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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合同14篇

发布时间:2023-06-23 13:03:10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律师合同

律师合同【篇1】

编号:

辽宁 律师事务所提成律师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类型 合伙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实际经营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律师)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律师职业证书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实际居住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通信地址省市区(县)街(乡) 号

邮编: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专职律师岗位,从事诉讼、非诉讼等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2、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4、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提成协议书并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二)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律师事务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律师事务所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业务能力、完成的工作质量等确定。

(二)记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记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采用下列第 一 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

律师合同【篇2】

甲方:

乙方:江西____

一、甲方因__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王__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__;

2、__;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__。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务办结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__乙方:江西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代理合同13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合同【篇3】

致:先生/女士:

山西黎蜀律师事务所受女士之委托,代理其主张相关权益。现就贵方欠款事宜函告贵司如下事项:

根据委托人女士提供的材料和陈述,委托人与贵方存在事实上借款关系,并有贵方出具的借条为证。从借款至今,贵方仍有贰拾万元(¥20xx00元)尚未归还给委托人,虽经委托人多次电话催要,均催讨无果。

鉴于以上事实,委托人特委托本所律师正式函告如下:

一、为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扩大贵方损失,因此望接函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借条中的借款本金20xx00元。

二、如贵方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本所将根据委托人的授权,通过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主张权利,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贵方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贵方将被依法诉至法院,届时经法院判令,贵方不仅需要支付我方委托人借款本金,而且需承担逾期偿还借款利息及本案诉讼费用。该利息自借款发生时起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行起算。诉讼费用为4300元。

2、如贵方不按照判决在限令之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及支付利息,我方委托人将申请法院执行判决,届时法院将向贵方送达执行通知书,限令贵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否则贵方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贵方还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3、如贵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按照法律

规定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贵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贵方予以罚款、拘留。

4、若贵方仍旧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我方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贵方财产,具体措施包括扣留、提取贵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贵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此外,贵方还可能面临被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法律措施。

5、若贵方仍旧拒不履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贵方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我方真诚希望贵方能够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因此可能受到的法律风险。因此望慎重对待,特此函告!

山西黎蜀律师事务所

声明:该事务委托人日后在诉讼过程中的各项权利,不受本《律师函》内容的任何影响,不因本《律师函》的内容而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

律师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采购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履行合同。

一、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13402元(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零贰元整)此价格包含西安市内运输费、税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根据合同文件图纸要求及甲方认定主要元器件品牌生产,并按国家有关标准(gb7251—06)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及产品出厂验收。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接货后应及时清点、验收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但足以保护产品,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元器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二次布线图、元器件清单及箱体合格证。并按国家标准及合同附件中的图纸设计要求及时验收。如有异议在收货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通知。甲方逾期不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通知视为验收合格。乙方不以甲方实际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如甲、乙双方对质量异议发生争议,由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最终检验,争议双方应尊重执行此检验结,乙方对出现的除质量之外的费用不予以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30%

2、剩余货款的65%货到现场、提供发票,并提供给予甲方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并按乙方提供的元器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二次布线图、原件清单及箱体合格证验收完成后支付。

3、剩余5%做为质保金,货到现场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于乙方,质保期为两年。

七、保修范围项目因非甲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更换,实际发生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因甲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损坏时,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更换,实际放生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甲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损坏时,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如因乙方原因,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保修费用按实际发生从质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签定生效后,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款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在废止原合同后,重新签定新的合同,而不可在原合同上作更改;合同确有解除的需要,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署书面协议才能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迟延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的违约金。

3、对因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总货款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原因发生3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并积极采取措施以避免和减轻可能对本合同的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应当视情形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和其它补充协议也须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对于在本合同签订至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须彼此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合同【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数量(或见合同附件)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二、货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定金。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或需方提货时,经需方指定人员步检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需方未支付全部货款时,供方保留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若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供方有权不经需方同意,直接处理该批货物。

五、交货:

(一)、交货日期:供方收到定金后个工作日。

(二)、交货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供方送货

2、供方代运

3、需方自提自运。

(三)、运输方式:。

(四)、交货地点:,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五)采用供方送货或供方代运方式交货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因需方原因无法及时收取、安放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的,由需方承担一切责任,若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需方逾期提货的,需方承担逾期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六、安装:货到目的地后,由方负责安装事宜,由方承担安装费用,需方须积极配合安装工作。

