生的人物、精彩动人的细节一起呈现于读者的眼前,给人以美感和享受, 同时透过具体生活的画面, 不遗余力地刻画人物的复杂性, 并揭示了作品的道德主题和悲剧主题。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当中的任意的场景刻画都是与苔丝的心灵与情绪密不可分的,因此这本书所呈现的氛围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再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其一,经济贫困;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其三,伪善的宗教;其四,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

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一种社会悲剧。苔丝的悲剧和她的至上的纯洁性是对当时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

最后来谈一谈这本书中的人物形象吧,在我的心中,如果说苔丝是纯洁无垢的女神的话,那么雷亚就是企图让女神堕落的恶魔,然而因为女神的真挚和勇敢,恶魔并不能使她完全堕落,在这本书中,最后给了苔丝绝望的一击的,是拥有天使之名的安琪尔,他给了苔丝爱的希望,却又残忍地伤害了那一颗赤诚之心,他才是将苔丝推入深渊的真正**。我喜欢苔丝,她既有着突破传统禁锢勇敢投身爱情的过人之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所禁锢,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在她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纯洁与美好却是那样的打动人心,比如说当她的早夭儿逝去,她为了保证这个受尽苦楚的孩子死后可以获得幸福,便在自家为他举办了洗礼,书里是这样描写施洗的苔丝的,“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

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这段描写实在是非常精妙地将苔丝的庄重与不可轻言的美表现出来了,她的美好使得她当之无愧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总而言之,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苔丝这个形象将在我的心里熠熠闪光,她正是纯洁的化身。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3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

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

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

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

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4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

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

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

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

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

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

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

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

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

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5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

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

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

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

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

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家的观后感 篇9

这个学期刚刚开始的时候,我的书架里又多了一位新的“朋友”——《槭树下的家》。吸引我的不只是那富有墨香气息的封面,更让我欣赏的是席慕蓉那精练而又不失淡雅的语言。

细细品味她的书,细细咀嚼她的佳话,我渐渐爱上了这位女作家。她似乎总能从生活中的一些平常的琐事时悟出一些什么,再用她那满肚子的优美语句生动传神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总能让我们眼前一亮,感悟人生的真谛。

在《槭树下的家》中,令我印象极其深刻的《生命的滋味》这篇文章。文章中写道“让我知道,整个人类的生命就有如一件一直在琢磨着的艺术创作,在我之前已有了开始,在我之后也不会停顿不会结束,而我的来临我的存在却是这漫长的琢磨过程之中必不可少的一点,我的每一种努力都会留下印记。”这一段话虽短,可是容纳了生命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

是呀,不要为自己已经做过的事情去后悔与懊恼。因为你在无意识的后悔和懊恼中浪费了你的生命和时间。如果你为梦想而努力,请不要放弃,你必须记住,每一次努力都会留下印记。

你所做的每一个努力都会得到回报,并反映在你的最终结果中。请在人生的旅途中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心态,从容地品味着人生美妙的滋味。

《爱的絮语》这篇文章在我读完整本书之后,同样在我的心中占据着无法替代的位置。文章中华丽的句子,一个个体现了我们父母的爱,展现在我们眼前,甚至烙印在我们心中。以前母亲和一个少女一样,喜爱着玫瑰,可是自从有了孩子,它代表着危险。

因为它的刺会伤到孩子。以前的母亲爱奔跑,而自从有了脚很小很弱的孩子,母亲必须慢慢走。母亲过去害怕一切可怕的事情,但有了孩子,她们必须克服一切,保护自己的孩子。

母亲为了我们付出太多太多,舍弃了太多,我们不论做什么也及不上母亲对们的爱。只有用我们的爱来回报母亲。

翻开《槭树下的家》好似可以读懂席慕蓉,读懂生活。翻开《槭树下的家》让生命的真谛飞入你的思绪。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孩子们开始唱歌,就在外面的枫树下。仔细辨别,有的孩子坐在矮墙上,有的躺在树上,他们不时咯咯地笑,那种纯粹的幸福。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其他年份的叶子,它属于我独特的记忆!然而,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当我打扫树叶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吟诵:

“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

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记录,有时是对初恋的描述,有时是一次旅行体验,甚至有时只是惊动观众拍照的花草树木,都是从一长串的感性思维中抽出来的,在跳跃的文字中熠熠生辉。

除了作家的身份,席慕容也是一名画家。他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学习,来自一个科学班。我没看过她的画,但我能从她的作品中推断出是什么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精致的女人,从不华丽,是优雅的水彩。

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一出戏,虽然真实,却很难欣赏:一位白发古怪的老太太,走在嘈杂狭窄的街道上,光秃秃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元旦三天假,女儿带回席慕蓉的散文集《槭树下的家》。

我曾在青春少年时代读过席慕蓉的诗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感伤,淡淡的,轻轻的拂过我的心头。而读她的散文集还是第一次,并且是在步入人生的三重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后,那些她生活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凡却很感动,读来朴素但却深刻。一个故事,一个思想,一种顿悟,让人体会到一种平凡而不贫乏的生活。

