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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9-23 09:37:21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书记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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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1

为了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规范书记员工作,促进书记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院关于书记员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书记员在法官领导下担任审判活动的记录,办理有关审判工作的其他事项。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对书记员工作进行指导,适时组织培训。

第二条 书记员主要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如下:

1、核对案卷册数。

2、核对有无流程管理表,立案审查人及庭长是否签字等。

3、核对有无上诉移送函、诉讼费票据或诉讼费缓、减、免缴手续。

4、是否有上诉状、答辩状、送达回证、当事人是否在上诉状、答辩状上签名捺印(法人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以上材料如有涂改的,须有当事人签名确认。

5、廉政监督卡共三联。

6、委托代理手续及身份证明是否齐全。

7、以上材料不完整或缺少,书记员可以不接收案件,退回立案庭补正或补充;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书记员签字接收。

8、书记员在接收案卷后应于当日造册登记,详细记载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费金额、标的、卷宗册数、承办人等,并将案卷报送庭长。

9、书记员在接收案卷2日内将案卷移送主审法官。

(二)配合审判人员进行调查;

(三)记录、送印、校对、发送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

(四)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五)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六)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七)其他需要书记员完成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 书记员工作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笔录符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格式和要求,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规范、清晰,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标点准确,无错别漏字或语法错误;

(二)记录、送印、校对、发送的诉讼文书及时、合法、准确;

(三)整理、扫描、装订的卷宗做到材料齐全,法律手续齐备,顺序规范,目录清楚,装订牢固,卷面整洁,归档准时;

(四)按要求完成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书记员制作笔录、诉讼文书必须使用规范统一的文本,签名一律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记员应当通过计算机录入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

第五条 书记员制作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关在场人校对,确认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其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证人、特别授权代理人应当逐页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书记员应当记明情况和审判人员一起签名附卷。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正当理由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应当在错误处修正,并由申请人在修正处签名或者盖章。经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笔录,应当交由审判人员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审阅和签名。笔录经当事人、有关人员和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不得再做任何涂改。

第六条 书记员应当按照本院相关规定协助审判人员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诉讼文书,必须使用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签收日期。

第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经指定代收人的,可以送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

第八条 收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并签名,留置送达。对公民的留置送达,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由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

第九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基层组织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十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第十一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当事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十二条 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及时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副本等诉讼文书。送达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应当制作送达笔录。刑事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办理指定辩护的有关事宜;被告人是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并办理指定辩护的有关事宜。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案件应当要求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被告系法人的,应当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要求其在提交答辩状时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 制作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以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笔录,并按照法律规定将诉讼书文送达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制作调查、勘查、询(讯)问等笔录。

第十五条 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应当制作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在合议庭组成后三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十六条 妥善登记、保管并及时、完整将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据移交主办法官。

第十七条 在开庭前查阅有关案卷材料,了解案情,掌握案件特点,弄清案件涉及的专用术语和特殊词句。主动了解案件庭审提纲,掌握争执焦点,熟悉庭审的特点、规律。

第十八条 填写出庭通知书,开庭三日前送达公诉机关、人民陪审员、代理人、辩护人、证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填写传票,开庭三日前送达当事人。刑事被告人在押的,还应当填写提押票,于开庭当日交付法警提押。

第十九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案件和开庭时间、地点。书记员及时拟写公告,盖章后予以张贴。

第二十条 案件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布置法庭或者审判场所;

(二)开庭前半小时打开审判法庭大门,检查庭审设备,查看标志牌摆放是否正确,通知值庭法警到位;

(三)查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四)宣布法庭规则;

(五)请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审判员入庭,向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报告开庭审理的准备情况。

第二十一条 开庭审理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休庭后,宣布合议庭成员退庭,宣布旁听人员退庭;

(二)将庭审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先行核对,再组织诉讼参加人核对笔录并逐页签名捺印,最后一页应由诉讼参与人注明庭审日期;