七、货物的验收: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有异议的,应该在收到的货物的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否则视为合格。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2、需方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需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逾期按合同总价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同意选择如下()方式解决该争议。

1、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供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一份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签订时间:xx年月日。

供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律师合同【篇6】

市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律师合同【篇7】

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不必事先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需支付。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t  Free)或附条件收费。如在日本,按照《报酬等标准规程》的规定,民事诉讼、非诉讼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等应按争议金额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如胜诉加收同样比例的“成功报酬”。我国《律师法》没有关于律师收费的规定,国家计委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未涉及胜诉酬金制度及风险代理制度。但从律师收费的实践看,胜诉酬金制度或曰风险代理制度已相当普遍。尤其在金额较大的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肖像权、拖欠多年的债务追收案件中,胜诉收费成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共同选择。由于胜诉酬金制度或曰风险代理制度有其自身的弊端,需要进行有效规范。本文拟对这一新型收费制度作一粗浅探讨,以期完善我国律师制度。

1、律师风险代理是律师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

律师风险代理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合同,即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自己的事务交由另一方处理的协议。虽然律师风险代理是以他人事务的处理为目的,即律师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但是该法律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2、律师风险代理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律师的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律师风险代理的委托人是将自己的法律事务委托给律师办理,他人因信任律师才委托。而律师尽管依委托人的意思办理法律事务,但必须依自己的意志来决定具体的意见。律师风险代理这一目的决定了它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因此,律师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同意,除法律或合同有特别规定者外,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委托事务。

3、律师风险代理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与一般代理的根本区别就是把律师的报酬与案件结果联系在一起。律师风险代理的律师为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能否收取报酬,由案件是否胜诉决定。胜诉了,为有偿服务;败诉了,则为无偿,律师不仅不能取得任何报酬,甚至可能损失一笔不菲的前期投入。

4、律师风险代理在收费上呈多样性。

⑴、双方约定由当事人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不垫付任何费用,如实现案件预期目的,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⑵、双方约定当事人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其他费用由律师支付。

⑶、双方约定当事人不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律师垫付。这种形式律师的风险最大。

二、律师风险代理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和费用。

委托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支付报酬的,如逾期支付、拒不支付、少支付等,都构成违约。

对于律师办理受托法律事务所必需的费用,委托人应当予以支付,委托人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必要费用的,如逾期支付、拒不支付或少支付等,都构成违约。

2、委托方没有按规定赔偿律师在处理事务中非因自己过错所发生的损失。

律师在执行受托法律事务中非因自己过错发生的损失,应由委托人负责赔偿。委托人没有按规定赔偿律师的损失,即构成违约。

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角度而言,律师一旦作出承诺,也必然会尽心尽力为委托人办事,否则将承担丧失费用的风险。

3、律师没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法律事务。

在律师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委托人一般将案件的实体及程序的权利全部委托给律师,极少有对代理权限制的情况。律师应当以一个具有相当法律知识经验的人为标准,谨慎地处理好从立案到执行终结的每一个环节。律师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履行法律事务。律师在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因自己的过失,未能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致使受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律师应承担责任。

4、律师没有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办理的情况。

在律师风险代理中,律师负有向委托人报告法律事务办理情况的义务。律师的报告义务以委托人的要求或有必要为限。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律师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报告受托事务的情况。在律师风险代理的实践中,委托人未要求报告的,如有报告的必要,受托人亦应及时报告,如在处理法律事务中遇到情势变更等,律师应向委托人报告,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决定。

5、律师没有按规定将办理法律事务所得利益及时交给委托人。

律师应按合同的规定将办理法律事务所得利益及时交给委托人,不得自己占有,律师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应交付委托人的财产或使用应为委托人利益使用的财产的,构成侵权,应支付自使用之日起的利息和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其财产不论由委托人受取,还是由第三人受取,也不论律师使用财产是否产生收益,只要律师为自己的利益使用了该财产,就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

