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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合同合集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3-08-11 15:52:25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派遣合同

1569下载站小编带来了一篇很不错的关于“派遣工合同”的文章值得一读。随着法制知识的普及,合约的存在是督促合规履行的重要手段。合同的签订可以更好的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对这篇文章感兴趣请收藏下来以便后续阅读!

派遣工合同 篇1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派遣工合同 篇2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派遣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使用甲方派遣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协议期限不低于两年),如果有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晚于本协议终止期限,则本协议自动顺延至最晚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本协议终止前三十天,双方可协商续签相关事宜。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符合乙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也可由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推荐,由甲方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具体派遣人数、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详见附件。派遣员工的劳动、社会保险等关系建立在甲方单位,乙方须向甲方按时支付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费用(工资、企业社保费、服务费等)。

第四条

甲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各种法定的手续及证件,所需费用依法定要求进行支付。第五条

甲方根据法定规定,负责为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的申报,协助派遣员工的工伤事故处理、认定,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工伤派遣员工的善后工作。工伤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按法定规定承担。

第六条 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的,甲、乙双方为共同当事人,共同履行法定职责。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做好劳务人员派遣工作。

2.甲方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约定,督促乙方依法用工,并有义务对乙方违法用工及其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在收 到甲方书面意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负责与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签订、续签、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4.甲方负责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手续。

5.甲方代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以及其它福利,如乙方有年终奖的发放,甲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6.甲方负责对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员工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甲方为劳动用工所需的社会档案进行管理乙方无任何异议。

7.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票据,在收到乙方依据票据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资金次日,应将工资核发到派遣员工个人账户,双方约定的工资发放日为15日,遇节假日提前,费用及给派遣员工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8.甲方负责帮助乙方适时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以规范派遣员工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将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派遣员工,并对派遣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岗位应知应会、劳动纪律、安全生产、防火知识等教育。

2.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措施。

3.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4.乙方应执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据核准的保障金金额进行费用支付。

5.乙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的书面材料提供给甲方归档。

6.乙方如工商登记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7.及时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薪酬(含税)、福利待遇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配合甲方实施社保汇算清缴。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乙方应对派遣

员工实行同工同酬,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派遣员工在涉密岗位工作的,由甲方、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 的,乙方不能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甲方将按规定与 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以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为由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 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以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二)款规定情形为由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规定通过甲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费用结算

甲方按照派遣到乙方工作的所有派遣员工每人每月 40 元收取服务费,按月结清。派遣期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支付管理费,当月只进行社保缴交或不满七天的乙方不用支付管理费。

劳务人员薪酬(含税)、福利待遇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造具清册,作为一次性劳务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余费用待实际发生后据实支付。并由甲方按全部乙方所支付的金额开具劳务费发票。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新增人员参保记录、减少人员停保记录清单,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入账单复印件及员工工资发放银行回单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若未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如:因甲方社保申报不及时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全责,甲、乙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按照诚实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

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工合同 篇3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__日将上月的派造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__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__元,其他补贴每月__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四)乙方应于每__日发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需要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根据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培训、试用、不合格的有权退回乙方。

(三)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

3、派遣期未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审核,证件不齐全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的工作现场。

(七)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八)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务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并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支付该劳务人员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及涉及治疗的相关费用。上述医疗费用仅是甲方垫付的,因此,取得工伤保险费后应归甲方所有。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相关法规执行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派遣劳务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

(二)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五)按照甲方标准及时转付派谴员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实际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Z1569.CoM

日期:日期:

派遣工合同 篇4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岗位补贴,劳保补贴)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_____%收取;如开据税票按国家规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_____% 缴纳,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工伤保险费:每人每月30元;

(4)个人工资额超过国家规定数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补交个人所得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5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7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选择以下第种形式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接受劳务派遣或继续接受甲方管理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通知,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第二章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附件《派遣确认函》接受派遣。

乙方与用工单位对薪酬、待遇、岗位等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为准。

第四条派遣期限到期后劳务派遣仍在继续、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劳务派遣顺延个月,并可多次顺延。乙方不得因此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第五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出差的,无论出差时间长短,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六条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及用工单位已告知了乙方如下内容:

1、甲方与乙方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

2、乙方在甲方以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

3、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七条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同意按用工单位申报的工时制执行,如未申报特殊工时制的,则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应有用工单位的书面确认或审批。经用工单位确认后的加班由用工单位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也可由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有权按国家或用工单位的规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由用工单位或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在其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及其补贴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其所在的用工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乙方认可下列安排:

