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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实施方案分享

发布时间:2023-12-06 10:18:28 来源:1569下载站 作者:小何 产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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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实施方案 篇1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活动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实施方案(20xx)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要加强限用农药管理,引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剧毒农药、擅自改变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对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剧毒农药,严格市场准入;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监测。

(2)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认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格查处不规范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产品实施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把握好农资供应、规模化服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打造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点工作

(一)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打造安全放心农资经营品牌

1.提升农资配送效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大农资公司配送服务功能,适时开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级对农资经营配送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农资农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势发展,借力提升。

2.规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总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配送中心、农资店等经营网络,农资连锁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市场占有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3.增强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农资、农资、农资、农资、农资、三农物资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抓住农业生产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资惠农活动,叫响“供销农资无假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兴农”品牌。

4.开展联采直供。整合系统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市县两级农资公司、基层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扩大联采直供规模。

5.加强农资经营监管。进一步抓好农资采购、销售、运输和库存各环节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进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农资商品从进货、入库、配送、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无缝监管,建立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渠道进入市场。要特别加强对挂靠网点和挂靠企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靠前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不得私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借与其它企业使用或以供销社标识谋取私利。

(二)通过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威办发〔2013〕14号),按照《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结合我市实际,从花生、果品、西洋参、大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苹果、西洋参,大姜、苹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规模化服务亮点。2013年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到2015年突破15万亩。

3.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资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1.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和青岛农业大学的技术合作,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2.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围绕花生、小麦、玉米、苹果、地瓜、西洋参、大姜等农业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市区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发展一批单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确保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3.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为形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奠定基础。

(四)通过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优质优价的农业生产和市场消费导向

1.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按照“一种产品进入多个渠道、一个渠道融入多种产品”的思路,主动与大型超市、采购商、批发市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各类终端市场对接,不断扩大网络辐射带动力。要重点借助“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海峡两岸海洋食品展销会”等展会,运作好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海洋食品展销中心、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平台,培育好中国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国(文登)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品种齐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级技术,扩大规模,拓展市场,重点培育壮大副食品、泓达食品、瑞昌食品、国香斋食品,供销社农产品、文登汇润果品,春江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农产品“三品”认证、GAP认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重点培育“圣农”、“创新”、“绿源丰收”、“国香斋”、“汇润”、“大姜”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品牌辐射带动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15年,每年取得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少于2个,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注册商标总数不少于2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资、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市区社要根据市社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的监督管理,在参与中融入,在融入中发展,在创新中体现供销社价值。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基层社,在项目资金申报时要给予倾斜。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坚定发展目标,加快联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产品实施方案 篇3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是一项民生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国际竟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佛子山镇是我市水稻主产区,产地环境优良,早稻、中稻、晚稻都有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栽培水平较高。

建立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推行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加工,统一生产技术规程。

建立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探索适合我市的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技术,使生产的水稻质量安全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在佛子山镇方场村,面积100亩。

1、成立项目技术小组。为了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公司成立由分管种植技术的领导任组长,项目示范村负责人为副组长,技术人员为组员。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同心协力,顺利开展。

2、加强项目技术培训。采取室内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物培训相结合,发放资料与巡回指导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试验示范基地各项技术全面落到实处。

产地周围5km、主导风向20km以内无工矿企业污染源,农田土壤、灌溉用水、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规定;产地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旱涝保收;稻田耕作层深厚肥沃,通气性好,土壤中性偏酸,有机质含量高,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

选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杂交晚稻品种五优308。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1的规定。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化肥也可与复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和生物肥料;严禁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农家肥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有机肥料和矿质肥料等。

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以及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有限度地使用部分低毒和中等毒性有机合成农药。

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和对稻米产生异味以及对水生生物毒性大的农药。

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水稻一个生长周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格控制施药量和安全间隔期,确保有机合成农药在稻米中的最终残留量符合NY/T419的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安全排水期5天----7天。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稻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出发,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

4、整理汇编资料,做到有专人整理,有专册归档,对项目的所有情况实事求是的作出总结。

生产的水稻质量安全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产品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市、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解决我镇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区域,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农产品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杜绝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止进一步污染。

责任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食监所、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好市场准入关。加快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镇40家企业中凡生产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的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其余企业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推动量化分级监管。全面执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开展技术攻关,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镇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量化分级工作,为*年的有序有效监管打下基础。

3、提高日常监管有效性。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大监管频次,落实回访,对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夜间巡查、错时检查,保持食品生产监管高压态势,要求超额完成*年的巡查监管频次。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对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强化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格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企业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大力整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帮扶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一律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坚决予以取缔。

7、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严惩。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动食品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健全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区目录产品的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负责开展辖区内超市卖场、集镇区和农村食杂店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专业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3、配合所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会同镇农技中心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猪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消费环节。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大型卖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村、街道、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记录货物来源;基本消除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