(三)要求委托代理人在代理词上签字;

(四)涉及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由证人在庭审笔录的证言部分签名捺印;

(五)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并督促合议庭人员签名后,将庭审笔录交主审法官。

第二十二条 庭审笔录应当客观、全面反映庭审活动,重点记明下列内容:

(一)案由、开庭次数、开庭与闭庭时间、开庭地点;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的姓名,案件当事人情况,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身份情况;

(二)是否公开审理及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的情况;

(四)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询问当事人有何请求、当事人的表示以及如何处理的内容;

(五)审判人员询(讯)问当事人的回答、陈述的内容;

(六)出示并提交法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人当庭作证以及当事人质证的内容;

(七)宣读鉴定结论、鉴定人进行有关科学、技术性分析以及当事人质证的内容;

(八)宣读勘验笔录、勘验人的有关解释及当事人质证的内容;

(九)公诉人、辩护人、代理人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询(讯)问及其回答的内容;

(十)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要求提供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是否准许及准许的内容;

(十一)审判人员认定证据效力的情况和内容;

(十二)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的要点及辩护内容、争议焦点;

(十三)当事人最后陈述的内容;

(十四)当事人申请撤诉、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及当庭裁定的内容;

(十五)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的表示、法庭调解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

(十六)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情形及处理情况;

(十七)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处理情况;

(十八)当庭宣布判决或者裁定的要点及当事人对结果表示的内容;

(十九)刑事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庭后书记员应协助做好以下内容:

(一)根据案件流程记录,提醒主审法官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应及时提醒并配合主审法官在审限届满前15日内办理延长审批手续;

(二)协助主审法官按照规定格式和份数打印审理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合议庭评议笔录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一)评议的次数、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姓名;

(二)案由、当事人身份情况;

(三)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采信和适用法律各自发表的意见、理由和依据;

(四)合议庭评议的结果;

(五)合议庭成员对评议结果的意见或者保留的意见,要如实、完整、准确记录,不得过于简单;

(六)合议庭评议笔录应在评议结束时制作完毕,并由合议庭成员核对签字;提交审委会(专委会)讨论的案件,应积极协助主审法官打印审理报告,并将审理报告的电子版报送审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裁判文书打印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裁判结果确定后,协助主审法官按照文书格式要求及时打印裁判文书;

(二)裁判文书制作好后,交主审法官进行核对,然后按程序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发;

(三)裁判文书盖章时给办公室留存一份。

第二十六条 宣判送达阶段,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议庭确定案件宣判时间后,书记员及时拟写公告,并盖章张贴,于宣判3日前填写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通知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宣判;

(二)制作宣判笔录,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由他人代签的应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

(三)委托宣判的,应准备填写式委托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和委托宣判函(存根入卷),邮寄受委托法院宣判,并负责及时督促收回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

(四)宣判笔录必须载明《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五)公告、邮寄送达的,应相应的手续或记录;

(六)留置送达的,送达回证上应有见证人签名。

第二十七条 定期宣判笔录应当记明:

(一)案由、宣判时间、地点;

(二)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姓名;

(三)到庭当事人姓名和身份;

(四)宣读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编号及裁判结果;

(五)当事人表示的态度、意见和要求;

(六)刑事案件应告知上诉期限或方式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内容;

(七)民事离婚案件应记明判决未生效前不准结婚;

(八)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

第二十八条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将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公诉机关、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对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和羁押单位。

第二十九条 结案销号和进行案件登记时,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对立案流程表详细填写,不得有空缺。经庭长审批后,在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3日内报送立案庭销号;

(二)裁判文书送达后,需在互联网公开的,在裁判文书送达或委托送达寄出后7日内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将裁判文书电子版及其正本各一份,送交本院审管办;