1、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无工作岗位期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不再享受原用工单位的任何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可以依据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业绩、岗位变化情况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乙方发生工伤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无法通知时除外),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乙方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乙方工作地有关生育政策执行;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且不违反国家和乙方工作地的相关政策的,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发放方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1、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

3、乙方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欠款;

4、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垫付的费用;

5、甲方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6、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款项。

第四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乙方工作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中的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予以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入职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社保卡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补缴;补缴时比正常缴纳多支出费用;乙方发生伤、病、亡等情形时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乙方应按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要求履行交接手续,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的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五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乙方被派遣至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含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保护事项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无相关规定的按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将随之变更。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务派遣被认定为不合法,或被国家机关责令改正,且双方无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同意按照“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并依法计算经济补偿金。

第八章退回安排

第二十六条派遣期限界满,但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待岗;同时甲方也有权将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依据本条进行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处分或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或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经营需要以及其他客观情况的变化,依法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定额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拒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同意并确认,如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甲方有权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迟延支付费用的)解除劳务派遣,此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从用工单位撤回作待岗安排或另外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

第二十九条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未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待岗;同时甲方也有权将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依据本条进行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并应完成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财物,履行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用工单位为外企代表处的,还应向甲方交回代表证或雇员证)。

乙方旷工十天以上且用工单位或甲方无法联系上,或经用工单位/甲方催促仍不到岗的,视为乙方以其行为表示辞职(自动离职),甲方有权采取停缴社会保险等措施。

乙方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离职、解除派遣或类似表示的,视为同时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被其所在的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无工作期间属于待岗期间。乙方被撤回或退回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理待岗报到手续,每延迟报到一日,视为旷工一日。乙方在待岗期间应遵守甲方与待岗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十四条鉴于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甲方存在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的可能性,乙方对此理解并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如若乙方没有及时办理时,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不办理完毕与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可自乙方的离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六条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在乙方符合获得法定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已支付乙方的,视为甲方履行了该项义务,乙方不得向甲方重复主张经济补偿金等已经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保密约定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的信息真实有效,其中“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将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相关文件送达给乙方的地址。若首部的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函件无法送达的,包括但不限于退信、拒收、无权利人代收等,函件寄出日视为送达日,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送达本合同首部的通讯地址、邮箱地址或乙方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乙方同住成年人员签收或拒收均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系上乙方的,如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通知到乙方的紧急联系人,亦视为送达给乙方。乙方首页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由此发出的邮件皆为本人主观真实意愿表达,视同本人签字文件。

首部送达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派遣工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正式员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以简称第三方)工作,甲方负责乙方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于当月内给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甲方负责乙方每月工资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规定的发放工资的日期)不能将乙方收入划入甲方账户,15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工资总额3%的滞纳金发放给乙方,特殊情况下,30日内甲方垫付全额工资及5%的滞纳金给乙方。

4、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及劳务管理,并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现的各种劳务纠纷进行协调。

5、甲方负责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伤职业病等事故的理赔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6、甲方为了第三方生产的正常运作,也为了乙方各类保险的正常交纳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风险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于甲乙双方正常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时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愿交纳风险保证金,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一月工资及奖金做为风险保证金。

7、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认真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无论第三方是否将乙方退回给甲方,甲方即不再返还风险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伤事故,甲方负责乙方各类保险及工伤索赔,并于索赔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给乙方。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第三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必须爱岗敬业,圆满完成第三方规定的各项生产指标。

3、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给职工提供的各项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帮助第三方向乙方进行索赔。

5、乙方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自负。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1、乙方无论任何原因无故离职,被第三方除名的;

2、严重违反第三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第三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书面决定为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影响第三方正常生产,经提出拒不改正者;

6、乙方患病或者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利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甲方不再返还乙方的风险抵押金。

1、因第三方经营原因造成企业裁员,乙方被遣返,甲方须给乙方另行安排工作(应以第三方书面形式为准);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内容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双方(含第三方)同意后办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书面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派遣工合同 篇7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xxx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xxx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派遣工合同 篇8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员工)::

甲方与乙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此补充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二、乙方接受甲方劳务派遣的期限不能少于两年。

三、乙方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因自身原因完不成派遣劳务,甲方可无条件辞退乙方,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待遇。试用期满后,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具体以用工单位的业务、工作性质而定)。

四、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或与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相近岗位劳动者相同劳动报酬的权利等。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劳务派遣安排,不能自行选择用工单位、挑选工作岗位、要求工作条件等。如有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职业培训,且乙方应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违约责任)。

六、申明:甲方每次派遣的劳务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工作岗位一般都是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

七、乙方如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八、此补充协议为劳动合同的内容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此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章时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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