责任单位:食监所

配合单位: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以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人造板、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实施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重点产品中的名优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2、开展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3、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国家、市、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格执行整改复查和复查情况上报工作。对发现存在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汇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

4、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把原材料、基础元器件、外协件入口关,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类产品质量档案建档工作,10类产品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区域内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研究整治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为镇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本镇行动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目标和整治方案实施细则。

㈡健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并督促检查。对产品生产集中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屡教不改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查处。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

㈢强化行政执法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的打击合力。各职能部门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送其监管部门,有关处理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㈣加快制度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献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㈤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面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树立政府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方法》,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并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各单位每月3日和18日(逢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时间节点

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辖区、职能范围内的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和认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和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组,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㈢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产品实施方案 篇5

为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全面提高全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市**决定从20xx年8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近年来畜禽屠宰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大力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集中精力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构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

扎实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畜牧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活畜、活禽的产地检疫,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要严格开展屠宰检疫,对进入屠宰厂的活畜、活禽,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认真做好屠宰同步检疫工作,切实规范检疫证章使用,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积极开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整治

畜牧管理部门应广泛宣传使用克伦特罗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强养殖过程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克伦特罗等违禁物质。

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定点屠宰厂积极配合畜牧业主管部门对克伦特罗等违禁物质的检测,加强对屠宰环节的抽检。

深入开展注水肉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注水肉发生的规律,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肉制品含水率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注水或其他物质屠宰的猪、牛、羊、鸡。发现定点屠宰厂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以上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要报请市**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持续开展私屠滥宰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和畜禽产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发现私屠滥宰、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严惩不法分子。要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出借、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行为,一经发现,要报请市**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为非法屠宰提供场所、仓储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大力开展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

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定点屠宰厂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设置计划、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对符合当地设置规划但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报请市**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畜禽屠宰厂原有《动物防疫合格证》重新登记,制定过渡期工作方案,推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

屠宰企业认真开展畜禽产品质量管理

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尤其是以代宰为主的定点屠宰厂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是否按要求对不合格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检验证章的情形。对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对屠宰厂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市**取消其定点屠宰厂资格。

开展畜禽产品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质量控制

质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肉制品加工、畜禽产品销售、餐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畜禽产品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检验检疫合格;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证章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私宰肉、含瘦肉精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畜禽产品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商务、畜牧等有关部门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挂牌经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责任,严把畜禽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生肉采购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使用不合格生肉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对餐饮企业采购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展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

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严惩罪犯

商务、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大案,要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迅速有效地惩治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注水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查处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当地**分管领导牵头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措施,逐级落实整治任务。

加强协作配合。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畜禽产品产销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鲜明势头。

xx健全长效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屠宰企业信用档案及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以及违规退出机制,根据企业信用记录状况实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肉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强追溯管理,构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

做好应急处置。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事宜,及时处置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督促养殖、畜禽屠宰、畜禽产品销售、畜禽产品加工、餐饮等企业制定内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畜禽产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调动各方力量。要充分发挥“12312”、“12315”、“12365”等****作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拓宽专项整治案件线索,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整顿阶段。要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总结验收阶段。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市统筹办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进行检查。

各县、区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从20xx年9月起,每月10日前汇总当地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整规办,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20xx年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地方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产品实施方案 篇6

5、建设方案:项目拟在恩施市小龙潭村枫香湾征地100亩,平整场地后新建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鲜活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服务中心、公司行政办公中心、员工生活设施。项目总用地66667平方米,各类建筑物基底面积21730平方米,建筑系数为32.6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房占地面积2310平方米,占3.5%,各类建筑物总面积31480平方米,容积率0.47,道路、停车场和场坝36937平方米,占55.4%,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绿化率12%。

6、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1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196.5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业主自筹或融资解决。

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每年实现销售收入4444万元,经营利润1398.2万元,所得税349.6万元,企业净利润1048.7万元。投资利税率15.8%,投资利润率15.2%,投资纯收益率11.4%,税前投资回收期6.6年,税后投资回收期8.8年。盈亏平衡点40.2%。

社会效益:项目投产后,可提供就业岗位约1000个,有利于调控恩施州及武陵地区蔬菜水果产销之间淡旺季矛盾,进一步促进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性农产品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的转变;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损失,减少流通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性农产品做大做强;有利于提高区域蔬菜水果经营行业的经营水平和质量安全;能带动包装印刷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新增就业岗位500个,促进社会稳定。

(6)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十年规划总体实施纲要》的通知(州文〔2008〕34号;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三州”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和改善城乡居民对鲜活农产品消费需求为取向,努力提高恩施州蔬菜水果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程度,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力争把恩施本地无公害蔬菜水果产业真正办成有效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和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的在产业;