(三)案件审理过程中应认真做好案件结案情况、是否公开开庭审理、是否有陪审员参加、裁判问世是否上网、发回重审案件是否与原审法院座谈或沟通等情况的登记。

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2

__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会和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广陵,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出了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32件,审结2849件,结案率为97.3%,位居全市法院之首。实现了年初确定的案件结案率为96%以上,改判、发回重审数明显下降,队伍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全年目标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广陵活动,运用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6件,审结357件,结案率达97.3 %。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把抢劫、流氓、重大盗窃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全年共判处以上有期徒刑20人,3至10年有期徒刑79人。二是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审判了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8件,判处318人。

三是认真做好少年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和扩大少年庭工作职能,将少年庭建成了审理少年案件的综合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74件 129人,结案73件128人,结案率98.6%;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民商案件10件,审结10件。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建立了符合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圆桌审理”模式,增加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亲和力和教育关怀,促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定期对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居委会、住所地进行回访考察,通过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解答咨询,开展教育,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全年所判处128名未成年人罪犯中,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计63人,重新犯罪率为零,达到了审判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组织参与创建平安广陵活动。全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平安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立足审判,落实了各项措施: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并运用多种方法,分化瓦解罪犯,立足帮教,对判缓、管、免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在民事、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注重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协助区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院调解职能,着力化解矛盾,在全年受理的各 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017件,占全部民事、商事和执行结案数的44.2%;积极做好诉讼外调解工作,全年共调处诉讼外民间纠纷45件。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平安创建活动,在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各类新闻、宣传稿件41篇。送法到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宣讲法律,以案释法;与7所学校结成共建单位,定期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讲座等形式,以案讲法。

去年,院党组高度重视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组织有关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各类案件审判和执行,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创安全、保稳定、促发展。

积极开展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461件,审结455件,结案率为98.7%,解决诉讼标的额8720余万元。充分发挥依法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认真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把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作为商事审判的首要任务。全年共审结涉及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等过程中产生的租赁、债务、股权确认等纠纷9件,结案标的300多万元。

二是努力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对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坚持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适当向弱者倾斜。困难企业是原告的案件,优先审理,以尽快实现其债权;对困难企业为被告的,多做协调工作,慎用查封等强制措施,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是依法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全年所受理的5件破产案件全部审理结案。四是妥善处理金融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277件,诉讼标的1344万元,审结258件,结案标的1211万元。在审理中,依法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五是认真审理涉及农业和农村的经济案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3

华北的冬天总是这样朴实无华,像扑面而来的冷风一样,真实到不愿取悦他人。

大学毕业时,考研失利,一事无成,所幸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在市里找了个律所实习。大学毕业后第一个冬天过得特别寒冷,每天回到冷飕飕的出租屋里,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镜子里那个落魄的自己。

市里的路对于我这个来自县城的人是陌生的,那个时候没有自己的案源,就在老律师手下打工,以跑腿为生计。每天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漂泊的日子身心俱疲,没有生活来源的日子捉襟见肘。所幸命运垂怜,现在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用每天为生计奔波。

那时可能是刚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原因,觉得生活残酷到接受不了,现在来看,或许生活的不易本就是青年时期的一种姿态,是青年人朝着阳光奔跑的力量。

以前做律师的时候,书记员给我留下的是在法庭上飞快打字的身影。如今我也成了一名书记员,与书记员同处一室,走进书记员的生活,分享书记员的喜怒哀乐。

在书记员岗位上可能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很少能够赢得鲜花和掌声,但书记员在整个法院系统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很琐碎,法院里的各个角落时常能看到书记员们忙碌的身影。开庭前,是书记员们检查设备,输入当事人信息的忙碌身影;开庭中,是书记员们洗耳恭听,全面真实反映当事人诉求和辩论意见飞快打字的身影;开庭后,是书记员们埋头整卷,检查手续是否完备的身影;送达时,是书记员们走街串巷,寒暑不误的身影;结案时,是书记员们装订卷宗,整齐归档的利落身影……