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寥寥无几,能读散文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读散文可以陶冶情操。它不仅是一种文学享受,更是一种精神享受。

将书捧在手中,心灵随着文字的跃入而怦然跳动,这些浪漫凄美的文字在心中激起阵阵涟漪!追忆似水年华,那么多温暖而珍贵的回忆在心间一点点地晕染开来,像一湖回忆的水面,常因几颗不经意的石子,荡开美丽的涟漪。晚上枕著书儿入睡,更感觉是一次心灵的自由翱翔。

也曾想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净化为淡淡的文字,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这一部分保存下来。在落寞的时候可以回到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细细品味,珍槭树下的家读后感藏。然后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

恍若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间,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经历也一直在变。那些留有少年青春痕迹以及成年后的记忆、喜欢单纯、喜欢简单、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自然界里的一切风花雪月……也随着一次次变动而渐少渐失。

而在这二十年后,随着《槭树下的家》,我才发现,所有的都清晰地跃入脑海中,以前的那些痕迹,其实一直都存在,从来不曾消失。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一直都存在的,不会因时光的流动而改变。原来,这种喜欢简单美好的心情,一直都在,从不曾改变。即使现实生活是多么琐碎繁杂,也一直喜欢从自然的美好中寻求心灵的安静,单纯的喜悦!

读完了席慕容的《槭树下的家》。

这不是她的诗集,而是一本散文集。正如书名,里面很多文章都涉及到

她的家和家人。这让我更全面的了解了这位女诗人。

她很会画画。

196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多次获金牌奖。在绘画上,席慕容有很强的企图心,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我们可以从<悠长的等待>一文中找到答案。

她不会做面点。

“我急着要给读小学的女儿送中饭。小红帆布包里装着热热的便当, 还放了水壶、水果和几片小饼干。”——《黄梁梦里》

“对于想给女儿童年一份幸福感的努力,终于在满厨房的面糊、满垃圾箱的蛋壳以及满冰箱的”艺术珍品“的浩劫中结束,一如我那首诗的结局:一定有些什么在叶落之后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刘家炸酱面》一文,席慕容用幽默自嘲的语言写了自己为孩子们制作糕点的事情,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我们读懂了那颗爱孩子的心。

她想唱可是不敢唱。

我自己觉得我的嗓子还不错,可是,因为有一个专修声乐的姊姊,因为她有着一副珠圆玉润得天独厚的歌喉,所以,从小在家里,我们这些其他的儿女就都养成了小声唱歌的习惯,偶尔忘形了,大声地唱了几句,母亲就会从隔壁屋子里问过来:“怎么?又牙疼了吗?

”我们就只好噤声了。——《说梦》

她是要写一辈子情诗的艺术家。

她说,“30岁的时候,曾有人问我说‘你总不能写情诗写到50岁吧’,现

在我已经60多岁了。我想说不是只有少女才有情怀,老人也有,我还是在写情诗,而且还在写爱情,想念从前的爱情,为什么不能到了六十几岁还在想念爱情?”——现在70多岁的席慕容还在写着情诗。

她的丈夫刘海北于20xx年去世。在席慕蓉新的作品集中,有许多首诗就是写给她过世的丈夫,她说:“对我来说,爱情和时间一样,永远都只能追悔。

我年轻的时候可能追悔爱情,现在追悔的是40年的婚姻,我怎么没有更多地去爱这个人,怎么没有更加去珍惜这个人。后来才知道,原来我错过的不是只有我的青春,我错过的是我唯一仅有的、整整的一生。”

家的观后感 篇10

经过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要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必须把自己身上的毛病、不足改掉。

我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粗心。昨天,我妈妈说:如果今天我能从赵老师那里得到一份好工作,把所有的奥运会都算在厉老师的身上,那我就带你去游泳!

耶!赵老师那里,写诗太危险了,修改后,才95.5分,难度过了。

我觉得数奥简单,一定能全对的。8道题,我没用十分钟全部搞定,没经检查就直接给老师看了。第一道题就没写单位。

厉老师严肃地说。啊?不会吧!

这一记重击,给了我一记耳光,游泡汤。回到家,面对母亲期待已久的眼神,我哑口无言,重重地低下头。妈妈满脸的希望,瞬时间消失,浮现的是失望与伤心,我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心中羞愧难当。

妈妈,我又一次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我知道你多么想看到我在车里等我的时候朝车跑去。刚开门,我就高兴地叫道:“妈妈,我可以去游泳了!”!但我又问自己,粗心,我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消灭这个致命的敌人!