恩施州及武陵地区小气候发育完善,生物具有多样性。蔬菜、小水果是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之一,也是政府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主攻方向之一。但是,从恩施州及武陵地区蔬菜水果产业发展的现状看,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品种结构不合理,不能完全适应外向型蔬菜市场的要求;二是产品的卫生安全性较差,严重影响质量,不利于发展蔬菜出口贸易和树立地方蔬菜品牌形象;三是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滞后,不能有效地平衡蔬菜产品的淡旺季矛盾,影响蔬菜产品的整体效益。因此,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突显优势,必须培育蔬菜贮藏保鲜的龙头企业。而本项目则是以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为龙头,依托恩施州及武陵地区高山反季节蔬菜板块基地和各类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提供的蔬菜水果为主要来源,有效解决各地蔬菜、水果产销淡旺季矛盾,进一步发挥区域性特色蔬菜水果的产业优势,切实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省的西南部,地处云贵高原东延武陵山脉与大巴山之间,连接着我国中西部经济带,是湖北省唯一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农业部定点扶贫地区之一,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创新试验区。

恩施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造就了生物的多样性。草食畜牧业、富硒茶、烟叶、中药材、干鲜果、蔬菜是本地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所产“毛坝生漆”、“金丝桐油”、“利川鸡爪黄连”、“富硒茶叶”、“恩施板党”、“来风风头姜”、“黄金梨”、“建始官口葡萄”等土特产品斐声海内外。该项目建设在恩施州府所在地,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为货物运输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州辖六县二市及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国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30万亩;总人口近400万,其中农业人口333万。2010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33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按照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在“十二五”时期逐步将恩施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特色、优质、专用、无公害农产品;加大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努力培植一批具有资源优势、民族特色、品质独特的精品名牌,抢占市场制高点。建设以32个乡镇为重点的高山蔬菜基地,总面积60万亩;以风头姜、山药、白皮大蒜、莼菜、葛仙米为重点的地方特种菜基地,总面积25万亩;以薇菜、葛、蕨菜、鱼腥草为重点的山野菜基地,总面积15万亩。到2015年,基地规模达到100万亩以上,总产量160万吨以上,综合产值40亿元以上。

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系由恩施绿野生态农庄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恩施绿野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李文渊。经李文渊同意,由恩施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将原恩施绿野生态农庄有限公司更名为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可忠。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宾馆管理、仓储服务、停车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货运信息服务。现有资产总值550万元。绿野公司于2005年开始在恩施市板桥镇大山顶建设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常年种植面积保持在4000亩左右,已建成蔬菜初加工车间和组合式冷库,雇请农民工80余人,年外销蔬菜8000多吨,年经营额1800万元,纯利100万元左右。公司已经对白萝卜、胡萝卜、包菜等六个品种申报了绿色食品认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有4个产品都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公司运作模式为“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经营管理模式。种子、肥料、技术由公司提供,统一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生产加工由公司统一经管,并与广州、上海、长沙、武汉等地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渊先生在长期经营蔬菜业务中,掌握了当地蔬菜水果产销淡旺季规律,摸清了本地蔬菜与外地大棚蔬菜之间的特色与差别,致力于鲜活农产品保鲜储藏技术的研究,多次到全国很多蔬菜市场进行考察,并大胆进行实践运用,获取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因此,在恩施市小龙潭村枫香湾征地100亩,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鲜活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服务中心、公司行政办公中心、员工生活设施。把产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1)2000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当前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及技术目录》,将农产品储藏、加工和综合利用列入其中;

(4)2008年国办下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推动“农超对接”,促进产销衍接;

(5)中央连续8年的1号文件都是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向信号,这表明中国经济的发展,农业需要稳定,农村需要发展,农民需要致富,这是最有力的宏观政策导向;

(6)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实施,恩施州及武陵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明显加快,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必将促使本地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7)2009年省商务厅下发了《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扩大消费的通知》,明确要求和鼓励各地开展农产品冷链项目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9)省委、省政府提出用10年时间把恩施州建设成全国最先进的自治州,商品流通的现代化不言而喻,恩施州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的建设填补了现代商品流通的空白。

为此,州政府还在恩施州经济开发区专门设立了农产品物流园区,该项目选址就确定在距开发区物流园两公里的恩施市小龙潭村枫香湾,完全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近年来,恩施州围绕建设“全国知名的绿色产业基地”目标,初步形成具有恩施区域特色的农业优势产业,总面积达400余万亩,小水果产量突破30000吨,蔬菜产量突破50万吨,辐射带动农户近30万户。外加地域广阔的武陵地区。

该项目以恩施州及武陵地区地道的无公害富硒时令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材料,其内质与外地大棚菜有本质区别,更加适合当地人的口味,同时减少了长途运输和中间环节,节省了流通费用,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其发展前景看好。

冷链起源于19世纪上半叶,到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和欧洲的农产品冷链初步建立。目前,国际上最典型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是美国的蔬菜物流。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冷链起步较早,肉禽蛋乳制品及饮料的冷链比例达100%,蔬菜水果的冷链比例达95%。真正建立起了“从田间到饭桌”的一体化冷链体系,农产品损耗处于较低程度。