向着阳光奔跑吧书记员,就像流沙河在《理想》中写到的“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6月,我通过湖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兼内勤。两年来,我在这个团结友爱、求实进取的大家庭里,亲身经历了组织的温暖与关爱,在法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悉心关怀和教育下,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所规定的原则和纪律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为了便于组织上对我的考察,现将我近两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作一个总结。

一、不断加强思想武装,提高工作积极性。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追求,司法公平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作的就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作为哲学专业毕业的我,不说自己是一个法盲,对法律的认识也只是一知半解,因此,我的背包里经常背了一本法律知识手册,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争取尽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尽最大可能维护国家利益,是我们的职责。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某些层面,个别领域,两者可能会有冲突,例如在司法强制拆除这一领域,两者之间的冲突可能还比较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才能履行好一个人民公仆应尽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党,她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始终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必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上班提前一点、工作多做一点、活动积极一点,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誓言,为构建平安繁荣、和谐幸福的芷江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书记员技能培训,做好庭审笔录。

我是以综合文秘的身份被招录到法院的,其实在进法院以前我对一这职位的工作性质并不了解,我不知道我将会像香港电视剧中的女秘书一样用电脑作庭审笔录,我记得我的第一份庭审笔录还是用钢笔作的。当时写的我真想罢工了,不是因为手累,而是实在记不全。为了提高打字速度,我将我的“眼望式二指弹”转变为“十指盲打”,将“智能ABC”变成了“搜狗拼音”,在我第二次做庭审笔录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用电脑全程记录了。

三、尽年轻人的本分,从小事做起。

我来法院之前,在湘西州保靖县团委从事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刚到单位,团委书记对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年轻人到单位工作,也许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但你们至少会做一件事,就是拖地、擦桌子、打扫卫生。我时常会想起这句话,无论是在湘西,还是在这里,我一直坚持做着这些小事。

四、分清轻重缓急,以工作为先。

进法院工作,一个必须的流程就是通过司法考试。我们庭长很照顾我,去年一早就告诉我可以请长假复习,可是我考虑到庭里工作比较繁忙,如果我请假必然加重其他庭员的工作量,我本身也不爱请假,我认为司法考试固然非常重要,但要因为我个人原因,而延误工作,增加其他人的劳动,我过意不去,考试一年过不了,我可以用两年时间来过。

五、做法官的好助手,群众的贴心人。

行政审判工作按我的理解主要是解决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做好这一工作,除了严格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习如何与群众打交道。记得在调处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中,原告蒲某诉公安机关不作为,原告提交了大约有30厘米厚的证据材料,然而这些证据材料大多是自述材料,我个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道理、同时也是没有证据支持的。但当时蒲某对我们滔滔不绝、大放厥词,似乎自己蛮有道理一般,我当时失去了耐心,打断了他的讲话。我给他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在路上走路,被一个人打了一顿之后,我再报警,公安人员也来了进行了相关调查与处理,我还能找公安,因为他没有及时保护我的人身安全,而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结果就因为这么一句话,激怒了当事人,他说我是帮助公安说话的,强烈要求我回避。我也跟着火了,我回道,回避就回避,我还懒得给你作记录。

事后,我进行了反思,是我自己脾气大了,失去了耐心,话虽然也许说得没有错,却没注意到说话时的语气。我记得一位领导讲过一句这样的话,“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你不能与他处得来,这本身就证明你自己有问题。”我没有用一个对待弱势群体的目光,去同情当事人,而只是简单去看他有没有道理、有没有证据,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后来我转变对蒲松林的态度,也积极为他向政府申请有关困难补助。那一天,他从下午2点半到7点多,一直在核对庭审笔录,我一直全程陪同,并耐心解释、更正。临走的时候他要请我吃饭,我婉言谢绝,我说一来纪律不允许,二来我也不好意思吃你的。在行政庭工作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我积极配合庭长、副庭长成功调处多起涉诉信访山林纠纷案件,参与芷江二大桥沿线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和谐拆除违法建筑39处。我没有将自己定位为案件的记录员,而是一直朝着法官的好助手,群众的贴心人这个方向努力。