律师风险代理有其合理的一面,由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共同承担费用风险,从最大限度促进了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当事人而言,无疑减轻了经济负担,尤其对于那些有理但缺钱的当事人,其社会效果就更为明显。如集体诉讼、追讨债务案件。但律师风险代理又有其固有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应当正视它并规范它。

1、律师风险代理的效力。

确定律师风险代理的效力应从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来判断。从目前来看,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律师风险代理作禁止性规定。从理论上讲,法律没有禁止的都不构成违法。因此,只要适合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不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如欺诈、协迫,不存在违反律师业普遍适用的执业规范的情形,该风险代理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都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属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律师风险代理的项目。

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按有关事务涉及的财产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确定酬金是合法的,但应规定某些案件不得实行胜诉酬金或风险代理,此类案件为涉及人身关系,如离婚案、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刑事案件,因为这类案件除涉及当事人的自身利益外,还可以影响到社会公益,因此,不宜采取胜诉酬金或风险代理。具体规定如下:

⑴、刑事案件的辩护不能采取律师风险代理。因为这种案件不会取得大额财产支付收费,同时,这种收费会诱使律师采取非法或非道德的方法获得无罪、罪轻、减轻的处罚。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均能采取律师风险代理。

⑵、禁止律师参与家庭关系事务收取任何胜诉费,诸如家庭关系事务中的任何费用纠纷、离婚协定财产分配、离

婚后付给妻子的生活费等,以维护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标准规则》就有规定。

3、律师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

律师风险代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收费方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收费的必然趋势。就我国而言,资产公司等行业迅速发展,使风险代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即使在刑事方面也有扩大的趋势。所以,律师风险代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将成为律师事务所收费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如不限定胜诉酬金比例,则可能导致律师事务所的盲目攀比。因此,对胜诉酬金比例应加以限制,高于普通代理,但不宜过高,可限定在30%-50%。美国的某些州对律师胜诉费的比例也作了限制。如纽约、新泽西州对律师的胜诉费实行最高不超过50%的限制,有的州则为35%。在美国胜诉费被确认有三条理由:一是它使那些无能为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的人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追求其合法主张的财物;二是其主张的成功,取得的钱财也可以支付法律服务费;三是这种付费方式给律师一个有力的动力服务于当事人利益,以求得未决争议的解决。

目前,安徽省物价局会同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自9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该标准规定,除刑事案件和婚姻案件中涉及人身关系外,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和执行案件,律师可以进行风险代理,代理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在办理案件特别复杂或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4、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时应注意维护其权益。

代理人不可在合同上承诺支付所有的法庭费用,为防止客户与他方私下达成协议,代理人有权为代理费用申请留置权,或就代理费办理转让书,代理人还应留意法庭是否保留否决风险代理合同的权利,如美国许多司法区,规定律师可以使用留置权来迫使委托人支付律师费,同样也适用于胜诉费的收费方式。律师可以扣押因业务关系而到律师手中的文件、存款或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但是不适用于律师作为托管人而代管的文件、存款或财产。

5、律师风险代理要接受监管。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暂定)》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在委托合同中要写明收费条款或单独订立收费协议。近日,甘肃省出台《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属于协商确定的收费项目,可由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备案,另外,以美国为例,风险代理要经法庭核准,执业律师也须提出证据,证明风险代理收费是合理的,几乎所有涉及风险收费的合同都得到法庭的认可。同时,法院亦保留否决权,违反公共政策的风险代理合同,均不予批准。

6、律师风险代理争议的解决。

因律师风险代理引起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胜诉酬金的争议,我国并没有专门受理律师费用争议的机构,对因律师收费引起争议的解决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如安徽金皖律师事务所陶某受理了芜湖县陈某律师风险代理合同,约定按胜诉额的比例收取代理费。胜诉后,陈某不仅不给代理费,而且还以“我不知道风险代理”为由,投诉安徽金皖律师事务所超标准收费。本文认为,律师风险代理,无论对律师事务所,还是承办律师,都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若再以胜诉酬金的费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不仅会损害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的诚信关系,而且还加大了律师事务所的风险,因此,应该在省级律师协会中设立专门机构解决胜诉酬金争议。同时,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费用争议。如美国为阻止当事人的欺诈或在明显不合适的情况下允许律师就诉讼费用诉当事人,有的州或律师协会也规定律师对付费有争议的当事人有选择仲裁的权利。