我国的冷链物流最早产生于50年代的肉食品外贸出口。1982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推动了食品冷链的起步,农产品冷链也随之起步。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同程度地建立起了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从目前看,仍存如下问题:一是完整独立的食品冷链体系尚未形成,损耗浪费惊人。目前大约90%的肉类、80%的水产品和蔬菜水果基本上是在没有冷链保证的情况下运输销售。由于我国果蔬采后加工和流通设施落后,腐烂损失严重,物流成本增加,全国每年果品腐烂损失近1200万吨,蔬菜腐烂损失1.3亿吨,按1元kg计算,经济损失千亿元以上。二是冷链物流的硬件设施陈旧落后,冷藏运输效率低,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发达国家预冷保鲜率为80-100%、果蔬采后损失率5%、冷藏运输率80-90%,冷藏保温车占货运汽车比率1-3%,而我国分别为30%、20-40%、10%、0.3%。三是食品冷链的市场化程度很低,第三方介入很少。我国的冷链物流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规模还不大,且区域性比较强;第三方物流企业能提供的综合性全程服务还不足总体需求的5%,而专门针对生鲜易腐农产品的物流服务更是微乎其微,缺乏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第三方冷链物流行业领袖,服务网络和信息系统不健全,准确性和实效性差,物流成本和商品损耗高,造成生鲜易腐农产品的区域性过剩,从而大大损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四是冷链物流缺乏上下游的整体规划和整合。冷链物流的效率取决于冷链物流各节点的有效衔接。由于中国农业的产业化程度和产供销一体化水平不高,缺乏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整体规划和协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冷链的资源整合及行业的发展。

2008年国办下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推动“农超对接”,促进产销衍接。2009年开始,很多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各地纷纷上马,对促进我国冷链物流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商务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487号)精神,按照城乡统筹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自主品牌,保障城乡居民食品安全,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扩大农村消费。与此同时,商务部将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农产品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工程,提高鲜活农产品进入冷链系统的比重。

除此之外,我国对于冷链设施的投入也在逐步加大,商务部部长陈得铭表示,我国将加快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投巨资建中央储备肉直属冷库。另外,各地方政府也抓住机遇,积极投资冷链设施建设。在四川乐山投资建设的蓝雁集团乐山冷链物流中心占地面积325亩,总投资4.2亿元,是目前西南最大的冷链物流中心。该项目建成后,将与广东蓝雁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冷库物流中心联姻,打造西南一流的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产业集群。洞庭湖区的一些农村正在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改扩建一批现代化水平高、辐射范围广、功能齐全的大中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引导鼓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副产品“从种养基地到城市”直达快速通道。哈尔滨市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的33万平方米的食品物流中心,总投资14.8亿元,内设大型冷库、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蔬菜交易中心、果品交易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10亿元,于2010年开工建设的国内规模最大的冻品物流基地——天津市水产集团水产品冷藏加工物流基地,占地面积233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投产后预计年加工各类水产品5万吨,年交易量100万吨,实现年交易额300亿元。该基地将成为立足京津、辐射“三北”的全国最大的冻品物流基地。

目前,州内除肉食品外还没有一家专业从事蔬菜水果冷链物流配送的企业,仅有的都是各类蔬菜种植龙头企业建立的一些小型速冷库,主要是便于将蔬菜冷冻后外销运输,基本上不具备储藏保鲜功能,运输过程中也没有专业的冷藏运输工具,蔬菜水果的冷链物流基本上是空白。恩施州现有400人口,其中:城镇人口90万,州城所在地约30万人。按照城镇人口每年消费280公斤蔬菜计算,全年需要25.2万吨,其中仅州城就绪8.4万吨。州委、州政府提出在未来5——10年内将恩施州城建设成为中等城市的目标,届时州城人口将超过50万人,年蔬菜消费量将超过14万吨。按照恩施州蔬菜水果生产淡旺季和市场供应淡旺季规律,基本上在夏秋季是对外销售,蔬菜需要大量流出;在春冬季,则需从外购进。因此,在恩施州建设蔬菜水果冷链物流项目,不仅可以填补恩施州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空白,平衡淡旺季矛盾,而且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带来巨大的投资收益。再加上项目业主从事蔬菜经营多年,在广州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该项目建成后,年储藏经营蔬菜水果16200吨,产品50%运往广州市场,50%供应本地市场。从市场预测看,项目前景十分看好。

该项目建设选址在恩施市小龙潭村枫香湾。周边无建筑物,不需拆迁补偿,可减少前期投资。从这里上沪渝高速公路3公里,到金桂大道1公里,距宜万铁路恩施火车站500米,离恩施机场3公里,由施州大道连接209、318两条国道,背靠恩施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方便,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运输和项目建成后的物资中转发送。选址地段既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又能满足项目业主建设用地要求。