阅读练***我一大弱项。我对阅读有着深深的恐惧感,不相信自己,上次期末考光阅读就扣了6分。妈妈也很着急,特地派我去赵老师那里加强语言。

在赵先生的悉心指导下,渐渐地,我发现了读书的方法和奥秘,不再害怕读书。

我要创造一个完美的自我,改变粗心的错误,强化阅读的弱点。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更上一层楼。我很期待,我正在努力工作。

家的观后感 篇11

我们生活在艺术的世界里:舞蹈、乐器、歌唱、艺术和其他艺术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我读的这本书是一本向我们介绍各种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书。

本书带我们领略艺术世界,主要从古代、古代、现代和**未来四个方面讲术世界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故事。其中,超现实主义画家莉娜·马格里特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个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里特的作品受到人们的唾骂,但他仍然坚持这样做。有一次,他画了一只烟斗,却把这幅画称为“这不是一只烟斗”。还有一次,他画了一幅正在“下雨”的画,可画中下得不是雨水,而是人!

这些画都让人无法理解。可他还是不肯放弃自己喜欢的艺术,最终,他取得了成功。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自己的艺术追求我喜欢。我最喜欢听从指尖流出的轻柔优美的**。这种感觉很巧妙,有点快乐,有点骄傲,有点陶醉。有一次,上钢琴课时,教师对我说:

“同学,我给你找来了《天空之城》的乐谱,有没有兴趣弹一下?”《天空之城》可是我最想要的乐谱,我不假思索地喊道:“我要弹,我当然要弹。

”教师听到我这么说,便浅笑着,将乐谱递给了我,并对我说:“下节课,我会期待这首歌在你手里弹出来是怎样的一番风味。下课后,我兴冲冲地往家里赶。

一到家,我便兴奋地对爸爸说:“爸,我拿到《天空之城》的乐谱了!”爸爸对我说:

“好啊,我看你到最后会把它弹成什么样子。”我立即打开钢琴,开始弹起来。这一弹,我的信心便一下子没了一半,原来,这首曲子很长,而且有很多升降符号,我看到谱子的第一个想法就是:

这一团乱麻是什么,我怎么弹啊!可是想归想,我还是挺想弹得。时间过去了很久,我终于弹了一遍,这一弹,就是一小时。

教师第一次验收成果,不出意料,教师很失望。回到家里,我很难过,但我想:世界上有那么多困难的曲子,如果你遇到困难退缩,那就没有钢琴家了。

因此,我把练习钢琴的时间增加了一个小时,并且练习得很仔细。当又一次钢琴课时,我弹出流利的《天空之城》,让教师大吃一惊

在这个世界上,做许多事情都要坚持,人们常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对呀,只要持之以恒,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家的观后感 篇12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家的观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小学生之友里的《我的家在哪儿》一文,深感震惊。

文章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描述了一只小白兔,它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有着快乐的童年,和朋友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森林里快乐地玩耍。直到有一天,我们人类砍伐树木,摧毁了它们美丽的家园。小白兔只好和家人一起生活在了灌木丛中。

有一天,突然天降大雨,山洪暴发,冲走了爸妈。第二天,洪水退了,小白兔的弟弟由于山泉被污染而导致死亡,哥哥也为了救自己而被猎人捉去了。从此,小白兔一个人四处流浪,很怀念自己原来的家园。

是谁造成了小白兔的悲惨命运呢?假如没有我们人类的乱砍滥伐,小白兔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呀!小白兔的今天不正是我们人类自己的明天么?

我不说浓烟滚滚、满天灰尘的大城市。了,大山上,碧清的水流撞在岩石上,发出铃铛摇单说说我所生活的农村这几年的变化就知道环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有多大了。

以前我们家乡一年四季都是那么美。春天,冰雪融化动般的脆响。叮咚、叮咚......

大自然的**在寂静的山间回荡。溪旁的柳树,开始发芽了;山上的大树,也抽出嫩绿的叶子;小草也一个劲地往地上钻,不一会儿,大山上就有了一大片一大片绿色的地毯。夏天,小溪流得更欢快了,小鸟在枝头唱歌,一阵风吹来,密密层层的叶子发出”沙沙”声。

我们这些孩子总是喜欢坐在山上一棵很高的树下乘凉。口渴了,我们就去山泉边,捧起冰凉的泉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每当夏天来了,大山就是我们的“避暑山庄。

”秋天,大山上的树叶子都变黄了,只有松柏依然油绿。秋菊盛开,金黄的花瓣在阳光下格外耀眼。这时我们就去山上摘果子。

看谁摘得果子又多又大。冬天,鹅毛大雪从天而降。大山上,大树披着银装,地上铺着雪毯,到处一片白雪皑皑,我们身穿厚厚的棉袄,有的堆雪人,有的打雪战,真是热闹非凡呀。

那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美好时光。

可现在呢?没几年的功夫。人们因为山上出产一种矿石而把树木全部砍光了,各种工厂拔地而起,每天来往大山的汽笛声、机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

天空不再是蓝、灰,水也不再清澈、黑、臭,常常漂浮着一些白色的泥土。一下大雨,雨水裹胁着山上的泥土连同碎石随之而流,让人不寒而悚。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也摧毁了我们美丽的家园。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文章里可怜的小白兔。

我真的希望我们都采取行动保护环境。不要为了在你面前追求一点利益而破坏我们美丽的家园!让小白兔的悲剧不要在我们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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