律师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聘请吴建辉为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乙方是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审慎的法律服务..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一般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提供服务,以了解债务人和业务对手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提供服务,对其持股及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管。

7.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方式和保证:

1.乙方不定期或定期到甲方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将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将相关服务告知甲方,每年年底及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再向甲方的诉讼和仲裁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如果诉讼或仲裁对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与乙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则另行协商。

四.甲方的合作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联系乙方律师。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或不充分,乙方律师虽尽职尽责,但仍无法避免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事务时,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其他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的核定和支付: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

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的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额外收费,但应给予相应的优惠:

(1)为甲方的并购等资本运营提供服务。

(2)商业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股权转换、重大项目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的委托,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代表甲方。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差旅费。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到外地的差旅费。

3.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甲方委托并经甲方批准的其他必要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的行使: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出具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对于涉及甲方实质性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在实施前获得甲方的特别书面授权。

八.双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如接触到甲方的经营管理情况、相关信息(包括计算机信息)及其他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予以保密。除非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案件需要,乙方律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在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计划、专业展示计划和专属服务模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泄露。甲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协商所产生的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

律师合同【篇9】

本律师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律师助理管理的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第二条聘任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和律师从业守则,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接受甲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接受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以及代书等业务方面的指导训练。

第四条计酬方式: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业务水平、能力实绩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决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报酬及时清结给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做好移交工作。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

2.

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7.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

7.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

7.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报主管机关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律师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任命_________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被指定的律师因故不能中途履行职责的,应当负责另行指定律师接任。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认真、忠实地对委托事项负责,并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以下事项

1、调查和收集证据

2、申请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帮助

5、刑事辩护

6、本案的一审工作

7、本案二审

8、申请执行争议案件时,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接受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或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先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以何种方式(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催收债务或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债务人自愿还款等)。),视为乙方完成了甲方委托的工作,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师合同【篇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师合同【篇12】

东莞专业律师网郑桃林提供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共有人姓名: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标的

甲方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为元/平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

3、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附着于物业之上的户口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已的还是别人的),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物业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税费承担

第八条: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ab两种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a、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元整(小写)于年月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b、买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于年月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a、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的),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双方自行约定的处理办法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当于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5、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

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1、

2、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所签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页数为页。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于各附件每页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买卖物业室内现状

家用电器:

室内家俱:

其它:

卖方声明:卖方保证在交房按现状进行交房,保证将本表所列物品交付予买方。如有违反,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合同【篇13】

甲方(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登记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实际经营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实际居住地省市区(县)街(乡) 号 通信地址省市区(县)街(乡) 号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专职律师岗位,从事诉讼、非诉讼等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2、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4、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提成协议书并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二)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律师事务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权利。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律师事务所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业务能力、完成的工作质量等确定。

(二)记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记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采用下列第 一 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

律师合同【篇14】

甲方(供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砖块供应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

二、砖块供应规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元/块)

备注

(说明:__________本表中的单价是暂定价格,以后按市场价格变动,变动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数量、方式及风险负担:__________

1、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甲方送货上门至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地点;

2、交(提)货时间、数量:__________乙方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的产品具体的规格及数量,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要货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误,甲方应按照供货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交(提)货方式及风险负担:__________乙方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并将规格和需用量用短信方式报给甲方(甲方接受通知电话:__________),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项目部工地,经乙方指定收货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签收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视为货物交付。在货物交付前所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含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毁损、灭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运输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5、其他约定:__________。

乙方付款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开户人:__________;

甲方收款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开户人: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具结算单或者甲方通知结算的________日付款,否则应当按照本次结算金额的________(比例)支付每日逾期利息。

4、其他约定:__________。

五、技术要求:__________

1、甲方应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以下第2栏写明。

2、其他约定:_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应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向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2、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当场验收。交货前,乙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责任,交货后该批产品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验收后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货物,应在收货后天内通知甲方处理,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4、因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标准的,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者退货,更换应在_____日内交货。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以上3、4项由守约方行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逾期交货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甲方逾期交货导致乙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甲方还应给予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该货款总值的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第三条第3款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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