4、通讯:数字程控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IP电话、语音服务、呼叫电话、光缆宽带网传输信息全面开通,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5、排污:恩施市绿源污水处理厂已将污水管网全部安装进入火车站,项目建设只需安排建设自己的污水管网排放系统,与城市污水主管网接口即可。

1、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设计依据。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1-200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等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和相关储存食品的技术规定及标准建设。所选用的制冷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项目总用地66667平方米,各类建筑物基底面积21730平方米,建筑系数为32.6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房占地面积2310平方米,占3.5%,各类建筑物总面积31480平方米,容积率0.47,道路、停车场和场坝36937平方米,占55.4%,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绿化率12%。其区域内平面布局为:在场地南面临火车站方向中央设计配送中心大门,在大门两旁分别建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及行政大楼,蔬菜批发市场建在大门左侧,占地面积1950平方米,建造两层,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水果批发市场及行政大楼建在大门的右侧,占地面积1950平方米,建造五层,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在场地西边从南至北依次建设蔬菜原材料仓库、包装车间和冷冻库,其中:蔬菜原材料仓库占地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蔬菜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冷冻库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在场地东边从南至北依次建设职工食堂、澡堂卫生间、水果原材料仓库、包装车间和水果恒温库,其中:职工食堂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澡堂卫生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水果原材料仓库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水果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水果恒温库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在场地北边中间建蔬菜恒温库,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在蔬菜恒温库与冷冻库之间建制冷机房和水泵房,共占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在蔬菜恒温库与水果恒温库之间建配电房,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在水果批发市场大门右边建一个地磅房(兼门卫室),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在蔬菜批发市场后建大型停车场,在场地中央建一个圆形花坛,花坛中间设计喷泉,间作消防池。围绕花坛设计9米宽的环形车道,通达各主要建筑物和停车场。在整个场地的东、西、北三面建筑物与围墙之间建3米宽绿化带,在停车场和道路两旁种植绿化树。整个场地布局紧凑,疏密有致,产品在各环节的运行路线和流向合理,车辆出入上下货十分方便,并对今后企业发展需要增加仓储能力留有空间。

主要有蔬菜水果原材料仓库、清洗分级包装车间、蔬菜水果批发交易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鲜活农产品保鲜储藏库、行政办公服务设施等。

(2)土建装饰工程。水果批发市场及行政大楼占地面积1950平方米,采用全框架混凝土结构,共建五层,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其中一层设水果批发独立门面30间,每间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二层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三层为业务开票室、业务洽谈室、财务结算中心,四、五层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行政办公中心、电子监控室、会议室等。蔬菜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950平方米,建造两层,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其中一层设蔬菜批发独立门面30间,每间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二层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蔬菜原材料仓库占地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蔬菜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水果原材料仓库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水果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冷冻库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蔬菜恒温库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全框架混凝土结构,一层,库内净高5米,中间留一条10米宽的通道,通道两旁按每500平方米隔为一个小库房,共计12个库房,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并附设隔气层、防潮层,建立冷却水循环系统以节约生产用水。水果恒温库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全框架混凝土结构,一层,库内净高5米,按每500平方米隔为一个小库房,共计5个库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并附设隔气层、防潮层,建立冷却水循环系统以节约生产用水。配电房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制冷机房和水泵房共占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地磅房(兼门卫室)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职工食堂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澡堂卫生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土建装饰工程均采用节能环保建筑装饰材料,力争既节能环保,又节约生产用水。

(4)设备工程。检测中心,对农残、重金属含量和违禁药物进行检验和检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即互联网移动商务一体化平台,包括互联无限的中心平台、地方近网互联的电子商务平台、多级体制的简易操作平台。冷冻设备,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所有冷间温度自动控制,所有冷风机自动融霜,全部制冷机、设备自动安全保护。原材料处理、包装、产品运输及其他设备。以上设备均采用国内国际先进制造企业所产,力求设备科技含量高、市场适应强、智能化设计明显。

本项目建设力求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做好节能工作,体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合理地利用能源资源,采用高效节能材料,采取科学的节能措施,千方百计降低能源消耗。

为了保护好生态环境,实践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设将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及恩施州人民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建设“三同时”的原则,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三废”进行有效治理,使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保法规要求。

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1人,由5人组成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一名副总经理负责行政、办公室、人事、安全、后勤、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交易中心管理等工作;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工作;一名副总经理负责抓生产加工、仓储管理、质量检验、运输调配、设备管理;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储运部、质检部、安保部等组织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定岗25人。

市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6人,质检员5人,原材料采购8人,市场营销8人,原材料收购保管车间10人,分级、整理、包装车间30人,制冷机房和水泵房3人,电工机修工3人,仓库保管发货10人,司机12人,地磅及安保员4人,食堂3人,装卸工人4人,勤杂工2人。共计108人。