我来自基层,出身于社会最底层的家庭,父母工人,早年都曾下过岗,我能深刻地体会老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办事的艰难,我接老百姓电话总是尽快挂断,有很多话要说的时候我会自己打过去,约当事人见面,我会问他有没有空,尽可能就他方便,顺路来法院,为的就是尽可能地降低他们的诉讼成本。老百姓称我们为干部,我说我们只是为政府打工,为群众服务,我们会尽我们的能力去帮助他说话、办事。我很庆幸自己可以用这样一种直接的方式去服务人民,我还记得参加西部计划时我们所立的誓言,我们愿意去国家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工作,无论条件多么艰苦、环境多么恶劣,我会努力克服,抓紧学习,尽快适应,以现实的成绩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

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5

自大学毕业后,我有幸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庭室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个人在20xx―20xx年度取得了不小的进步。本人在工作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及20xx上半年度的工作。现将有关的个人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熟悉了解刑事审判工作的流程。

我于20xx年7月被聘用到人民法院刑一庭,担任书记员一职。因本人大学四年级时曾在本院的立案庭实习,对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为参加工作铺垫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与实习的不同,感受到了自身的压力。刑事案件因其特殊的构成,在审理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细枝末节的问题,书记员在协助法官办理刑事案件时,需要极大的细心、耐心,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好送达、告知等相关事宜,不能遗漏、错漏任一程序,否则将可能会对审判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要制作好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必须首先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做到对制作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在老书记员的指导、带领下,我学会了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标,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抓住重点,分析归纳,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

三、认真学习,勤恳工作,受益良多。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不断进行看打、听打训练,在每一次记录中积累经验,并通过练习加强自己的打字水平。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通过近一年的工作,使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我不仅获得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还在良好的工作氛围中鞭策自己不断学习,并在20xx年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努力地向公务员队伍靠拢,希望能早日成为队伍中的一员,为社会、为人民贡献一份力量。

四、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审判机密。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对当事人前来咨询问题给予耐心解释或引导。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并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五、不足与展望。

总结工作一年来的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处理事情时还不够细心,在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当然,我深知要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悉心听取领导的教诲,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无论今后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能有出色的表现。

书记员工作总结 篇6

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叫xx,20xx年5月份我有幸考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书记员。

书记员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法官是法院的生命线,是公平正义的基石,那么书记员便是法院的风景线,是基石下面的土壤。书记员是坨,实实在在;审判员是秤,平平稳稳。坨与秤的完美结合,齐奏四季和谐曲。作为一名书记员,我三年如一日,耳闻目睹个人、家庭、社会中冷暖故事,生意场上背信弃义与刀光剑影。一张张活生生的脸谱演绎着一出出变脸的现实剧,你无需买票,便可一览无遗。书记员在和法官办案的过程中,见证了法官的耐心、细心、关心、柔情、铁骨,使的无数的家庭破镜重圆,使得反目成仇的人和好如初,使得事故受害者顺利得到赔偿,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开始了书记员生活。书记员的工作是繁琐循环的,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书记员来完成。安排开庭时间、做好诉状副本的送达及签收、开庭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开庭时做好庭审笔录、提醒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庭后做好裁判文书的送达、装订案卷等,都是书记员工作的缩影。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人们常说一个书记员的.业务能力集中体现在他的庭审笔录上。完善的开庭准备是做好庭审笔录的前提,阅卷使书记员对案情有大概了解,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地点、人名、事件、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做大概摘要,这样记录起来既快捷又方便。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达、风格有所不同,认真阅读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准确的在庭审笔录上反映出庭审情况。

20xx年开始,伴随着“三同步两公开”以及信息化办公的推广,以前陈旧的办公方式已经慢慢开始发生变化,开庭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同步录音录像将给我们提出更高的记录要求,而这所有的改变都将是我更加努力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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