本项目在策划时,按照物流管理流程要求,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各建筑物布局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规划建设一定的绿化带,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设备选型选用技术性能安全可靠、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除此之外,还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劳动安全保护: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建“工程筹建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由“工程筹建小组”负责组建工程项目部,作为项目执行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聘请有关专家担任项目的技术顾问,配合项目进行重大技术问题的咨询与决策。项目部下设三个职能部门:

2、综合部。负责行政工作以及与项目履行单位的接待联络等项工作,负责项目技术文件、技术档案的管理,主持设计图纸会审、处理有关技术问题以及组织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3、工程部。负责项目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施工进度与计划安排、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验收、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保管、调拨等项工作。

1、建设工期。本项目的建设工期按照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中国计划出版社)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确定施工工期为18个月。

(1)2011年3月—5月底共三个月时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立项批复、土地征用、场地平整;

1、投资估算范围。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的内容包括土地征用费、项目前期费、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其中工程费用包括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环境保护等。

(4)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2年9月27日财建〔2002〕394号)文件规定计算;

(6)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算;

(7)环境影响评价费按《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计算;

3、投资估算结果。项目总投资91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196.5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土地征用费1000万元、项目前期费600万元、土建及装饰工程3318万元、配套工程6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4万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2091万元、项目总预备费390.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81,96万元/亩。

1、项目从2011年4月开始征地,2011年6月动工,2012年11月底全部建成,其固定资产投资分两期:2011年4196.5万元;2012年4000万元。

1、财务效益评价的依据。在财务分析中,按设计仓储能力、年销售量和销售价格进行财务分析。投产第一年按达到产量的50%测算,第二年按80%测算。计算财务效益的总资金为91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196.5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

(1)收入测算。本项目的收入主要有五项:鲜活蔬菜水果储藏保鲜后的销售收入、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门店出租收入、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收入、农产品检测中心收入、本地销售送货运费收入。

根据以上资料测算,第一年达到产量的50%时,销售收入为1927.5万元,第二年达到产量的80%时,销售收入为3084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销售收入3855万元。(详见附表14—1)。

B、代储水果收入。全年按代客商储存水果5000吨、代储保管费400元/吨计算,第一年达到产量的50%时,代储收入为100万元,第二年达到产量的80%时,代储收入为160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代储收入200万元。(详见附表14—1)。C、门店出租收入。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共建独立门面60间,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参照恩施州城现有的门店收费标准,每间每月可收租金2000元,其中:第一年为72万元,第二年 为115.2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为144万元。(详见附表14—2)。

D、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会员收入。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供100人以上会员同时进场操作,按每个会员每年收费1万元计算,年会费收入第一年为50万元,第二年 为80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为100万元。(详见附表14—2)。

E、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收费收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除满足公司自身检测外,可对外进行质量检测和鉴定,全年按2000批次计算,没检测一批次收费300元,年检测费收入第一年为30万元,第二年 为48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为60万元。(详见附表14—2)。

F、运费收入。蔬菜水果批发对外销售的运费已含到销售价格之中,批发销售给本地市场的总量为8100吨,在州内平均运费安100元/吨测算,年运费收入第一年为40.5万元,第二年 为64.8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为81万元。(详见附表14—2)。

G、项目总收入。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第一年达到产量的50%时,收入总额为2220万元,第二年达到产量的80%时,收入总额为3552.2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每年收入总额为4440万元。(详见附表14—2)。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各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详见附表14—2。

(3)经营成本。主要考虑单位产品经营成本和总成本。

A、单位产品经营成本及其测算:主要计算蔬菜水果自收购、清洗、挑选、整理、分级、包装、保鲜储藏等过程的材料消耗和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单位产品成本计算结果详见附表14—

3、附表14—4。

a、企业总用工人数为138人,收购加工车间工人40人的工资及福利已按计件工资核算到经营成本。高级管理人员5人,工资及福利费按3000元/月计算,年支出18万元;中层管理人员25人,工资及福利费按2000元/月计算,年支出60万元;其他员工共计68人的工资及福利费按1500元/月计算,年支出122.4万元。三项共计200.4万元;

c、固定资产总投资8196.5万元,其中设备2091万元,预计使用8年,其余固定资产预计使用30年,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每年需列支折旧费441.6万元; 经测算,该项目投产后年总成本约为29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441.6万元,维修费82万元,管理费用202.7万元,销售费用81万元,工资福利费200.4万元,武乡统筹费60.1万元。各总成本详见附表14—5。

(4)项目损益分析。在损益分析中,其他业务支出是指汽车营运支出,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计算。经测算,该项目在达到年产量后,每年可实现经营利润1398.2万元,上缴企业所得税349.6万元,企业净利润1048.7万元。各财务损益测算详见附表14—6。

4、现金流量及财务净现值分析。根据现金流量表,项目累计净现值从第十年开始由负数转为正数,累计大于零。详见附表14—7。

1、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调控恩施州蔬菜产销之间淡旺季矛盾,达到我额定生产、稳定市场的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全州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信心和积极性,促使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2、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全州农产品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的转变,可以更好地掌握和捕获市场信息,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损失,减少流通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州农产品产业做强做大。

3、可以提高全州蔬菜水果经营行业的经营水平和质量安全,有效地控制农残、重金属及有害物质超标,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健康食品,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

通过一年多时间对恩施州及武陵地区农产品生产、冷链物流市场的调查分析,结合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州,产业兴州,开放活州”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仙居恩施”的发展思路,农业产业化发展必将步入快车道,因此,我们本着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和改善城乡居民对鲜活农产品消费需求为取向,努力提高恩施州及武陵地区蔬菜水果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水平,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力争把恩施本地及武陵地区无公害蔬菜水果产业真正发展成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丰富城乡居民菜蓝子的特色产业。同时经过对项目的效益进行了客观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特申请在恩施市小龙潭村枫香湾建设恩施民丰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敬请批准立项!并予以大力支持,促使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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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实施方案 篇7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0.5万亩,其中合江0.2万亩、永兴0.3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0.1万亩、白沙0.7万亩、太平1.2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0.3万亩,均位于永安。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并设立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包装,制定统一的使用办法,统一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质监局、县农发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及有关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质监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等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抽查,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商标,指导业主正确使用地理标志,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进行查处。

2、县农发局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快生产、营销等服务体系建设。

3、县科技局负责围绕全县农村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抓好相关科技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

4、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5、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有关镇做好水环境治理和农业灌排水基础设施建设。

6、县环保局负责每年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区域及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和整治,确保区域内水源、土壤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7、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8、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推动“一品一节”活动,促进一三产业互动。

9、××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有关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相关要求。

(三)加强扶持,保障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设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申banzheng明商标、统一产品包装、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品牌创建培训、开发相关延伸产品等。同时,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区内生产单位进行专项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和使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产品实施方案 篇8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13‟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xx、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2、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各社要积极依托所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基地进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种植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销售的“四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形成质量追溯机制,切实保

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 “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4、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各基层社要以供销社组织体系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队,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农资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各类社会化服务,强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不断扩大服务规模,创新农业生产经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xxx副主任xxx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产品实施方案 篇9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xx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拟定方案如下。

一、监督抽查重点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明确了抽查省份、重点区域、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参数上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对象上以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为重点。原则上附件1中已指定的重点区域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60%。

(一)种植业产品

1.蔬菜。重点产品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薹、叶用莴苣、油麦菜、菠菜、芫荽(香菜)、蕹菜(空心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葱、山药、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70%。

2.水果。重点产品为苹果、梨、桃、葡萄、柑橘、甜橙、金柑。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畜禽产品

1.家畜类产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猪肝。

2.家禽类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鹌鹑蛋、鸡肉(包括乌鸡肉)、鸭肉、鸽肉。禽蛋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50%。

(三)养殖水产品

重点产品为大黄鱼、鲆类(包括大菱鲆和牙鲆)、鲈鱼、鳜鱼、鳊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草鱼、对虾。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做好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复检,飞行检查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

各任务承担单位请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

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开展飞行检查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并探索开展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方案和结果报送

(一)抽查方案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

检测结果报送采用“随检随报”方式。各任务承担单位及时将每次抽样及检测情况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请于20xx年11月22日前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

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下属执法机构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产品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产品实施方案 篇11

第一章 总 论

一、项目名称:仓储物流冷链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点:凤冈县工业园区

三、项目法人:周晓会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冷链系统:保鲜库6000㎡;速冻库2000㎡;冷藏库3000㎡;加工包装车间1000㎡。

物流系统:交易中心6000㎡、箱式冷藏车10辆、箱式货柜车20辆。

办公生活区:

办公室1000㎡、宿舍800㎡。项目总用地30亩。

六、建设年限:1.5年

七、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

八、资金筹措:全部自筹。

九、效益分析: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年均净利润800万元。

化学性和生物性的危害,从而保证了食品的品质和安全。冷库是发展冷链业的基础设施,也是在低温条件下贮藏货物的建筑群。食品保鲜主要以食品冷藏链为主,将易腐畜禽、水产、果蔬、速冻食品通过预冷、加工、贮存和冷藏运输,有效地保持食品的外观、色泽、营养成分及风味物质,达到食品保质保鲜,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目的,起到调剂淡、旺季市场的需求并减少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经济损耗的作用。就湖北省为例:截至2007年已建成千吨级果品气调库29座,千吨以上冷库33座,500~1 000 t冷库55座,100~500 t冷库59座,50~100 t冷库242座,50 t以下冷库1.7万座。但同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冷库储藏能力仍不能满足。按武汉市每人每天消费农产品的平均值计算,全市至少需要100万吨冷库储藏能力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目前在武汉现有储藏量不足50万吨,冷库缺口巨大。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物流系统的不断完善,食品冷藏链的产业化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三、市场消费需求趋势的必然要求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并出现了结构性过剩,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进入了由需求主导的买方市场。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多元化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安全、健康、精细等较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空间不断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已逐步由对量的满足转变为对质的追求,形成了购买力增长的现实与潜在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建设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市场消费需求结构发展变化的趋势,满足这一多样化市场需求,并对该种市场需求不断进行引导、扩大与提升。

四、整合物流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通过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科研开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运用电子商务系统,打造信息化交易平台,整合供应链资源,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物流市场为后续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提供物流支持,运用现代化物流技术将市场建成具有物流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充分整合物流资源,将企业建成高水平、大规模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服务商。

第六章 建设方案

一、技术方案

 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冷储保鲜农产品,是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使肉禽蛋奶和蔬菜、水果、鲜椒等农产品自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及销售的整个过程中,持续处于适宜条件(如温度、温度等)和严格的质量监控,以最大程度的保持农产品质量和新鲜程度。 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氨制冷压缩机、风式蒸发器、吊顶风机(低温、高温)和其它电器部件。

关键技术:本项目采用土建复合式冷库和山洞冷库相结合的方式储藏农产品。土建复合式冷库采用国际先进的制冷设备和保温材质,山洞冷库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和北方气候特点,灵活运用雪贮、冰贮、沟冻贮等。

主要工艺流程:鲜活农产品→清洁处理→田间预冷→快速冷冻→恒温冷藏→冷藏运输→店铺冷藏销售

该工艺方案具有简单,易操作,具有节能降耗的特点。

设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2)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按照《建设部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中规定的标准建设。

3)冷冻冷藏设备设施建设标准

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1—200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等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和相关储存食品的技术规定及标准建设。所选用的制冷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暂时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总平面布置(1)总平面布置原则

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生产车间布置紧密,工艺线路段,运输方便,并符合环保、防火、安全、卫生等要求。

2)、根据厂区现状、周围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共设施,力求做到功能区合理,动力负荷集中,工艺流程顺捷,生产管理方便。

3)、结合厂区实际,合理组织运输,缩短运输距离,相互联

货柜车20辆。

办公生活区:

办公室1000㎡、宿舍800㎡。

低温冷藏间,高温冷藏间、机房、贮藏间等组成。低温冷藏间:冷藏间底部垫板高0.5m,堆高度3m,结物堆货容量为400kg/㎡,货物距外部围墙柱高0.3m,具内部隔墙柱面0.2m,距库内柱面0.2m。高温冷藏间:冷藏间底部垫板高0.5m,堆高度3m,结物堆货容量为400kg/㎡。

(二)设计参数 室外计算温度:31℃ 室外计算相对温度:27.4℃ 冷凝温度:38℃

蒸发温度:冻结、低温冷藏系统:-35℃ 高温库、冷却及空调冷源系统:-10℃

冷间温度:冻结间:-27℃;低温冷藏间:-20℃; 冷却间0℃,高温库0℃。

(三)、生产规模 冷库容量为30000吨。

(四)制冷系统

1)用氨作制冷剂,采用蒸汽压缩重力供液循环系统,结冻、冷藏采用一个蒸发温度,并合用一个氨液分离器,以气、液调节阀控制库温。

15)冷间温度遥测,显示,打印。

第八章 组织管理及劳动定员

一、项目建设管理

本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策划、项目申报、投资筹措、组织招标、项目管理及竣工预验收等工作。

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管理及监控,特制定了下列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二、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管理组织机构将设置办公室、财务部、物流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市场拓展部、农产品基地发展部、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后勤中心。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1、投资估算 11.1.1、投资估算范围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范围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及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工程中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原辅材料、公用工程、总图工程、环保工程及相关其它工程费用。

11.1.2投资估算依据

1.土建工程

冷链系统:保鲜库6000㎡;速冻库2000㎡;冷藏库3000㎡;加工包装车间1000㎡。全部砖混结构,按6米举架设计,预计土建投资为1200万元。

办公生活区:办公室1000㎡、宿舍800㎡。全部砖混结构平房。预计土建投资为200万元。

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硬化,绿化等,100万元。2.设备购置

按现行市场价格,全部冷库设备配置完善后,购置费按3000万元估算。

3.安装工程

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管道、阀门、机器设备等费用,按工艺设备购置费的5%计取。计150万元。(包括供配电、5

第十二章 财务评价与效益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税率取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所得税按25%计算。

1.销售收入估算

根据本项目生产规模、达产计划、市场情况、原辅材料供应等特点,估算本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如下:

(1)仓储费:仓储面积11000平方米,可实现年收约5000万元。

(2)产品加工、整理、包装费:加工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可实现年收入约500万元。

(3)运输收入,冷藏车30辆,运输收入约为500万元。项目总销售收入6000万元。2.总成本及经营成本估算

外购加工产品原材料4000万元。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为水和电,估算费用为300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设计定员50人,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况见下表。年工资及福利费为150万元。

年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为500万元。3.利润

利润总额为1050万元,净利润: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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